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及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租凭双方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下列商业配套用房,租凭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双方遵守事项如下: 1、 甲方将位于海口市 路 小区商业配套用房第 号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作为经营。 2、 本足月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管理政策、办法及规定的义务。 3、 房屋租金数额,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每月租金数额为 _万 _仟 _佰 _拾 _元(小计: _元);租凭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乙方于每月十五日前
2、,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甲方,乙方逾期 10 个日历天未缴纳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凭物或另行出租,由此造成甲、乙双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押金)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 4、 乙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应预交租凭押金 x 万 x 仟 x 佰 x 拾 x 元(小计: xx 元)。合同期慢退租时,押金一次退还乙方。 5、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 租凭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或视情况给予一定罚款。 ( 1) 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以其他形式收取租金或利润者; ( 2) 乙方将承租房屋连续空置两个月以上不用的; ( 3) 乙方未经甲方批准同意,私自改变房屋用途者; (
3、4) 连续拖欠租金两个月以上者: ( 5) 擅自将承租的商业用房用于经营歌舞厅、汽车维修等带一定噪音和污染行业的。 6、乙方必须依法经营,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许可等审批手续。 7、乙方应服从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的物业、用水、用电的统一管理、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和租金一起交给甲方) 8、乙方如违反本合同 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或合同期满而腾退房屋的,甲方不作任何赔偿。 9、租凭期间,如因战争、地震、洪水、非乙方原因的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租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使用的,本合同自动终止。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租凭期间,因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国家需要而发生房
4、屋拆除、改造或回收时,本租凭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及时搬迁。乙方逾期不搬迁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1、乙方改变单位名称时,必须同时向甲方申报更改租凭单位名称;需要续租原乙方承租之房屋,须经报请甲方审查同意,并办妥租凭 手续。 12、甲方根据本市房屋修缮保养的相关规定,对房屋定期检查或由乙方申报检查,确保房屋安全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如因甲方维修经费不足时,经双方协议可按国家预算单价,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属危房改造改建另行协商)。对房屋门窗、地坪、落水管道等小修、小补由乙方负责维修。 13、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设备,应负责保管和爱护房屋的规定,注意防火
5、,如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或人为失火造成损失时,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4、乙方由于经营需要装修房屋时,事先向甲方申 报,并提供设计图纸及预算,经甲方审查批准后由房管部门进行施工监督管理,所需工程费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审查批准私自改建装修的,除视其情况罚款贰仟至肆仟处理,对房屋结构有损坏或危机安全者,乙方应负责赔偿损失或恢复房屋原状。 15、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增加房屋面积,不得在甲方管理房屋的地皮上新建、扩建房屋。 16、甲方经技术鉴定,房屋残旧危险,不能继续使用的,乙方无条件搬迁腾出空房交甲方拆除维修或重建,乙方如不按甲方通知韵日期自行迁出,甲方有权强制拆除,由于乙方延误造成的一
6、切事故及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 17、乙方退还承租房屋时,应退空房,并在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办理以下手续: 交清租金和应缴纳的赔偿费;负责管理规定的房屋设备;撤销租约;租金按实际使用月数日数计收。 18、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建建设征用必须迁出时,甲方应终止租约。但在乙方未完全迁出时,乙方需照原标准付租。 19、 本租约有效期限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应提前提出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经甲方审查不违反租约规定的,次年可续订新约。违者不办理续租手续。并有权按本租约规定进行处理。乙方应自行迁出。 20、 任何一方违反本租约。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 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1、 本租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2、 其他 甲方有权每年根据商铺租凭市场市场价向乙方提出调整当年铺租租金。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 附件:履约保证金(押金)条 壹份 由甲方开具给乙方作为凭证,乙方持有该附件作为日后手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