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政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协商民主理论与发展分析班 级:14 级行政管理 学 号:20141102445 姓 名:崔燕婷 指导教师: 黄岩 2017 年 5 月 29 日 协商民主理论发展分析法政学院 14 级行政管理班 崔燕婷指导教师 黄岩摘要:协商民主理论起源于 20 世纪 80 年代的西方,政治学者与为政者都对它进行里系统的研究,但不乏有学者认为协商民主理论进行批评,比如精英主义的倾向、理想化难实现的理论、运行时产生的问题、过于强调理性的协商等。但不可否认的是,协商民主有其合理性,为人类现有的政治探索提供了新的理论与探索道路。关键词:协商民主 共识 理性 多元作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出现的新兴
2、理论协商民主,其理论备受争议,因此有必要以一种批判的思维来探讨其内涵、必要性、存在的问题等,来更好的认识协商民主。一、 协商民主的界定 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或称“协商(和)式民主“、“结盟民主“,指在一个国家内可以有多个以种族、语言或宗教分割的政治力量并存,但同时依然保持很大程度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主要是通过各个政治势力之间互相协商机制来取得的民主模式。作为一种民主体制,协商民主更强调基于理性的参与,决策者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到公民的意见与诉求,相信大多数公民为政治作出的贡献是合乎理性的。在西方,对协商民主的界定大致是有三种:协商民主是一种决策的体制、一种新型的
3、治理方式、一种民主政府下产生的政府组织。而认为协商民主的存在是必要的支持者认为它必须要有这几个要素:会议公开、集体的民众反应、公民平等的参与权、协商的结果是有辩论产生、目标围绕公共利益。在实际理论研究中,学者和为政者对其进行深入剖析,爱尔兰学者曾评述它“甚至是批评者也倾向于承认民主协商的魅力。 ”二、协商民主的特征作为一种通过公民参与和理性决策并被赋予合法性的治理形式,协商民主具有以下特征:1.多元性。这种多元性体现为主体的多元化,在我国包括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公民。2.合法性。协商过程的政治合法性首先出自于参与者的意愿,并通过集体讨论、审议形成最终的决策。3.程
4、序性。将协商参与者的偏好通过讨论转化为共识,需要一个程序来完成。4.公开性。相比于代议制民主的议会内部讨论,协商民主更倾向于在一种开放的环境下进行。5.平等性。公民有权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协商,在参与过程中,少数派或弱势群体也能平等的参与,表达利益诉求。6.集体理性。政治的合法性基于集体理性之上。因为协商的结果是源于自主的、不受限制的政治集体反思的基础之上,发挥作用的是合理的观点,并非情绪化的诉求。三、协商民主的要素分析协商民主的要素大致有五个,协商所需要的参与者、偏好及转换、讨论与协商、公共利益、共识。1.协商参与者。协商的实践过程中需要各种具有利益倾向的政治主体进行协商讨论,每个政治主体都有发
5、言权,都可以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同时,当决策立法者作为协商讨论对话的参与者,与其他主体具有平等的地位,有助于促进政治变革。2.偏好及转换。在政治生活中,每个利益相关者在面对立法机构的议案或者行政决策时,作出支持或者否定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就是政治主体的偏好。3.协商。协商是协商民主的核心概念。协商可以被看作是一种过程,即讨论的过程,公民在讨论中阐述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表达自己支持或否定的态度表达偏好,因此,协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使得各种偏好之间的分歧被削弱,将偏好转化为共识。4.公共利益。由于公民在政治参与中对目标有着共同的部分理解。 (由于受教育水平、环境、自身等因素的影响,在理解中会有差异,但
6、就某一些观点,会达成一致)领导者会将冲突的部分转换为共同渴求的愿望,推动公民通过共同的努力实现。5.共识。共识是协商民主的最终目标。在上述四点都已经满足时,共识就是协商所得出的一个静态的结果,是公共利益所表现出的一致性。但是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全体一致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博曼提出了“多元一致”的概念,即“只要求在相同的公共协商过程中,公民可以不断的合作与妥协。 ”四、中西方学者对协商民主理论的探索(一)协商民主的提出背景协商民主理论起源于 20 世纪 80 年代,目的是为了应对选举民主出现的弊端,例如选举体现出的政治平等就是“每一个公民拥有一张选票以及最终实现成年人的普选权” ,由于委托人的主
7、观因素会将民意过滤并筛选,因此并不能充分表达民意;决策权掌握在在某些训练有素的政治家手中,在进行讨论时也是议会内部的封闭式讨论,民众很少能掌握这些信息等问题。 (二)协商民主的提出及发展1.国外协商民主理论1980 年,约塞夫毕塞特在协商民主:共和政府的多数原则一文中首次从学术角度出发使用“协商民主”一词。主要目的是为了反驳主张将美国政治视为精英政治的质疑和职责,为美国宪法的民主特征进行辩护。埃尔斯特认为协商是采取任何明智行为必不可少的前提,协商民主是自由平等的公民通过讨论作出决策的过程,因此他认为平等、自由、理性的公民是协商民主的核心内容。罗尔斯认为协商就是为公共理性制定规则,而公职人员和公
8、民都也遵循它。登特里维斯认为协商的关键就是决策,是由公民自由而平等的协商得出。罗尔斯、吉登斯认为协商民主就是审议民主,在直接民主的基础上存在公民理性。哈贝马斯将协商看作是一种程序,分为正式协商过程和非正式协商过程。博曼和雷吉则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观念,他们宣称:“协商民主就是这样的一种观念,即合法的立法来自于公民的公共协商,它代表基于公民实践推理的政治自治理想。 ”科恩认为,协商民主要求公民之间的平等,在平等的基础上形成公共观念来塑造公民认同。因此可见,协商民主的概念是在讨论中产生的。虽然学者们对其定义多样,但有相同之处,如平等、理性、合法性、正当性等。埃尔斯特将众多学者的认识加以总结,最终得出
9、一个含义为“所有人都同意该观念涉及集体决策,而所有受到这一决策影响的人或者代表都参与了该集体决策;这是其民主的部分。同样,所有人还同意该观念涉及经由讨论进行的决策,这些争论即来自参与者,也面向参与者,而这些参与者具备了理性和公正这样的品德;这是其协商的部分。 ”20 世纪 90 年代,学者对协商民主理论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1987 年,美国学者伯纳德曼宁在政治理论第 15 期发表了论合法性与政治协商 ,乔舒亚科恩发表了协商与民主合法性从合法性的角度深化了协商民主的内涵,认为协商民主的功能在于回答什么是合理的、合法的制度,以及通过什么方法做出决策。1996 年詹姆斯博曼出版了论述协商民主条件的重
10、要著作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 。尽管学者对协商民主具有不同讨论,但核心原则来讲是一致的,即公共协商。必须要通过协商的程序进行集体的决策,由公民提出建议,在考虑到其他自由平等能够合理认可其建议的基础上,进行辩护。至于其他协商民主的模型,哈贝马斯认为政治民意调查只有在活跃的公共领域经过激烈的辩论并形成意见,才能一定程度上反映公共舆论。威廉里克认为美国的制度可以更多地利用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带来的直接利益表达,确保更高水平的自治。在协商民主制度设计的层面上,罗伯特达尔建议每个公民都应该在某个咨询委员会工作一年,且该咨询委员会的成员要保持联络,组织设计上要制度化、法律化。约翰伯翰曼则更为激进,认
11、为协商民主可直接代替代议制民主。詹姆斯菲什金趋向于采取“协商民意调查(Deliberative polls)取代公共舆论调查,期望将协商性因素引入政府部门内部,但是并不会对所有的政府部门产生影响,还有可能因注重意见形成过程而忽视人民的意见。澳大利亚学者卡罗琳亨德里克斯从协商的规模角度出发,将协商民主分为了微观和宏观两方面。微观协商民主理论主要是界定理想的协商模式,比如建立一个协商民主论坛,鼓励积极理性的参与者通过参加协商论坛而参与国家的管理事务,旨在消除参与者的经济、阶级的不平等;而宏观协商民主理论主要讨论民主的形式,建议采取谈话式的、更为自然的形式,创立一个不受限制的交流空间。在美国民主的未
12、来:一个设立公共部门的方案一书中,作者伊森里布秉持一种协商理论的民主观,理论前提是人民主权理论,中心原则是“必须通过协商的程序进行集体决策” ,在避开为那些不能被多数原则不被犯的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假设宪政民主通过多数原则来汇聚人们的偏好确立规则,实行强制的基本规范平衡偏好,实现公民自治的价值,弥补现行大众式民主存在的缺失。2.国内协商民主理论中国学者也对协商民主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中国实际的实际国情。实践已有几十年之久,但理论研究从 2001 年引入我国,时间虽晚于西方,但它在国家政治的建设以及民主建设的地位及其重要,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强人民政协工作和发
13、展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内容。从理论研究来讲,较早进行协商民主研究的陈家刚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治理的形式,以自由平等为基础的公民通过对话、讨论、协商、审议的过程,尊重他人的偏好,在考虑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利用协商这种形式形成政治的合法性” 。并总结了八个特征,即多元性、合法性、程序性、公开性、平等性、参与性、责任性、理性。何包钢认为协商民主更要体现在治权上,使公共事务的治理民主化。俞可平教授在 2003 年发表了当代西方政治理论的热点问题 ,介绍了西方协商民主理论。复旦大学林尚立教授发表协商政治:对中国政治发展的思考 ,重点提到哈贝马斯的研究理论并对其深入解析。俞可平教授主编的“协商民主译丛” ,系
14、统的介绍了西方学者关于协商民主理论的研究。目前,国内的学者对协商民主的内涵、特征、实践运用等进行了深入研究,为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发展铺平理论的道路。从政府角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了协商民主在我国的发展。报告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明确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并对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丰富其形式和内容,推进协商民主发展等作出全面阐述,这一举措标志着协商民主被推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方向,对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有利于在重大事项上达成社会共识,使决策更体现民主,增强民众的认同感和决策合法性。在实践中
15、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坚持并完善我国的政党制度。四、协商民主的价值与面临的挑战不管是作为一种复兴的理论探索,还是一种可行的政治实践,政治学家与为政者从未停止过对它的批评与探索。1.协商民主存在精英化的趋向。协商民主是利益相关者进行讨论等途径最终将个人的偏好转换为公共利益的过程,而这些所谓的“利益相关者” ,更多的是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或者有社会地位、金钱充裕的社会阶层,而那些没有受过良好教育的群众,没有社会地位的人,为生计所迫,根本不去关注政治问题,再或者,这些群体缺乏表达、论证能力,无法充分参与协商的过程。这种偏见会一直恶性循环,直至引起社会冲突。因此从实际出发,只有进一步的把文化和经济
16、上的差异降低后,才能真正实现协商民主。2.具有理想主义色彩。弗兰克米歇尔曼认为,协商民主是一种程序理想,这种理想是关于宪政民主社会的实际政治自我理解的理性重建的一部分。协商民主的文化多元主义,破坏了普遍的意志以及单一的规则。3.关于协商民主在大而复杂的社会中的运行问题。即使充分的协商民主可以实现,但如何保证不被操纵?如何保证监督机制有效运作?如何保证参与者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不去破坏这种体制呢?4.理性的局限和协商无效的问题。协商过程中充分强调理性化决策,但公开的、自主的运用理性存在局限性。全体公民能否接受这种理性,若不接受还要继续按程序进行协商?显然这是不可能的。第二种情况是,过分运用理性
17、而违背了公开利用理性的自我批判基础。但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吗?当然是否定的。在 20 世纪学者开始研究时,就对协商民主理论和协商民主的重要性就进行了讨论。学者库克将其总结为五点:公共协商过程的教育作用;公共协商过程形成共同体的力量;公共协商过程的正当性;公共协商结果的认识平等;协商民主表达的政治理想与“我们是谁”的一致性。我国的学者也总结了其重要性,即促进合法决策、培育公民精神、矫正自由民主的不足、制约行政权的膨胀。而随着民主体制的发展,各国都为构建一个完善的民主体制不断探索,与其它民主模型相比,协商民主更赋予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即公民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思考对决策产生影响。其次,在西方选举过程中
18、,选民的投票率在逐渐降低。据欧盟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在法国 2012 年议会选举中,选民投票率下降至 55.40% ;芬兰在 2006 年总统选举时投票率为74.05%,到了 2012 年下降为 68.86%,选民的积极性在逐年下降,大多数人认为选举不会对自己的生活有多大的改变,还有对政治领导者的不满在增加。那就需要更广泛的民主,而协商民主主张对话、倾听、公民的公共参与,更好的扩宽了民主参与的道路。最后,协商民主强调文化多元性,强调包容、理解、尊重,而这些理念有助于改善国家之间因为文化、宗教方面产生的冲突。虽然无法将不同环境中的公民的世界观、价值观改造成相同的,但可以将各自的偏好加以阐释,都晓其
19、利害关系,减少冲突。5、协商民主在国内外的实践(一)协商民主在国外的应用詹姆斯博曼认为协商运作的基本条件是公民具有参与协商、独立判断、自由陈述的能力。古特曼和汤普森则认为协商的基本条件在于“互惠、公开、责任性、自由、平等。 ”为了协商对话有序进行,还要有基本的体制设计,约翰德雷泽克将把协商的路径扩展到了公共领域和公共权力的民意机构,并从其类型上划分为国家层面的协商,主要指立法机关和法院;特设论坛协商,主要指外行公民协商和派性协商;公共领域协商,是以公共事务为导向的对话组成。在实现协商民主的途径中,德雷泽克又提出了四种具体方法,即讲故事和陈述、激起互相尊重的问候、巧辩、以理性为依据的辩论。(二)
20、协商民主在国内的应用从理论的角度来看,林尚立和房宁认为协商应优先于选举。一方面我国有政治协商的先例,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要求实行协商式民主。俞可平认为协商应与选举相辅相成,有选举才能被称之为民主,协商只是一种补充的形式,支撑民主的发展。在我国协商民主实践的范围较为广泛,大到国家政府,小到地方基层实践。从横向的角度来看,不仅包括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还包括党内民主内部协商与人民政协内部的民主协商。因此产生了政党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协商的方式。党内的民主协商坚持群众路线并且广泛的听取群众的意见,更好的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
21、的主要目的。在中国的基层实践中,就决策而言举行的听证会、民主恳谈会、党群议事会等协商机制,已经在不同的区域成功的运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变成了制度化的安排。鼓励并且扩大公民的参与范围,倾听广大民众的意愿,尊重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协商民主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政治实践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较为成功的实例是杭州对协商民主的实践。将政治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工作政府规则,实现政治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对接;构建了多层面的政治协商民主运行机制,杭州市市政府和市政协工作联席会议协商、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先提交政协进行协商,围绕政协全会建议案等重要议题,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杭州市进一步扩大
22、协商的领域,将其延伸到基层,开创网上网络论坛,实现政府和基层的有效信息联通。在实践中要区分民主协商和协商民主,这两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民主协商的主体包括执政党和民主党派,他们之间存在着上下级关系,地位并不平等,而且民主协商属于一种内部协商。而协商民主是要在平等、自由、公开的基础上进行自由辩论,地位平等,环境开放。因此民主协商和协商民主不能混为一谈。六、总结协商民主是西方民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就是通过协商对话和交流等理性的方式,实现公民对立法、决策的认同。将平等、参与、共识作为协商民主的核心内容,既是对既有民主的范式的反抗也是对民主提出的修正与补充。因此,协商民主理论可以适当用于实践,协商民主在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后,对政府如何加强与群众对话,加强内部自身建设做了很好的理论指导。参考文献1伊森里布. 美国民主的未来:一个设立公共部门的方案 20062毛里西奥帕瑟林登特里维斯.作为公共协商的民主:新的视角20063詹姆斯博曼.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 20064陈家刚.协商民主:概念、要素与价值 2015.4.115马一德.论协商民主在宪法体制与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20156陈尧.从参与到协商:协商民主对参与式民主的批判与深化 2013.6.107陈家刚.中国协商民主的比较优势 8陈家刚.协商民主的价值、挑战与前景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