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脱贫攻坚商贸支持计划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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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长春市脱贫攻坚商贸支持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长办发201667 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贫困村农超对接项目” 、 “互联网+ 农产品项目” 、 “扶贫爱心超市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贫困村农超对接项目(一)落实国家关于对“农超对接”的税务政策1、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贫困地区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农产品收购发票。2、商务局协助农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组织,向市国税局申请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二)继续支持引导大中型超市改变经营方式,继续增设“农超对接”专柜(区)1、鼓励超市企业将部分农超对接专柜由租赁经营变为自营,直接

2、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鲜果蔬。市财政每年拿出部分资金对开展扶贫“农超对接”的超市,按照“农超对接”专柜数量给予适当补贴。2、以 2016 年全市开展“农超对接”的单体超市 50 家,共设立农超对接专柜(区)50 个为基础,对参与贫困村农产品售卖农超对接专柜(区)给予补助 5000 元/年,以后每年将根据开展“农超对接”在数量上给予调整。(三)设立“农超对接”专柜的企业要经过认定审核1、开展“农超对接”的超市要与市商务局签订设立“农超对接”专柜(区)协议书,承诺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否则取消其设立“农超对接”专柜(区)的资格。2、 “农超对接”专柜(区)经营的蔬菜争取保证以下8 个品种

3、中的 5 个品种,8 个品种有黄瓜、甘蓝、芹菜、茄子、大白菜、土豆、西红柿、青椒。3、 “农超对接”专柜(区)经营的上述 8 个品种蔬菜零售价格必须要低于市场平均价格。4、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负责对“农超对接”专柜(区)的经营进行监管,确保扶贫“农超对接”专柜(区)名符其实。市工商局负责对“农超对接” 专柜(区)的市场监管,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协调、监督。(四)加强对超市及贫困地区农业种植基地的指导和培训,引导贫困地区生产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和产品质量可追溯1、对在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采购、配送、经营、检测等方面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2、每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期培训。3、

4、由市商务局、市农委邀请专家,对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超市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五)鼓励支持贫困地区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可靠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1、鼓励贫困地区的生产基地和农民合作社等组织,搞好农产品基地认证和“三品”认证。保证提供的农产品有机、绿色和无公害。2、对于确认的贫困地区农产品引导开展蔬菜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对于认定的示范区,对于示范区中新认定的农产品优先进入超市销售。(六)支持引导物流企业服务于贫困地区“农超对接”1、鼓励全市现在 50 家超市的配送车辆及社会第三方物流车辆优先配送贫困地区农产品。2、鼓励物流企业为供需双方降低成本,提供便利。继续扩大“农超对接

5、”专用配送车辆数量。(七)召开形式多样的农超对接洽谈会,搭建“农超对接”平台1、市商务局将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企业和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在相关展会期间组织开展大型农超对接洽谈会。2、探讨扶持贫困地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组织,进入超市设置果蔬直营示范店,或在社区设立自有果蔬直营店。(八)支持鼓励“农超对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供需双方信息对接,逐步搭建并形成“农超对接”信息平台,用于指导超市采购和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按计划合理种植。如:利用生鲜门递、开犁网等平台,进行农产品的信息发布和销售。二、 “互联网+农产品”项目(一)项目启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电商村”项目承办企业。(二)项

6、目建设承办企业在具备电商启动基础的贫困村开展“电商村”项目建设。建设内容:1、贫困村提供运营场所,建设 1 个具有一定服务功能、服务手段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配备电脑、LED 显示屏等基础设施,实现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信息服务等功能。2、有 1 名以上专职负责人负责本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日常服务,能熟练开展代买代卖、人员培训等服务工作。3、在各电商平台上开设 1 个以上网络店铺(含微店) ,从事本地农产品网络销售活动,具有网络购销能力。4、县(市、区)到村的快递基本实现 3 个工作日内送达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三)项目验收每年度末由市扶贫办牵头,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对贫困地区的“电商村

7、”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电商村”补助资金 10 万元。(四)项目建设目标到 2017 年年底,在全市贫困地区建设 5-10 个电商村。三、电商培训项目(一)项目启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遴选电商培训项目承办企业。(二)项目建设由遴选出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人才培训工作。建设内容:1、市商务局联合市人社局、市农委、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分级、分类、分层次、分阶段开展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工作。采取启蒙式、普及式和基础班、精英班、技能班等分类培训方式,培训贫困村(屯)干部,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个体户、小老板等不同人群,重点培训电子商务理论、政策、实际操作等内容。2、按照

8、政府补贴、公开招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整合现有培训资源,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优先选择电子商务专业培训机构。(三)项目验收每年度末由市扶贫办牵头,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对贫困地区的电商培训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四)项目建设目标到 2017 年年底,在全市贫困地区累计培训电商人才5000 人次。四、扶贫爱心超市建设项目(一)项目启动推广农安爱心超市模式,鼓励在全市各县(市)区建设扶贫爱心超市。爱心超市内可设有捐赠区和商品区。(二)项目建设1、商品区提供副食品、粮油、百货、日用品等生活类商品。在商品价格上,爱心超市的商品价格确定为“低保价”和“市场价”两个档次,一个商品同时以两种价格标签进行公示,低保价为商品进价,销售给贫困家庭;市场价则是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 10%,惠及周边群众。2、捐赠区可用于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种生活用品。由爱心超市按善款金额和救助人数做成有捐助者本人签名的爱心超市购物卡,由捐助者亲自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实现了捐助者与受助人的直接对接,做到公开、透明。3、对于全市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每人每年发放代金卡680 元。凭代金卡可在爱心超市内随时刷卡消费。代金卡上的钱用完后,如果想继续购物,每年可以使用优惠购物证现金购买 1000 元的低保价格商品。(三)项目资金项目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 1:1 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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