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检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检测技术规范编制组2017年 7月2目 录措施建议(一、工作简况 .3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 .5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6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7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7六、编制中的修改过程 .7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15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15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
2、的建议 .15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5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内容);(九)废止现行3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本标准由江西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2017 年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江西省气象局,立项名称为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检测技术规范 。(二)起草单位本标准起草单位为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三)主要起草人员及其所做的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李准、周诚华、余建华、黄鹤华、舒雪松、谢佳杏、王成芳、吕振东、强裕君、杨华、杨甲、吴招锋、付誉斌、李垂忝。其分工如下:1、李准负责:(1)制订标准编制的工作计划;(2)负责协调起草人员开展标准研究、编写工作,全面组织实施标
3、准编制工作;(3)参与标准研究、编写。(4)定期主持召开标准编写的工作会议;2、周诚华、余建华负责:(1)负责资源调配、方案审定; (2)参与标准研究、编写工作3、谢佳杏、王成芳、吕振东负责:(1)收集档案管理规范、文件及技术资料(2)参与标准研究、编写(3)征求、汇总各方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44、付誉斌、黄鹤华、舒雪松负责(1)参与标准研究、编写工作(2)征求、汇总各方意见对标准进行完善。5、吴招锋、李垂忝为编写组提供技术支持,对标准中技术细节提出意见。6、强裕君、杨华、杨甲负责收集与防雷有关的各类资料、档案。(四)主要工作过程2017 年 4 月,成立了编写组,确定了编写方案,进行了人员分
4、工,制定了编写进度计划。2017年 5月 4日5 月 19日,查阅防雷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江西地铁检测的实际工作特点,研究确定检测的方法. 2017年 5月 20日8 月 20日,初步完成本标准讨论稿的编写工作。2017年 9月 10日9 月 30日,各编写组成员分别提出修改意见,2021 日集中讨论修改意见,形成标准讨论稿修改意见。2017年 10月11 月,根据标准讨论稿修改意见,修改完成检测方法和技术要求的具体编写。2018年 4月 20日,编写组成员集中讨论,提出修改意见。2018年 5月,根据所有汇总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2018年 6月 5日6 月 20日,对征求意见稿进
5、行专家意见征集。2018年 6月 21日7 月 20日,汇总各专家意见并组织人员进行修改,形成送审讨论稿。52018年 7月 25日,编写组成员集中讨论送审讨论稿,提出修改意见。2018年 7月 26日,根据所有专家意见汇总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送审稿。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修订标准时,应增列新旧标准水平的对比(一)标准编制原则本标准在编制方面,坚持了以下几项原则:1、科学性和规范性原则本标准充分借鉴和参考了国家和行业标准,强调了标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所参考的主要标准有: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
6、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174-2017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 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GB 50490-2009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 50299-19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 50601-2010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18802.1-2011 低压电涌保护器(SPD) 第1部分 低压配电系统的保护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18802.21-2016 低压电涌保护器 第21部分电信和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SPD)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TB 10180-2016 铁路防雷及接地工程技术规范6D
7、B11/T 311.2-2008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第2部分:设备安装工程2、可操作性原则起草小组充分调研,征求省内外专家的意见,听取从事防雷检测工作一线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最后编制形成我省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检测技术规范。 (二)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的主要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检测作业要求、检测内容和技术要求和检测数据等七个部分。本标准对轨道交通系统防雷装置的检测,包括车站、区间、停车场及车辆段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和车站内部信号、通信、综合监控等电子系统的等电位连接测试和电涌保护措施的检测项目提出了明确的检测技术要求。对轨道交通防雷
8、装置检测周期、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准则等进行了规定,并给出了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样式表。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2015年 12月,南昌地铁 1号线正式通车试运营拉开了南昌轨道交通的序幕,标志南昌已跨入轨道交通高速发展时期。目前已有1号线,部分 2号线地铁线路投入运行,未来还将新增 4条线路。防雷安全是轨道交通安全体系的重要环节,一旦发生雷击事故,直接威胁生命财产安全。地铁系统是机电系统、电气系统、电子系统高度集中的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信号、通信等弱电系统设备是其中的核心和关键,7同时又是对雷电极为敏感的系统。地铁系统完善的防雷装置的设置、可靠性能成
9、为了地铁工程建设质量和后期运营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标准编制人员认真总结了南昌市轨道交通1、2 号线防雷装置检测工作的经验,全面总结了南昌地铁系统防雷装置的设计与检测,包括车站、区间、停车场及车辆段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和车站内部信号、通信、综合监控等电子系统的等电位连接测试和电涌保护措施的检测。参阅了大量的相关技术规范,提出了我省轨道交通防雷装置检测周期、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要求、判定准则等内容。这将有效推进我省轨道交通检测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流程化与规范化,为轨道交通安全运行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这对我省乃至全国轨道交通防雷检测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有效保障地铁安全运营和乘客安全。四
10、、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目前,我国尚未颁布实施城市轨道交通的防雷检测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本标准以GB/T 21431-2015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343-2012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等为依据,结合我省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检测服务实际情况,编制本规范。相对与外省城市轨道交通的防雷检测地方标准,逻辑性、操作性更强、结构更加合理。增加了大地网检测要求及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与国
11、内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相一致,无8冲突。六、编制中的修改过程(一)在形成征求意见稿之前,编制人员多次召开编制会议,反复讨论,并征求一线检测人员、行业专家意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修改:1、规范文字表述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部分国标规范依据有过期现象,及时进行了查新。此外,还删除了部分和地铁防雷检测关系不大的规范并增加一些国标和行业的防雷规范;第三章“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了部分在全文中没有出现三次以上的名词的定义。第四章“基本规定”中,4.2 检测作业要求改为“检测项目”,增加“4.3 检测周期 ”,“4.4 检测流程”,并对讨论稿中的流程图进行优化。第五章,增加“检测作业要求
12、”章节,(即原 4.2节改为新的第五章),并将原内容进行整合,更通顺更符合逻辑。2、对标准部分章节结构进行了改动:对第六章“检测内容和技术要求”的结构作重大调整,第一段增加检测对象的概述。按照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综合布线、电涌保护器的顺序进行详细叙述;去掉关于氧化锌避雷器的参数的叙述;将附录中电涌保护器的部分放进正文;附录增加站台部分等电位的连接;(二)、在本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专家征求意见中,共征集15个专家意见,收到15个专家回复,修改意见69条,采纳45条,部分采纳2条,不采纳22条。不采纳的具体情况如下:91、胡全玲提出,本地表题目“城市轨道交通防雷检测技术规范”修改为:
13、“城市轨道交通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考虑到在该标准申报时,题目已经确定,无法再进行修改。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2、胡全玲提出,5.1 条 “雷雨天应停止检测修”改为: “雷雨天应禁止检测”。1、应考虑到晴天检测时突发降水过程,应该是停止正在检测的工作,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3、李和国提出,6.1.2.3“检查接闪器的焊接工艺,焊缝是否饱满无遗漏,截面是否锈蚀 1/3以上。用弹簧测力计测试每个支持卡能否承受 49N(5kgf)的垂直拉力”建议修改为:“检查接闪器的焊接工艺,焊缝是否饱满无遗漏,截面是否锈蚀 1/3以上。用弹簧测力计抽查测试支持卡能否承受 49N(5kgf)的垂直拉力”,考虑到作为地
14、方标准应从严要求,因此不采纳本条意见。4、李和国提出,6.2:“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引下线主要位于车辆段、停车场、进出站出入口建筑及附属建筑、基站、高架桥梁支撑柱等部位。首次检测应检查引下线的隐蔽工程记录,对每根引下线编号并检测检查引下线设置是否满足如下要求:”建议修改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各建(构)筑物引下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首次检测应检查引下线的隐蔽工程记录,对每根引下线编号并检查引下线设置是否满足如下要求:”非原则性技术问题,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5、李和国提出,6.6.1 检测对象包含电源电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改为“检测对象包含电源电涌保护器和信号浪涌保。” 增加“系统”二字,显得
15、冗余,且其他防雷规范中均没有此说法,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106、林常青提出,4.1 改为依据 GB50057-2010第 3.0.2款第 2条规定轨道交通建(构)筑物宜划分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地下部分(机房)依据 GB50343按防护等级划分为 B类。因为 4.1引用的GB50057原规范内容,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7、刘海滨附录 A.3;个人认为: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其相线和接地保护线的规格相同不太合理,因为流经接地保护线的电流应该会大于流经相线的电流。引用的 GB50057原规范内容,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8、罗慧生提出,单独增加信号系统的检测内容,与 GB50157-2013中第 17.7.
16、6,17.7.7内容对应。由于在原文第六章中已做补充。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9、黄中根提出,由于轨道交通的电子设备比较多(多为自动控制设备),要求的供电环境也比较高,所以低压配电系统接地中建议增加一个检测项目,即“零(N)地(G)”电位差的检测。考虑 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已经删除零地电压要求,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10、古名岸提出,6.2.3 “引下线是否平直、无急弯。”应改为:“引下线是否平直、无急弯、无疲劳。”加“无疲劳”。防雷引下线仅仅作为电流的载体,对于引下线无“疲劳”说法。因此本条意见未采纳。11、古名岸提出,6.2.11 第一款“作为自然引下线的柱子包括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缺少宾语吧?本条直接引用GB50057规范原文,因此本条意见不采纳。12、古名岸提出,6.2.11 第二款“引下线 3m范围内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 50km”中,应加逗号,改为“引下线 3m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