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及其认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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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及其认识 唯物辩证法 , 即 “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 。 它是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 自己运动 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 客观辩证法 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 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 否定之否定 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建立在彻底的唯物

2、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本身有着自己的辩证运动规律,任何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 部的矛盾性,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一)对立统一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 。 例如,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 电 现象中包含有 正电荷 和 负电荷 ,等等。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马克思 和 恩格

3、斯 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 黑格尔 。 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主要是因为:第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世界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的根本内容在于互相对立的矛盾双方之间的关系,发展的源泉、动力在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又统一又斗争。其次,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钥匙,它是贯穿于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和唯 物辩证法的范畴,都贯穿着一个基本的内容就是对立统 关系。如质和量、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等无一不是对立统一关系。再有,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

4、形而上学的试金石,是这两种发展观斗争的焦点。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就在于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也就是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最后,对立统一规律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认识的根本法则,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事物最根本的方法。辩证法是世界观,同时也是方法论,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的发展观,同时 也是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根本方法。离开了矛盾分析法,就不可能认识世界的联系和发展,当然也就不可能正确有效地改造世界。 (二) 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即从量变到质变,是说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事物,在其每次由一种性质变化到另一种性质的过程中,总是由微小的变化(即量

5、变)慢慢积累开始,当这种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物由一个性质变化到另一个性质(即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准备,没有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经过质变,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无限地发展下去。因此说质 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例如,冰、水、水蒸气之间的随温度变化而相互转化的过程,可以看成量变到质变的例子;“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跬步”与“千里”、“小流”与“江海”相比,前者无疑是很小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则是巨大的、显著的变化。由“跬步”的积累到“千里”的巨变,由“小流”的积聚到“江海”的巨变,这是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 可见,任何事物的运动变化,

6、总是先以微小的、不显著的变化开始,经过逐步积累而达到显著的、根本性质的变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何解读这个规律呢?我认为要把握以 下几点:首先,要坚持适度原则。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其次,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而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更重要的是要重视量的积累。任何

7、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 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三) 否定之否定规律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 -反 -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事物的发展也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 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因此说,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 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

8、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之所以说总趋势是前进的,正是因为否定不是“抛弃”,而是“扬弃”,是在肯定一部分的基础上再发展,是集中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成果后的更加完善。而之所以说发展是曲折的,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推动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揭示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以及人类认识发展不断在曲折中前进的辩证实质。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成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成事物灭亡的因素,它破坏现成事物使之转化为其他事物。最 初,肯定因素处于支配地位,否定因素处于被支配地位。但是,在矛盾双方的斗争中,否定因素总会由弱变强。一旦否定因素由被支配地位上升为支配地位,事物就转化到了自己的对立面,实现了对事物的否定。事物最终之所以被否定,根源在于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内部的否定因素战胜了肯定因素。因此,事物的否定即是自我否定。否定之否定之规律还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前进性体现在:每一次否定都是质变,都把事物推到新阶段;每一周期都是开放的,不存在不被否定的终点。曲折性体现在回复性上,其中有暂时的停顿或倒退,但是经过曲折终将为事 物的发展开辟道路。由此可知,事物发展的趋势是波浪式前进或螺旋式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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