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史书中,以“选举”立目,对官员的培养、选任和考核黜陟制度进行专门记述的,始于唐代杜佑通典;该书二百卷,共设九门,分别记述自上古至唐代中叶的典章制度;而选举门六卷,名列第二,排序在食货门之后;体现了作者对选举制度的高度重视。纪传体正史中设选举志,则始于北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之后,新唐书、宋史、金史、元史、明史,皆有选举志。其中,明史选举志,自康熙十八年至乾隆四年,先后经过了三个阶段的纂修,分别完成于万斯同一稿、王鸿绪二稿和张廷玉定稿,兹就各自特点及其地位简述如下。一清开史局修明史,虽始于顺治二年,但进入实质性修撰阶段,实始于康熙十八年。自此,由徐元文总裁,众史臣分工撰写,万斯同负责审定;“历十二年,而史稿粗就,凡四百一十六卷”1(p287)。其中,选举志八卷,分别为:科目分上、下二卷,其中,上卷记乡试;下卷记会试、殿试,附载武科举。学校分上、中、下三卷,其中,上卷记贡途,即国子监生之来源,包括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中卷记国子监;下卷记府、州、县、都司、卫、所儒学,附载宗学、社学和武学。荐举一卷,附载保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