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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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菏安监字201619 号关于印发菏泽市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道防线”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安监局:现将菏泽市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道防线” 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 3 月 30 日 - 2 -菏泽市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道防线”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方式,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借鉴危险化学品企业“三道防线”建设成功经验,决定在全市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重点工贸企业推进安全隐患

2、排查治理“三道防线” 建设。现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道防线” 建设,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企业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二、排查范围全市重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企业,涉氨制冷液氨使用、燃爆性粉尘企业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 1) 。三、时间安排(一)第一道防线:企业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6 年 4 月 1 日15 日)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照省政府 260 号令明确的“五个责任”( 组织机构保

3、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管理保障- 3 -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抓好落实。要对照排查内容,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逐项进行“过筛式” 排查,坚持缺项必补充,查出必整改,建立档案,登记造册,制定方案,销号管理,通过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我完善,推动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二)第二道防线:外聘专家查隐患,建立专家技术保障(2016 年 4 月 16 日5 月 10 日) 。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与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签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协议,自行聘请或者由县(区)安监局协调聘请省、市专家开展工作。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连同

4、服务协议一并及时报县(区)安监局。聘请专家开展隐患排查时,及时向县(区)安监局报告,由县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及时跟进执法,对于排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县(区)局执法人员下达行政执法文书,督促整改落实。(三)第三道防线:强化政府监管,严格执法促整改(2016 年 5 月 11 日6 月 30 日) 。由市、县(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带领专家对前两个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整改落实。4 月份开始,市局将带专家对首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道防线” 建设的重点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名单见:附件 2“*”企业) 。四

5、、排查治理内容- 4 -依据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 260 号令)明确的“ 五个责任”( 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 (见附件 2)内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各企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抓好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一)各行业重点环节:1、冶金有色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2、建材企业: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以及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危险物品输送、储存、使用设备设施,煤粉制备车间、煤预均化库、煤磨除尘器、压缩空气站等重点防火防爆部位

6、的安全管理情况等。3、机械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4、轻工、商贸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以及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等。5、纺织、烟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二)重点环节主要内容:1、煤气作业(1)是否建立煤气防护机构。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冶金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煤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设- 5 -立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配备必要的防护人员,保证每班至少配备 2 名作业人员。(2)煤气危险区域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煤气危险区域,包括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

7、、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和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是否按规定安装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3)检维修等存在交叉作业情况。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了严谨的施工或检修方案;是否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是否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在安全措施确认的情况下实施作业。(4)是否落实煤气区域作业基本要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是否携带便携式报警仪,是否使用防爆工(器)具。带煤气作业,如抽堵盲板、开闭

8、眼睛阀、更换探料尺、盘根、煤气管道扳眼接管、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是否办理了作业许可证,落实了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是否佩戴了空气呼吸器,并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进行作业。(5)是否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山东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等有关规定,强化煤气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相关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 6 -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煤气事故处置与救援等知识,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是否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审批制度、安全条件确认和监护制度,以及安全防范措施,配齐各种监测、监控

9、设备和防护设施,加强日常检修维护,确保运行正常;是否以“反三违” 为重点,对照标准规范和相关文件,加强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重要设备、关键设施和主要生产工艺的检查工作,使煤气区域煤气泄漏处于受控安全状态,煤气柜、管线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运行符合相关安全规程要求;是否制定和完善煤气作业工艺环节有针对性的煤气专项应急预案,配足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发生中毒事故后,是否由受过应急技能培训的专业人员施救。2、高温熔融金属作业(1)高温熔融金属吊运。是否采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吊运,并定期进行检验检测,确保合格使用;吊运线路与建(构)筑物以及作业人员是否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会

10、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是否设置在了熔融金属的吊运(运输)影响范围内。(2)防范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是否严格落实山东省高炉液态渣铁安全生产重点防范措施 ,生产、处置和贮存高温熔融金属设施是否有防水措施;是否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输送、转注熔- 7 -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前,是否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3)高炉停炉及放残铁。在停炉作业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是否安排专人预先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是否是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切割或拆除有关设备设施或装置,

11、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放残铁前,是否对残铁口内碳砖受侵蚀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切开残铁口处炉皮。3、有限空间作业(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2)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3)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4)摸清本企业有限空间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5)对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的技能。(6)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

12、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 -(7)作业前应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4、粉尘作业(1)是否设置了独立厂房,且不在居民区内。(2)生产场所是否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3)是否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是否设置在建筑物外,并设有锁气卸灰装置和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 6 米,回收的粉尘是否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4)是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是否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是否违规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是否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5)

13、生产场所是否存在各类明火;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是否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6)是否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7)生产场所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是否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是否由专业电工安装。(8)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抑爆、阻爆(隔爆) 、泄爆等措施。- 9 -(9)是否当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才进行检维修作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现象。5、氨制冷作业(1)是否建立、健全使用液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2)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氨

14、制冷机房、冷库库房以及员工宿舍、办公室、休息室等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液氨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3)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4)快速冻结装置(螺旋、平板速冻机等)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 9 人,并按规范要求设置事故排风设施;(5)氨压缩机贮氨器或者液氨储罐上方是否按相关标准规定设置水喷淋系统,并按标准要求设置相应的围堰和事故水池;(6)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氨制冷机组及贮氨器(或者液氨储罐) 、快速冻结装置、速冻设备加工间内等重要部位,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氨气

15、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以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警示(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氨制冷机房内是否按规范设置防爆型事故排风装置和应急照明设施,机房门口的适当位置是否安装人工启停事故排风机的控制按钮;- 10 -(7)厂区内显著位置是否设风向标,作业现场是否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氨制冷机房是否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至少 1 套隔离式防护服;(8)氨制冷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维修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并依法取得资格证书;(9)氨制冷系统液氨储量是否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 40 号要求,是否办理备案手续

16、。五、隐患排查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级督查” 的原则,各县(区)安监局分别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本方案“ 附件 1”中所列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道防线” 机制建设。市局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六、有关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工企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道防线 ”机制建设,是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措施,是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本次活动借鉴危化品领域安全监管成功经验,在全市重点工贸企业部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道防线 ”机制建设,是对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探索,各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结合全市“ 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 的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二)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优势。注重发挥专家队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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