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北京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状态核心数据采集表(2015)1.统计时点:数据指标统计时点除特殊说明外,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统计,教学等其他信息均按学年度统计,个别指标按指定的时限或时点统计。2.学年:指 2014-2015 教育年度,即从 2014 年 9 月 1 日到 2015 年 8 月 31 日。3.自然年:指公元年度,即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4.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发20042 号)文件。表 学校基本情况1.学校名称 2.学校英文名称名称代码4.填报负责人 姓名 电
2、话 电子信箱3. 学校名称(章)5.学校类型 设有研究生院院校 “985 工程”院校 “211 工程”院校一般院校 新建院校 独立学院 民办院校6是否已启动大学章程的制定 是 否(勾选此项的高校请不填本表 7、8 两项)7大学章程是否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是 否8大学章程是否包括质量保障的相关条款 是 否1.学校名称:按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实施高等教育的单位称谓,用全称;学校代码按教育部统一编码填写。 2.学校英文名称:学校对外使用的英文名称全称。3.学校名称(章):学校公章。4.填报负责人:负责组织填报本次报表的领导或工作人员。5.学校类型:分为设
3、有研究生院的院校、 “985 工程”院校、 “211 工程”院校、一般院校、新建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可以多选。新建院校指 2000 年以来新成立或升格的本科院校。一般院校指除“985 工程”院校、 “211 工程”院校、新建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表 学校办学定位1. 学校发展定位2. 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1.学校发展定位:包括学校发展目标定位、办学类型定位、办学层次定位、服务面向定位等。若大学章程已获主管部门批准,请参照大学章程的表述填写学校发展定位。2.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指学校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的人才培养质量、培养类型和培养目标等
4、规划。2表 师资队伍与建设1.专任教师 数量 比例总 计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其中: 女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正高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副高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中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职称初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博士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硕士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本科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学历学位专科及以下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35岁及以下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36-45岁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46-55岁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年龄56岁及以上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哲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经
5、济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法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教育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文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历史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理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工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农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医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军事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管理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学科艺术学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1.专任教师: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专任教师比例是指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职称、学位、年龄、学科中各项的比例是指占本学年度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年龄以 9 月 1 日满周岁计算。续3数量(人
6、)2.主讲本科课程的院士3.主讲本科课程的外籍教师4.主讲公共基础课课程的专任教师数5.主讲专业基础课课程的专任教师数6.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7.主讲低年级本科课程教授本校教师 外聘教师 符合岗位资格人数8.主讲本科课程教师9.教学名师(人)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10.教学团队(个)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2.主讲本科课程的院士:指本学年度为本科生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含讲座)的院士人数。3.主讲本科课程的外籍教师:指学校批准聘请的、本学年度经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含讲座)的外籍教师人数。4、5.主讲基础课课程的教师数:指学年度担任基础课课程讲授任务
7、的本校专任教师数。6.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指本学年度在编在岗的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不含副教授) 、为本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不含讲座)的教授人数。教师的职称以学年度末已获得或评定的职称为准。7.主讲低年级本科课程教授:指本学年度主讲一、二年级本科课程的教授。8.主讲本科课程的教师:按本校教师和外聘教师分别填写本学年度担任本科课程讲授任务主讲教师的人数,不含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教学的教师。其中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校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等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休教师) ,聘期为一学期以上的教师。符合岗位资格人数:指本校教师中具有讲师及以上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通过岗前
8、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教师。10. 实验室专任人员 教师 实验技术人员总计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正高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职称副高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4中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初级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博士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硕士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本科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学历学位专科及以下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35岁及以下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36-45岁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46-55岁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年龄56岁及以上 学校不填此项 学校不填此项表 教学条件与投入1.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元 2.本科专项教
9、学经费 元3.本科实验经费 元 4.本科实习经费 元1.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 号文件,是指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2.本科专项教
10、学经费:指学校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校内外实践教学、学生活动经费(含学生科技活动、学生文化体育活动和学生社会实践等)等专项建设的投入经费总额,包括国家、市财政专项投入以及学校专项投入。3、4. 本科实验经费与本科实习经费指当年学校用于本科实验与实习的实际支出经费。续5.藏书量纸质 电子图书(册) 期刊(份) 电子图书种数(种) 电子期刊种数(种) 数据库总数(个)6.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平方米 7.实验室面积 平方米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元 9.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数 个5.藏书量:指纸质图书与期刊、电子图书与期刊种数、数据库总数。5(1)纸质图书: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
11、系) 、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的册数及已装订成册的过刊,每册过刊算一册书。(2)纸质期刊: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 、所资料(情报)室订阅的当年正式出版的期刊份数和种类,不包含虽在架上但是上年或者更早以前出版的期刊。(3)电子图书: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 、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的各类光盘、软盘、数据库等电子图书的种数。(4)电子期刊:指学校图书馆及各院(系) 、所资料(情报)室拥有的正式出版的各类光盘、软盘、数据库等电子期刊的种数。(5)数据库个数:指存储电子期刊的数据库个数。6.教学行政用房面积(平方米):指教学与行政办公用房面积。(1)教学用房总面积:包括教学用房和
12、教学辅助用房的总建筑面积。(2)行政办公用房面积:指学校及各教学院(系)行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之和。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使用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校内部门自筹经费购买或接受捐赠的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 800 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均应纳入仪器设备管理范围(不含已报废设备) 。9.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指学校及学院(系)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场所,学院(系)一级以下签订协议的基地数不计入。表 学科专业与课程学科门类总数 专业类总数 专业总数1.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的总数(个)2.2015 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个)新增的本科专业
13、代码 新增的本科专业名称 减少的本科专业代码 减少的本科专业名称3.2015 年本科专业变化情况1.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2011 年新修订的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本科教育中称为“专业类”)和二级学科(本科专业目录中称为“专业”)等三级。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二级学科是学位授予单位实施人才培养的参考依据。学科门类是对具有一定关联学科的归类,其设置应符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并兼顾教育统计分类的惯例。一级学科是具有共同理论基础或研究领域相对一致的学科集合,原则上按学科属性进行设置。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
14、科的基本单元。2.2015 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2015 年参加招生的本科专业总数。3.2015 年本科专业变化情况:2015 年新增和减少专业及其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填报。续6.本科专业 7.本科专业学分4.学科门类5.专业类名称 代码 名称 总学分 其中实践教学比重(%)8.本科专业在校生数(人)9本科专业招生数(人)10.本科专业 2015 年招生实际报到率(%)11.本科专业 2015年就业率(%)*注:由于专业名称较多、各学校专业设置不同,填写时需要按本表项目另附别表。4.学科门类:指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5.各专
15、业类名称:如本表注释 1。6.各本科专业名称:以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为准,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中没有或新增的专业,按专业类填报。7.各本科专业学分:填写各本科专业学生毕业所需的最低学分数,其中实践教学比重指本校培养计划中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重。也可按大类填报。8.各本科专业在校生数:按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分专业统计全日制在学本科生人数。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中没有或新增的专业,按专业类填报。9.各本科专业招生数:指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在国家招生计划中实际报到的 2015 级新生数。按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分专业统计招收全日制本科
16、生人数。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 中没有或新增的专业,按专业类填报。10.各本科专业 2015 年招生实际报到率:指各本科专业 2015 年实际报到人数占招生录取人数的百分比。11.各本科专业 2015 年就业率:指各本科专业 2015 学年度就业人数占各自本科专业毕业生数的百分比。续12.各本科专业教师数及其职称、学位、年龄等结构本科专业 职称(人) 学位(人) 年龄(人)学科门类 代码 名称本专业专任教师数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无职称 博士 硕士 学士 无学位 35 岁及以下 36 45岁 46 55岁 56 岁及以上*注:由于专业名称较多、各学校专业设置不同,填写时需要按本
17、表项目另附别表。12.各本科专业教师数及其职称、学位、年龄等结构:指本专业在职在编、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数,同一教师教授不同专业课程的不重复计算。(1)职称: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和无职称分类。(2)学位:按教师所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和无学位分类。(3)年龄:按 35 岁及以下、36-45、46-55、56 岁及以上分类,以 9 月 1 日满周岁计算。续713.课程总数(门)14.双语课程总数(门)15.选修课程总数(门)国家级 北京市级16.精品课程总数(门)17.教授授本科课程数(门)18.教授主讲低年级本科课程数(门)19.有实验的课程(门)20.独立设置的实验
18、课程(门)21.实验开出率(%)2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门)13.课程总数: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在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具有独立课程代码的本科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为一门课程。14.双语课程:指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采用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学时 50以上(含 5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15.选修课程:指学校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出的选修课程总数, 16.精品课程:指 2003 年以来,学校经教育部和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精品(优秀)课程(群) 。17.教授授本科课程数:指学年度由教授独立讲授的本科课程数,其中占总课程门数的比例,与其他教师共同讲授同一门课不计算在内。1
19、8.教授主讲低年级本科课程数:指本学年度教授主讲一、二年级本科课程数。19.有实验的课程: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包含实验教学内容的课程。20.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不依附于理论教学、内容相对独立的实验课。21.实验开出率: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实验数与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个数的百分比。2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门):指学年度内学校实际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门数。其中,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知识相关的实验;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表 学生学习与服务8总数 专科生 本
20、科生 硕士生 博士生 港澳台学生 外国留学生1.2015 年在校生情况计划招生数 实际报到数 北京生源实际报到数 女性生源实际报到数2.2015 年本科招生情况本科毕业生总数 获得毕业证人数 获得学位证人数 结业人数3.2015 年本科毕业生情况4.2015 年本科生转专业人数1.在校生数:指本学年初(即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具有学籍的注册的专、本、硕、博、留学生数。(1)专科生:指全日制普通专科生。(2)本科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包括高中起点本科学生(指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教育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
21、指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根据各地普通专升本政策选拔升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 。(3)硕士研究生:指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博士研究生:指全日制在学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2015 年本科招生情况:填写计划招生数、实际报到数,其中实际报到数特指按计划招生学生的报到人数。3.2015 年本科毕业生情况:本科毕业生总数指 2014-2015 学年度结束时,实际应毕业的人数(含往届推迟毕业、学分制提前毕业的学生) 。4.2015 年本科生转专业人数:2015 学年本科生转专业总人数。续5.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就业教育指导机构的专职人员配备情况大学生创业教
22、育与就业教育指导机构专任教师人数校级和院系级专职人员人数(含就业专职辅导员) 学校教职工总数总计副高级以上职称中级以下硕士以上学位学士以下40岁以上年龄39岁以下5.大学生创业教育与就业教育指导机构的专职人员:分专任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两类。教职工总数指本年度学校在职教职工数,年龄以 9 月 1 日满周岁计算。96.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的人员配备情况(人) 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的专职教师人数 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的兼职教师人数总计副高级以上职称中级以下硕士以上学位学士以下40岁以上年龄39岁以下6.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年龄以 9 月 1 日满周岁计算。表 教
23、学效果与成果1.学生评教按课堂分数统计分类 优(90 分及以上)良(89-75 分)中(74-60 分)差(60 分以下)理论课(门)实践教学(门)1.学生评教:指学校建立并实施的学生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相关制度,表中相对应项目中按照不同分数段填写课程数量。续2.2015 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 32015 年,是否开展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的调查? 是 否就业 升学 部队 创业 出国 国家或地方项目 就业 其他4.2015 年本科毕业生去向及人数(人)政府机构就业 事业单位就业 国企就业 外企就业 民企就业5其中,就业毕业生的具体去向及人数(人)106.本科学生体质合格率(%)7.本科毕业生
24、党员比例(%)2.本科毕业生:指 2014-2015 学年结束时,实际毕业的学生(含往届推迟毕业、学分制提前毕业的学生) ,填写本科毕业生就业率。4.毕业生去向:指除以下情况外,还包括已经领取就业报到证、定向委培回原单位、师范类院校回来源地、自主创业等毕业学生的总人数。填报时间截止到 8 月 31 日之前的初次就业人数。(1)就业:政府机构:指在中央和地方行政、司法等机关就业的毕业学生人数;事业单位:指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学生人数。事业单位,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所辖的公益性单位和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企业:指在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三类外
25、商投资企业,以及民营企业就业的毕业学生人数。(2)升学:指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的毕业学生人数。(3)部队:指应征入伍的毕业学生人数。(4)创业:指自己创造就业岗位、自营职业及不隶属于任何组织或单位、从事独立工作的毕业学生人数。(5)出国:指到国外学习、就业、定居等毕业学生人数。(6)国家地方项目就业:指参加国家或地方支边、支农、支教、支医、支援西部、扶贫等项目的毕业生人数。(注:声明不就业的毕业生属于未就业,不计入就业总数中。 )6.本科学生体质合格率:指当年本科毕业生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的学生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百分比。7.本科毕业生党员比例:指 2014-2015 学年度结束时,实际
26、本科毕业的人数(含往届推迟毕业、学分制提前毕业的学生)中党员的比例。续6.学生各种竞赛、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获奖情况学科竞赛获奖 本科生课外科技、文化获奖 文艺、体育竞赛获奖国家级 省部级 国际奖 国家级 省部级 国际奖 国家级 省部级 国际类奖项数涉及人数奖项数涉及人数奖项数涉及人数奖项数涉及人数奖项数涉及人数奖项数涉及数奖项数涉及人数奖项数涉及人数奖项数涉及人数6.学科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奖项数和涉及学生人数。学科竞赛通常由教育部高教司或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起或组织,其统计范围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嵌入式专题竞赛、全国
27、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美国数学模型竞赛(MCM) 、美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ACM) 、国际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及其他具有全球影响和全国影响的比赛等。(1)本科生课外科技、文化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创新、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奖项数。(2)文艺、体育竞赛获奖:指本科生在国内外及省、部级等官方举办的竞赛中获得的奖项数。表 质量监测与保障1.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有无 毕业综合训练环节评价体系 有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