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贵 州 省 残 疾 人 联 合 会贵 州 省 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贵 州 省 扶 贫 开 发 办 公 室贵 州 省 民 政 厅黔 残 联 发 201650 号关于印发贵州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 2020 年) 的通知各市、自治州残联、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局) 、民政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卫生计生局、农水局,仁怀市、威宁县残联、卫生计生局、扶贫办、民政局,省残疾人康复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 号)和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文 件件件件- 2 -院扶贫办
2、关于印发的通知(残联发201627 号)精神,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普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共同制定了贵州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贵州省扶贫办 贵州省民政厅2016 年 10 月 20 日- 3 -贵州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 年)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 关于印发的通知(残联发201627 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
3、1 号)精神,做好我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1、背景与任务目标(一)背景“十二五”时期我省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明显改善,但缺康复、少康复的问题仍较突出。据 2015 年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显示,我省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为 553562 人,而得到各类康复服务的残疾人为 82544 人,康复需求满足率仅为 14.9 %。因此,组织开展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是新形势下加快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的重要举措、攻坚行动,是“十三五”期间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大任务。(二)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底,全省各市(州) 、贵安新区、直管县- 4 -(市)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
4、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 80%以上。(三)年度目标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确定全省各市(州) 、贵安新区、直管县(市)本年度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并逐年提高,至 2020 年达到 80%以上。二、工作体系(一)组织管理体系成立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建立省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我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办公室主任由省残联康复部部
5、长兼任。职责分工如下:省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 指导各地制定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及配套实施办法;协调解决精准康复服务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检查、监督各地精准康复服务执行进度和质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精准康复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省残联 牵头制定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导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与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共同成立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确- 5 -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下同)的标准及机构目录,开展技术培训;开展宣传工作。省卫生计生委 共同制定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协同建立
6、省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协同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推进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政策,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大局,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结合健康扶贫工程,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康复技术培训。省扶贫办 共同制定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将贫困残疾人纳入脱贫攻坚工程,统筹使用脱贫攻坚经费,结合精准扶贫十大行动和专项扶贫工程,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和康复救助。省民政厅 共同制定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本部门职责参与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各市(州)
7、 、县(区、市)应比照省的做法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并落实专人负责项目日常工作。(二)技术指导体系各级残联、卫生计生、扶贫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成立由视力残疾康复、听力言语康复、肢体残疾康复、智力残疾康复和精神残疾康复等相关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为制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开展技术- 6 -培训、指导和成效评估等。(三)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每个村(社区)应由一名村(社区)医生担任社区康复协调员,与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负责入户调查、初步评估、转介等工作。三、工作措施(一)制定省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在全
8、国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 年版) 基础上,省残联、省卫生计生委、省扶贫办等部门统筹中央财政资金、省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和其他部门相关的医疗救助项目专项资金,制定贵州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2016 年) (见附件 2) ,明确各服务项目最低补贴标准,并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省级目录及补贴标准。(二)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1确定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建立残疾人康复评估的二级评估机制。省级负责制定一、二级康复评估机构准入标准。县级残联会同本级卫生计生部门确定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等作为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市(州)级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
9、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审查合格后报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确定为二级康复评估机构,对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进行评估,确保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中设置的每一个服务项目都有对应的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见附件 2) 。- 7 -2确定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省级负责制定各类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由省、市(州) 、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等部门共同确定辖区内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确保每个康复服务项目都有相应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分为省级、市(州)级、县(区)级三类,其中,省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由市(州)级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报
10、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确定(省卫生计生委直管医疗机构,直接报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确定) ,包括:肢体残疾矫治手术定点医院、0-6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功能训练机构、助听器验配及适应性训练机构、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医院、0-6 岁自闭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机构、0-6 岁智力残疾儿童认知及适应训练机构、0-6 岁肢体残疾儿童运动及适应训练机构、假肢矫形器配置服务机构等;市(州)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由市(州)级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审核确定,包括:定向行走及适应训练机构、视功能训练机构、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成年精神残疾人康复治疗机构、7-17 岁肢体残疾儿童康复治疗及训练机构、7-17 岁智力
11、残疾儿童认知及适应训练机构、7-17 岁孤独症儿童沟通及适应训练机构等;县(区)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由县(区)级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审核确定,包括:各类残疾人支持性服务机构;部分残疾人支持性服务定点机构可根据当地精准康复服务工作需要,由市(州)残联会同同级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审核确定。 “十二五”期间认定的各类- 8 -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可以继续承接相应的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其中具备康复评估能力的,可以开展相应的康复评估工作,待精准康复服务和康复评估定点机构相关准入标准和办法出台后,按照新的标准和办法,另行申报审批精准康复服务和康复评估定点机构。(三)统筹安排残疾人康复资金省残联负
12、责协调省财政厅筹措省级残疾人康复专项资金,统筹中央财政资金,依据各市(州)、县(市、区)经济发展状况和专项调查中残疾儿童和残疾人康复需求状况,做好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省残联除预留统一招标采购(委托中国残联集中统一采购)人工耳蜗等辅助器具产品及相应康复训练补助经费外,其余统筹补助资金直接下拨至各县(市、区)残联或根据精准康复服务工作需要拨至市(州)再进行二次分配。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康复服务项目,由省残联下达各市(州)康复服务项目任务指标。 (四)开展康复服务1.入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
1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见附件 3) 。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县(市、区)确定的一级评估机构。2.评估。需要进一步评估的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县(市、区)确定的一级康复评估机构- 9 -接受评估。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对残疾人实施康复需求评估后,按照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对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按照省、市(州)的要求,由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或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将残疾人转介至二级康复评估机构,由二级康复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
14、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可由县级残联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或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3.申请服务卡。接受评估后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依据评估机构转介意见,或者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见附件 4) ,向县(市、区)残联申请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县(市、区)残联根据省、市(州)下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免费任务指标和残疾人康复需求情况,审核确定是否给予补助,并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见附件 5) 。若本地没有相应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或经救助人申请可以转介到异地相应的省级、市级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康复。4.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15、、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依据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 ,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5.费用结算。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10 -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先行结算,再对残疾人自负部分进行补助。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各地统一招标的,在残疾人确认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各地残联与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其他康复服务救助项目,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由
16、定点康复机构凭康复服务卡和相关服务证明,与市(州)残联或县(市、区)残联进行结算。(五)信息报送与管理各县(市、区)按要求定期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情况,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见附件 6) ,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由市(州)残联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初审后,再由省残联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复审并报送中国残联康复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改、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政府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管理,将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加快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