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安徽省质监局 产品质量监督处2015.1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基础 概念与沿革 相关的法律法规(略) 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抽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几个重要的工作文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概念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第 133号局长令)理解要点 抽查工作的主体: 抽查工作的目的: 抽查工作的客体: 抽查工作的内容: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为监督产品质量,依法组织对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 进行有计划的随机抽样、检验,并对抽
2、查结果公布和处理的活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的由来 1984年第四季度起,全国出现了 工业产品质量 下降的趋势, 1985年 9月,国务院 批转原国家经委 关于扭转部份 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 ,提出了加强产品质量的九条措施,其中建立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制度作为扭转产品质量下降的一项重要措施被确定下来,从 1985年第三季度起施行。监督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民政府赋于的行政职权,对生产领域、流通领域的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一项制度。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 抽查 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
3、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 ( 93版 产品质量法 第十条, 2000版 产品质量法 第二章第十五条) 开始于 1985年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制度,至今已实施 30年了。在 30年里,监督抽查制度从无到有、从初创走向不断成熟,以科学、公正为基础,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扶优治劣、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引导科学消费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宏观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用权威公正的质量检测数据维护社会稳定 。 监督抽查制度是 产品质量法 明确规定的政府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制度
4、,是质检系统依法履职的一项重要手段。这项制度实施 30年来的实践表明,监督抽查制度是查处质量问题的利剑,是衡量质量状况的尺子。国家监督抽查是质量监管体系中基础性的关键制度,与质监系统的标准、认证、计量、质量、执法、检验等各项职能密切相关,牵一发而动全身,是质量监督系统履行产品质量监管职责的有效手段。监督抽查的制度设计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体现了政府事后监督的特点,这正是监督抽查制度保持生命力的根基所在,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 一、知情权 1、有关抽查方案内容 包括:抽样方法、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判定规则等 2、抽样者的身份和任务 查验身份证、工作证、工作文件 3、确认抽样单 理解全部内容后签字、盖章 4、知道检验结果 合格不合格都要告知 5、处罚依据和结论 二、拒绝权 1、抽样人员少于 2人 2、工作文件和身份证明不全 3、企业实际与工作文件不一致 4、工作文件有涂改,且无法证明真实内容的 5、要求企业支付检验费用或其它费用的 包括搭车收费或者借机商务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