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委决策李克强部署落实 2017 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4 月 5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 2017 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依靠改革破难题促发展惠民生。按照党中央关于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会议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分工,强调各部门要以更大的勇气和韧劲,担起推动改革的责任,抓紧细化重点改革任务方案,尤其要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对表,尽快补上薄弱环节。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抓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持续发力。一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任务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尤其要注重通过完善职工安置、债务处
2、置、资产处理等政策及市场化退出机制促进化解过剩产能,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二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优化政府服务,抓紧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职业资格、政府定价收费等清单,形成全国统一政务服务平台,着力为实体经济升级营造更好环境。三要健全创新驱动发展体制机制,推广一批成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模式和经验,推动产权保护举措落地,激发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着力增强新动能成长动力。四要进一步推动财税金融、国企国资、对外开放、生态环保等改革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着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五要大力推进养老保险、教育、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改革和脱贫攻坚
3、,通过创新机制更多吸引民间资本,增加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着力提高群众获得感。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增强推进改革的合力。强化改革督查考核和效果评估,跟踪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改革措施。健全激励问责机制,支持地方和基层结合实际主动试大胆闯,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促进各项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商务部将开展专项行动以扩大内需4 月 6 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在例行发布会上透露,有效扩大内需已经成为商务部工作的一个重点,商务部将开展专项行动以促进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升级。孙继文介绍,2017 年 3 月 31 日-4 月 1 日,商务部在北京召开了“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暨全
4、国市场秩序工作会议”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约 150 人参会。商务部部长钟山在该会议上提到,2016 年,中国商贸流通业增加值达 9.6 万亿元,占 GDP 的比重达到 12.9%;最终消费支出对 GDP 增长的贡献率达 64.6%,比上年提高 4.9 个百分点,创 2001年以来的历史新高。钟山在 2017 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曾指出,消费已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一大拉动力,扩大国内消费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钟山明确表示,在扩大内需的过程中,中国尚存在商品有效供给不足、内外贸融合不够、商业布局不够合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流通成本偏高等问题。商务部将开展专项行动促进消费升级,解
5、决扩大内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孙继文介绍,商务部门将从“优商品” 、 “通商路” 、 “减商负”和“立商信”四个方面开展工作,具体来说,即优化供给、解决流通渠道不畅、降低流通成本、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孙继文表示,商务部将开展重要商品、重要生产资料和服务供需状况调研,从而摸清供需错配的底数,采取信息引导等措施,优化供给。同时,要扩大餐饮、家政等居民生活服务业有效供给。在流通环节,商务部要解决流通渠道不畅的问题, “融通”线上线下渠道。在地域上,构建“南北三纵、东西五横”的全国一体化骨干流通网络,连通城乡基础设施。同时要发展跨境电商,吸引境外消费回流,打通国内外市场。值得一提的是,201
6、6 年 4 月 8 日出台的跨境进口零售新政使得整个行业“急刹车” ,电商交易平台、商家、保税仓、物流企业等短期内都受到负面影响,无法正常运转。而后,国务院给出了一年的政策过渡期。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政策已经延长至 2017 年底,过渡期内,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按个人物品监管。3 月 17 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提到,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监管模式。专项行动还指出,要降低流通成本,包括降费减负、启动“农商互联” ,提高供应链整合及协同效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物流标准化等。在优化消费环境上,要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市场化综合系用评价机制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建
7、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财政部修订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重要举措,近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次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涉及内容较多。其中,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分类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新修
8、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对此,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发生了较大决策改变,对金融资产的分类突出了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有助于推动企业在战略决策、业务管理和合同管理层面提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
9、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经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当前金融深化的背景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准则要求基于过去、现在和前瞻性信息,按照“预期损失法“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将推动企业建立以信用数据和评价为基础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应对信用风险事件和信用损失的能力。“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说。此外,现行的套期会计准则对套期会计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导致实务中企业开展的大量套期业务无
10、法通过套期会计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反映。新修订的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在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允许通过调整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数量实现套期关系的“再平衡“等方面实现诸多突破,从而有助于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按照财政部的安排,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11、上市企业施行,鼓励企业提前施行。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过渡办法另行规定。证监会严防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证监会 3 月 31 日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下称规定 ) ,总结股灾经验教训,针对当前行业发展现状与突出问题,以加强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为核心,对现有开放式基金的监管规则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修订。双十规则调整为流通股 15%规定对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公募基金持有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作出 15%的上限要求。而此前,公募基金投资的“双十比例”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控制基准。证监会表示,虽然现有“双十比例”规定借鉴两人成熟市场做法,但在当前我
12、国发行制度下,由于主要股东限售原因导致大量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与流通股本差异较大,从避免基金过度集中持有流通个股引致流动性隐患角度看,需结合我国国情补充相应投资限制。此外, 规定还对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含公募基金和专户等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做出 30%的上限规定。控制基金管理人全部组合的流动性风险,防范管理人利用持股优势实施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过, 规定同时指出,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以不受前述比例限制。针对定增类基金, 规定提出持有受限资产上限为 15%。2015 年股市异动期间,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一定比例参与投资上市公司
13、定增等流通受限股票,导致流动性压力较大。出现上述市场情况的历史原因是,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主要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等流动性较好的资产,法规未对开放式基金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做出比例限定。随着市场发展,公募基金投资范围略有拓展,部分流动性受限资产纳入投资范围。对此, 规定借鉴了境外监管规则,拟对开放式基金主动投资持有的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作出 15%的比例限制。另外,对于目前法规要求的开放式基金至少持有 5%现金类资产比例的计算指标,进一步严格框定计算标准。委外定制类基金受限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拟新设单一投资者占比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50%的基金,需满足以下规范:一是公司自有资金、股东资金认
14、购产品不少于 1000 万,将产品设立间接与公司资本挂钩,限制随意无序发行;二是非货币产品的运作方式限定为封闭式或者定期封闭(封闭周期不低于 3 个月) ,限制委外资金快进快出、同向操作对基金流动性的冲击;三是新设产品在披露文件中明示类别,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避免不公平对待个人投资者。此外, 规定允许存量基金通过变更注册方式调整,否则,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是审慎评估大额申购对基金持有集中度的影响,避免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达到或者超过 50%;二是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知情权,要求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单一持有人占比超过 20%的情况。应对巨额赎回规定指出,在申购端,要求管理人合理控制投资者集中度,审慎
15、确认大额申购申请,避免申购套利;在赎回端,要求管理人加强对巨额赎回的管控。一是审慎接受及确认巨额赎回申请,在基金合同中约定特定情形下实施预约赎回管理等风险缓释措施;二是每日评估及测算组合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防止超出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盲目确认赎回申请;三是针对短期投资行为完善强制赎回费规定,限制大额资金短期套利。为应对巨额赎回, 规定还借鉴成熟市场规则,丰富完善了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当发生巨额赎回等特定情形时,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前提下,允许管理人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巨额赎回延期支付、暂停赎回、暂停估值、收取短期赎回费、使用摆动定价等。尽管应急工具在一般市场情
16、形下很少使用,但为提升管理人的应急处置能力, 规定要求管理人就应急工具的使用制定内部规范,明确触发情形及决策流程等内容,确保应急工具实施的及时、有序、透明及公平。控制货币基金无序增长规定拟从三个维度完善规则、加强管控货币市场基金:一是控制规模无序增长。将货币市场基金规模与其风险准备金挂钩,确保管理规模与风险管理能力及风险覆盖水平相匹配,控制个体风险传染;二是实施产品分类监管。区分机构类和零售类货币市场基金,对新设的机构类货币市场基金,禁止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核算(否则应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资产) ,防止机构类资金恶意进行收益套利,回归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工具的本质。另外,对存量机构类持有人占比
17、较高的货币市场基金,下调组合久期、提高流动性资产比例要求;三是对货币市场基金设定比普通公募基金更为严格的流动性指标限制。借鉴美国货币市场基金改革经验,完善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指标,增强货币市场基金应对赎回与抵御风险的能力,具体包括:限制投资流动受限资产比例、细化对次高等级信用债的投资限制、新增对同业存单及信用类债券等资产的投资限制等。证监会表示,2016 年以来,机构资金加大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配置,此类资金对市场利率变动敏感,投资行为具有较强同质性,提高了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压力。另一方面,行业部分基金管理人风险意识薄弱,对市场风险研判不足,盲目扩张规模,通过拉长久期等激进方式追求高收益,风险应
18、对能力和经验不足,市场逆转时风险加速暴露。流动性风险问题突出证监会在规定起草说明中表示,公募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控压力日益加大,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 2015 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受基础市场流动性缺失、投资者集中赎回等因素影响,公募基金行业遭受严峻考验,尤以偏股型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表现最为突出,市场大幅调整期间,个别基金公司因集中持有中小市值股票而面临较大流动性管理压力。二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国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逐步暴露,债券违约事件时有发生,涉及违约债务主体范围逐渐扩大,打破“刚性兑付”成为共识。公募基金持仓债券发生违约将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容易引发持有人集中赎回,发行人
19、信用风险引致基金流动性风险的可能性加大。三是 2016 年以来,大量机构委外资金涌入公募基金,引起市场较大关注。由于持有人结构高度集中,机构同质化,资金呈现“大进大出”特点,市场突变情况下赎回行为高度一致,给基金投资运作带来较大压力,并潜在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系列问题。四是 2016 年底债券市场大幅调整,货币市场利率快速上行,机构投资者短期集中大额赎回,个别货币市场基金面临投资者赎回与市场流动性缺失的双重挤压。证监会表示,为促进法规稳步实施, 规定统筹安排相关衔接过渡措施,对涉及管理人需进行投资调整的事项均给予六个月的过渡期规定后续实施过程中,拟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台相关配套自律规
20、则,予以衔接,包括: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募基金压力测试工作指引,制定开放式基金摆动定价实施机制等。两部委要求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据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加强和改进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改善住房供求关系,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住建部日前联合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通知要求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21、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 36 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 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 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 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经国土资源部门和有关金融部门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通知指出,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通知要求强化地方主体
22、责任,对工作不力、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将对有关地方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约谈问责。对虚假编造、采用技术性手段调整相关统计数据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根据通知,2017 年 6 月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的县(县级市)应编制完成住宅用地供应中期(2017-2021 年)规划和三年(2017-2019 年)滚动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再提速4 月 5 日,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发布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 ,对原研进口上市品种、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品种、进口
23、仿制品种、国内仿制品种及国内特有品种等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方法,给出了明确意见。意见规定,国内仿制品种上市前,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可由企业提交申请,CFDA 药品审评中心审核并提出意见,报 CFDA发布。业界指出,上述文件是对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再提速,部分首仿药将无需再做一致性评价。目前,距离国家要求 289 个品种通过评价的时间仅剩不到 20 个月。去年 3 月 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要求 2007 年 10 月 1 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 2018 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2016 年 11 月 2
24、9 日,CFDA 发布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的指导意见的意见 ,将首批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分为 6 大类,并对不同类别的情况做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4 月 5 日,CFDA 又对品种的分类情况提出 7 条指导意见,包括原研进口上市品种、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品种、进口仿制品种、国内仿制品种等。如原研进口上市品种,无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经 CFDA 审核确定发布后,可选择为参比制剂,原研进口参比地位确立;特有品种由企业选择,可重新开展临床试验证明其安全有效性,并参照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提交申请,后续审核通
25、过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而对于国内仿制品种,上市前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可由企业提交申请,CFDA 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接收资料,CFDA 药品审评中心审核并提出意见,报 CFDA 发布。上述消息对国内仿制药而言是重大利好。原来文件里“按新分类的仿制药“都需要做一致性评价,但新规定指出,当年按照新药批的部分未改规格和剂型的 3 类,有新药证书的,部分不需要做一致性评价。政策要闻商务部开展内贸流通扩消费专项行动3 月 31 日,商务部召开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暨全国市场秩序工作会议,部署内贸流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消费工作。
26、商务部部长钟山在会上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以内贸流通扩消费专项行动为抓手,着力“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立商信” ,促进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升级;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等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基协明确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中国基金业协会 3 月 31 日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 。基金业协会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
27、理业务。基金业协会强调,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确有经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长期展业需要,可设立在人员团队、业务系统、内控制度等方面满足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独立经营主体,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金所下调单次最大下单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 )3 月 31 日披露,近一段时间以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有序,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市场多次出现价格瞬间大幅波动情况。为促进市场平稳运行,中金所于近期对交易机制作进一步完善:一是取消市价指令类型中即时成交剩余撤销指令和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指令。二是将股指期货限价指令、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由目前的 100 手
28、、50 手分别下调至 20 手、10 手。三是将国债期货限价指令、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由目前的 200 手、50 手分别下调至 50 手、30 手。此次交易机制的调整,旨在减少不活跃合约的交易中,因大单量造成的价格瞬间大幅波动的情形。网售医械新规征求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网络医疗器械经营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提出,从事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和网络医疗器械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未按规定备案的,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意见稿提出,从事网络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通过网络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不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