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坚决贯彻中央、省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重要抓手,以大整治大体制大机制为着力点,深化“263”专项行动、“三河三行业”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系列整治,动真碰硬,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环
2、境问题,全面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南通。二、工作目标(一)不断提升环境质量水平。到 2020 年,PM2.5 浓度降至 40 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73.7%;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74.2%,基本消除劣类水体;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2 (二)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施“263”、“三河三行业”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强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规范环境秩序。市、县党委政府以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为重点,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滚动排查,列出环境问题清单,实行整改“清单制”,细化明确整改
3、责任、目标、时限和措施,逐项整改销号,坚决整改到位。( 三 ) 完 善 环 保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新 增 污 水 处 理 能 力 10 万 吨 /日 , 城乡生活污水总处理规模达 170 万吨/日;市区和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和 88%,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村庄污水集中处理率达 75%;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危险固废处置能力超过 32 万吨/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 100%。(四)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保责任。加
4、强环保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智能监管,在线自动监控能力大幅提升。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和水平。三、重点举措(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形成绿色发 3 展方式和生活方式。1切实把生态环保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国家、省部署的年度环保重点任务列为重点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切实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市
5、委、市政府实行“月点评、季考核、年述职”工作推进机制,细化任务分解,强化部署推进,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强化教育培训,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市管干部轮训、网络在线学习的重要内容,实现市管干部学习全覆盖。2压实生态环保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通委发201722 号),各县(市)区抓紧制定出台生态环保责任规定,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实施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考核,把环保责任传导到镇、村,发动基层组织共同守好环境保护的第一道门槛。3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
6、环境责任追究体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意见等要求,出台南通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在市委、市政府“四个全面” 4 综合考核中,进一步加大生态环保约束性指标的考核权重。将生态环保工作实绩列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省实施细则和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强化领导干部资源环境责任审计,促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失职追责。4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确保公共财政每年用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支出总量
7、不减、增幅优先。统筹用好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三河三行业”、“散乱污”企业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生态环保重点工作开展。落实关于加快绿色金融发展支持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加大绿色发展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保护与建设,推进污水、垃圾、危险废物处置的市场化运作,实现投资渠道多元化。(二)大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发展。1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严守城市开发边界、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三条红线。按照“保本底、统规划”的基本思
8、路,综合考虑现状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 5 大项目及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等因素,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健全和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划定和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做好国家生态红线划定与省级生态红线调整工作,实施一批生态红线保护重点工程,加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开发建设行为,确保全市生态红线区域占比保持在 23%以上。编制沿江共抓大保护“一张图”,落实产业指导目录和化工行业负面清单要求,沿江地区不再新建化工企业。推进长江岸线整合与利用,合理安排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取排水口岸线,提升长江岸线使用效率。认真落
9、实国家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优化沿海发展,提升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水平。2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严控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沿江地区除公用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供热项目,新建项目主要布局沿海地区,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深化燃煤机组节能改造 。 加 快 淘 汰 电 力 ( 热 电 ) 落 后 产 能 , 2020 年 底 前 依 法 关 停7 台 共 75.2 万千瓦燃煤机组。加快推进热电整合,推 进 燃 煤 锅炉 整 治 , 2018 年 淘汰 2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019 年淘汰 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2020 年比 2016 年累计削减煤炭
10、消费量 221 万吨,完成省定控制目标;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有序推进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替代,稳步推进海上风 6 电、光伏发电,逐步扩大和全力保障天然气利用。到 2020 年,全市风电装机容量达到 300 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80万千瓦,全市天然气利用规模显著提升。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0 年底,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项目超过 450 万平方米,创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超过 35 个。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3+3+N”重点产业,培育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11、。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着力破除无效供给。重点推进“三行业”整治,用三年时间对化工、钢丝绳、印染企业实施升级、转产、关停、搬迁,按照 10 条整治标准依法进行分类处置,关停“三行业”企业或拆除污染生产线(工段)320 家(条),其中 2018 年关停或拆除 210 家(条)。大力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加快再生橡胶行业和浸胶手套行业整治,强化源头控污,有效杜绝违法排污现象。积极引导传统行业及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清洁生产,推动传统行业提档升级、转型发展。(三)全力以赴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实施方案,系统推进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1综
12、合治理大气污染。按照“控煤、降尘、治企、管车、禁烧、联防”十二字方针,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推行“绿 7 色施工”,严格落实建筑工程硬质围挡、裸土覆盖、施工路面硬化、道路洒水、车辆冲洗、场地绿化等 6 个 100%抑尘措施。加大道路运输扬尘控制,提升道路清洁能力。强化“三场一站”扬尘治理,加强交通、水利工程及码头扬尘污染防治,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辆,强化重型车辆管控。加快推进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有序开展汽修、建筑装饰、干洗等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清洁原料替代。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全面开展
13、码头油气回收工作,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禁止违规新建、改(扩)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违规露天烧烤。2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深化“河长制”、“断面长制”,以“三河”整治为重点,实施“拆、封、建、转、清、畅、管、绿”八大工程,深入推进河岸共治。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排污口,加强县以上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和管理。实施 3 条市级河道、10 条县级河道、100 条乡级河道、1000 条村级河道样板工程,全面提升治理能力。突出抓好重点断面整治,滚动编制断面达标整治方案,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强化水资源管理,加快重点示范水生态工程建设。认真开展水质监测
14、和限制纳污红线的考核,加快推进水功能区达标建设。规范入江、入海、入河 8 排污口设置,强化重点河道重点入河排污口尾水监测。加强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防止污水污物直接排河排江。滚动排查城乡黑臭水体,大力整治,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加强小餐饮、洗车场、理发店等排污、排水单位的环境管理。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与水产养殖业,合理确定养殖区域、养殖种类、养殖规模及总量,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要求,力争畜禽养殖总量年调减 5%左右,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3积极防治土壤污染。以化工、电镀、钢丝绳、印染、危险废物处置场等重点行业已关闭搬
15、迁企业遗留地块为重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污染地块数量、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土壤监测技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的风险管控,实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稳步开展治理修复,确保地块土壤(包括地下水)环境质量达到开发利用标准。4完善风险防范体系。推进沿江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通过建设人工湿地等进一步提升达标排放水平。实施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推行“固废全流程监管”体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完善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提升环境 9 监测及突发环境事件
16、预警能力,健全环境应急响应及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库建设,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增加环境应急管理资金保障。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确保放射源得到有效安全控制。(四)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坚持补短板、强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化城市和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建制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设施运行负荷率。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力争尾水排放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在敏感地区进一步实施深度处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强化
17、县域内村庄生活小型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新增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680 座,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到 2019 年,改造或新建城乡污水管网 280 公里,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88%,建制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到 2020 年,县(市)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100%。2推进危险固废处置设施建设。抓好 12 个危废焚烧填埋、电极箔废酸处置、钢丝绳废酸污泥处置、飞灰填埋场项目建设,2018 年新增危废焚烧能力 6.5 万吨/年、填埋能力 5.6 万 10 吨/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 100%。建设如皋市、通州湾示范区2
18、个工业固废综合服务项目,形成处置利用废矿物油、废乳化液、表面处理废物能力 14.3 万吨/年。鼓励危废处置企业强强联合,组建集危废焚烧、填埋、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危废处置龙头企业。3完善一般固废处置设施建设。建设工业污泥处置项目,每个地区不少于 1 家。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新增启东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 600 吨/天,建成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 7 号库。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置能力 150 吨/天。建成市区 4 座建筑垃圾中转调配场,加快推进陈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统筹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市区(统筹四个区)、海安(统筹如皋)、如东(统筹通州湾)3 座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五)落实最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落实环境执法全面从严要求,用足用好新环保法,强化环境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综合执法,强化排污者责任,让环境守法成为常态。1完善环境执法监管机制。环保网格和社会综合治理网格有机融合,不断健全“41”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强化日常执法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充实污染源信息库、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合理确定抽查比例。推进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排污许可证一证管理。强化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无证、不按排污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