1、- 0 -江 苏 省 总 工 会苏工发2014 11 号江苏省总工会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各市、县(市、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门:“职 工之家” 体现了中国工会的性 质、宗旨和特点,体 现了职工群众与工会的密切联系,承载着党对工会的重托,表达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的期望和信赖。30 年的实践证明,职工之家建设已经成为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根据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结合江苏实际,对新形势下深化职工- 1 -之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总体要求1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把加强基层基础、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作为战略任务和基础工程,大力推进基层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服务改革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工会干部真正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2基本原则。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这个主题,充分激发广大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推进“两个率先”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坚持依法维权,把竭诚
3、服务职工、发展职工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帮助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促进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职工群众;坚持以职工为本,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发挥职工会员在建家中的主体作用,组织职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依靠职工办工会,以工会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成效的标尺;坚持统筹共建,借势借力,整合资源,齐抓共建,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积极支持、工会具体实施、各方相互配合、职工热情参与的- 2 -建家工作格局;坚持与时俱进,适应形势发展,把握职工需求,尊重基层实践和创造,及时总结新经验、推广新做法,不断
4、赋予建家新内容,注入新活力,使建家活动常建常新,始终保持强大的生命力。3总体目标。通过深化职工之家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最广泛地把职工群众组织到工会中来、吸引到工会活动中来,使工会工作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职工,更加符合职工群众意愿。经过 35 年的努力,全省85%以上的基 层工会组织建成为合格职工之家,并积极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力争 30%的合格职工之家建成为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同时涌现一大批优秀工会干部,努力把各级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 维权到位、工作 规范、作用明 显、职工信赖” 的职工之家。二、进一步丰富职工之家建设的活动内涵4把服务职工作为深化职工
5、之家建设的核心内容。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工作的根本宗旨,也是建家的核心内容。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以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为重点群体,以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卫生等为重点领域,扎扎实实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眼于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努力构建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按照“会、站、家 ”一体化思路,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建设职工之家有机统一起来,为职工提- 3 -供解忧愁、利发展、有实效、高水平的服务,把每一个基层工会都建设成直接为职工群众提供服务的基地,使工会对职工有“家”一样的温暖、安全和幸福感。5把落实“四权” 作 为
6、深化职工之家建 设的制度保证。工会会员是职工之家建设的主体,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关键在于落实会员的“ 知情权、参与 权、选举权、监 督权” 。要以深化“三公开四统筹”等活 动落实 工会会员的“ 知情权 ”;以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代表常任制等落实工会会员的“参与权” ;以规范完善选举制度,推进工会主席直选、竞选等落实工会会员的“选举权” ;以建立会员评议职 工之家、评议工会主席制度等落实工会会员的“ 监督 权” 。在落 实工会会员“四权” 中,形成“ 建家、评家、管家” 配套化制度体系。6把构建“三位一 体 ”推 进 格 局 作 为 深 化 职 工 之 家 建 设 的 重 要抓 手 。
7、职 工 之 家 是 对 工 会 工 作 的 综 合 要 求 。在 深 化 职 工 之 家 建 设 中 ,既 要 注 重 “软 件 ”建 设 ,把 工 会 各 项 重 点 工 作 落 实 到 基 层 ,并 针 对 不同 地 区 、不 同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特 点 ,在 促 进 企 事 业 单 位 发 展 和 维 护 职工 群 众 利 益 中 ,找 准 工 会 工 作 的 结 合 点 和 切 入 点 ;又 要 因 地 、因 企制 宜 建 好 职 工 群 众 的 各 类 文 化 体 育 活 动 场 所 、职 工 服 务 平 台 等 “硬件 ”设 施 ;同 时 ,更 加 重 视 工 会 的 自
8、身 建 设 ,加 快 推 进 工 会 组 织 的 群众 化 、民 主 化 ,提 升 工 会 干 部 的 能 力 素 质 ,形 成 “硬 件 ”、“软 件 ”和“自 身 建 设 ”三 位 一 体 互 动 并 进 的 工 作 格 局 。三、进一步拓宽职工之家建设的创建领域- 4 -7职工之家建设 要 向 联 合 基 层 工 会 、各 类 新 社 会 组 织 延 伸 。工会 组 织 建 到 哪 里 ,职 工 之 家 建 设 就 要 覆 盖 到 哪 里 。要 针 对 面 广 量 大的 25 人 以 下 小 型 非 公 企 业 、各 类 新 社 会 组 织 联 合 基 层 工 会 建 家 难的 现 状
9、,积 极 探 索 、总 结 联 合 基 层 工 会 职 工 之 家 建 设 的 多 种 实 现 形式 及 运 行 规 律 ,形 成 联 合 基 层 工 会 职 工 之 家 建 设 的 规 范 化 标 准 。8职工之家建设要向县(市、区)以下区域、行业工会拓展。县(市、区)以下各类区域、行业工会既具有地方、产业工会的职能,又具有基层工会的特性,承担部分基层工会难以承担的维权职能,是工会组织承上启下、不可替代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职工之家建设的薄弱环节。要大力推进各类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县(市、区)以下区域、行业工会职工之家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整合各方资源,完善组织体制,切实
10、解决制约区域、行业工会作用发挥的难点问题。9职工之家建设要向县(市、区)总工会等更高层面提升。县(市、区)总工会工作面广、线长、点多、任务重,在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的地位。为更好地推进县(市、区)总工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对县(市、区)总工会的综合考评机制,在基层工会和县(市、区)以下区域、行业工会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的同时,省总工会将把县(市、区)总工会纳入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范围,并制定相应创建标准,以提升我省县级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四、进一步健全职工之家建设的工作机制- 5 -10组织领导机制。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是党对工会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增强吸引力凝聚力
11、的内在需要。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组织部门具体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全会上下合力推进,党政工齐抓共建、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要克服重当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的思想观念,把职工之家建设作为全会一项 “打 基 础 、增 活 力 、利 长 远 ”的 重 要 工 作 ,摆 上 工 会 工 作 更 加 突出 的 位 置 。要 发 挥 模 范 职 工 之 家 研 究 会 、联 谊 会 的 作 用 ,加 强 职 工 之家 建 设 工 作 的 交 流 、研 讨 ,定 期 研 究 深 化 职 工 之 家 建 设 中 遇
12、到 的 新情 况 、新 问 题 ,使 职 工 之 家 建 设 永 葆 生 机 与 活 力 。 11长效创建机制。要避免重评比、轻创建的现象,建立“申报自查、会员评家、随机抽查”的综合评 价考核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创建机制。省总工会研究制定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分类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加强对模范职工之家创建工作考评,对已获得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将定期组织复查验收。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促进职工之家规范化建设。要大力开展“ 联手兴家” 、“结对共建”活动,重视发挥模范典型、规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先进带后进、“大家” 带“小家” 、“小家 ”促“大家 ”的良好氛围,建
13、立 资源共享、活动互融、信息互通的“ 联建共享 ”机制。12表彰激励机制。要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当优- 6 -秀工会干部”活动,大力表彰活 动中涌现的先进基层工会和优秀工会干部。省总工会每五年组织两次省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与评选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有机结合,对获得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基层工会、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的基层工会主席,且连续三年以上会员评家满意率达 95%以上、会员评议工会主席满意率达 95%以上的,可推荐申报省“十佳模范职工之家、十佳工会工作者”。对获得“十佳”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总工会授予“
14、省五一劳动奖状” 、“省五一劳动奖章”。各级工会在加强职工之家创建考核工作的同时,可结合实际对获得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先进工会集体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给予适当物质奖励。省总 工 会 在 表 彰 江 苏 省 模 范 职 工 之 家 的 同 时 ,对建 家 工 作 成 绩 突 出 的 市 级 工 会 ,给 予 通 报 表 扬 。附 件 :.江 苏 省 模 范 职 工 之 家 (基 层 工 会 )考 核 验 收 细 则 (试行 ).江 苏 省 模 范 职 工 之 家 (县 以 下 中 间 层 次 区 域 、行 业工 会 )考 核 验 收 细 则 (试 行 ).江 苏 省 模 范 职 工 之 家 (县 、市
15、 、区 总 工 会 )考 核 验收 细 则 (试 行 )江 苏 省 总 工 会2014 年 3 月 17 日- 7 -附件 1: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基层工会)考核验收细则(试行)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单项分 自查分 考评分1.工会组织依法规范建立,职工(含劳务派遣工等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入会率达到 90%; 2 分2.工会委员会到期按时换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按照工会章程规范民主选举产生; 2 分3.符合条件的依法取得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1 分51.工会 委 员 会 建 立 时 ,同 步 建 立 经 费 审 查 委 员 会 和 女职 工 委 员 会 (女 职 工 不 满 10 人 的
16、 设 立 女 职 工 委 员 );2 分2.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 监督委员会、工会 劳动 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在企事业班组中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 4 分6组织健全15分1.职工 200 人以上的企业依法配备专职工会主席并落实相关待遇; 1 分2.经审会主任、女职委主任和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按规定配备。 3 分41.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 8- 8 -次,每次职代会至少有一项审议通过事项; 2 分2.企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健全。每年开展工资协商,经协 商确定的职工工 资调整幅度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 效益相适应
17、; 2 分3.企业动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自评分达 80 分; 2 分4.厂务公开渠道畅通、内容全面、实施及时,其他民主管理形式多样、有效。 2 分1.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状况;2 分2.正常开展生活、医疗、子女上学帮扶和法律援助、人文关怀等帮扶服务活动, 项目不少于五项;3 分3.“两节”送温暖活动实现全覆盖。 2 分7维权到位28 分.推行“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 2 分.开展“安康杯” 竞赛和职业 安全卫生知识普及教育等群众性劳动保护活动; 2 分3.签订实施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1 分51.建立完善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18、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执行情况督查; 2 分2.深化拓展女职工关爱行动,重点做好困难女职工帮扶、单亲 女职工家庭子女助学和女职工心理关怀等工作。 2 分4- 9 -1.经常性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全年开展监督检查活动不少于次; 2 分2.劳动争议纠纷及时调解处理,化解率 95%;1 分3.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100%,并依法及时履行。1 分41.工会组织有专人负责、有印章、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职 工活动阵地、有工会活动经费(工会社团法人的应有单独经费账号)、有工作台账; 4 分2.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站、点),有牌子、有场地、有人员,建立救助办法、工作流程等帮扶服务工作制度。 2 分61.建立工会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做好工会统计年报工作; 2 分2.建立工会干部培训制度,工会主席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上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2 分4工作规范24 分1.积极开展企事业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规范化建设,达到劳动保护工作合格工会以上标准; 1 分2.建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两次普法宣传活动; 分3.建立劳资双方沟通协商、重大劳动争议纠纷上报制度; 分4.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