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法角度浅析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与定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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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经济法角度浅析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作用与定位 摘 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为更好的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如何更好的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针对我国目前的经济现状提出几个建议,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从而为市场经济法制化奠定基础。 关键词:市场 市场经济 政府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法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978 年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渐市场经济转变,市场经济在我国开始了蓬勃发展。 2013 年党中央发布了中央深化改革决定,坚定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同时转变着政府的职能。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为了更好的建设市场经济和法治国家,如何更好地发挥

2、政府作用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重要问题。 一、市场经济概述 (一 )市场经济的概念 市场经济 (又称为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经济 )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 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一般由国家所引导。 应该说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都是资源配置方式中的一种,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 (二 )市场经济下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从历史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没有约束与制衡的公权力往往无限扩展,从而违背权力设立的初衷。政府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虽然是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重要手段,但若是缺乏对政府行为边界的限定,政府的干预行为极有可能会陷入哈耶克所说的极权主义的经济控制,

3、而我国的市场经济将不复存在。法治的正义理念的基础,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注重的是过程和行使权力 的方式,其实质是限制恣意行使权力。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干预经济的活动越少越好,而是希望通过协调的授权和控制,以避免政府干预在私权利的侵权行为的经济活动 政府承担着产权界定和保护、对保障契约自由履行等经济自由,在经济活动中的政府干预并非凭借地位和权力强大,因而合法的剥夺和侵犯私权。 二、我国市场经济应如何发挥政府作用 要建立好的市场经济体制,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工作,就是对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改造 这就要求我们规范政府行为、转变政府职能。针对我国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 )推进经济 体制改革,区分政

4、府与市场的边界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必须对市场经济规律有清晰认识,对市场经济及其原理有基本的尊重。 就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而言,地方政府间的相互竞争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是其中一个重要特征 然而地方政府间相互竞争对经济增长有多大积极作用,应当区别看待。任何问题都有其两面性,政府间的竞争虽然有着积极作用,它不可不免的有着消极作用和弊端,而这些消极作用和弊端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极有可能会超越积极作用。我们应该遵守政府与市场的一些基本规则。例如,政府的经济调节,应 当有明确的界定,而不应随心所欲。 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所产生的负面效果,必须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 (二 )明确

5、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从经济法历史发展来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的基础和条件是非公有制经济本身。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或良好的市场经济中,对不同的所有者,就是两方面内容,一个是对待不同的所有者平等,对待不同投资主体平等,无论在法律层面,还是在政策方面,无论是在财政和税收政策,还是在准入政策,将不作任何例外,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都鼓励其竞争,共同发 展。二是通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可以和应该做的事情。作为承担特殊职能和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手段的国有企业,本不应成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只能是市场经济必要的补充。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目标,但要实现这

6、一目标,需要一段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达到,不仅要有公有制经济的主导地位作根本保障,不仅需要有公有制经济的足够发展,而且还必须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充分发展,只有这样才会促进生产力快速发展,使国民财富快速增长,也才能为共同富裕提供条件、奠定基础。总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达到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 富裕的目的,就必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三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评价公共服务型政府程度的重要指标。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能够体现公平正义原则的大致均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包括:基本生活的服

7、务,例如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障 ;基本公共服务,如公共教育、卫生等 ;公益基本服务,如公共设施,生态环境的维护与保护 ;公共安全服务,如社会安全,安全生产,消费者安全和国防安全。基本公共服务是 全体社会成员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就政府权力与人民所享有权利相比较及政府的职责而言,政府的基本职能及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就是政府应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 (四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财税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央深化改革决定强调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这是因为财税制度具有以下功能:一是调控经济、组织分配 ;二是理清私人财产与公共财政的边界,促进产权和财政权力的协调与平衡,保

8、护私权利免受公权力的任意侵扰。财税体制改革,是政府本着公平正义在分配方面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国现行 的所得税征收的分类并不合理,它是我国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主要表现在,我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不公,税收政策不健全,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之间存在不同负税责任问题 ;税收待遇的差异,不合理收费等等。此外,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向不明确,调节功能弱,各级政府事权与财权模糊 ;转移支付形式繁多管理分散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的调整。我们应该本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针对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对所得税的起征点的设定应该区别对待,以便实现税收调节收

9、入分配的的目的 。 (五 )完善政府微观经济干预的法律基础,规范政府微观经济干预的行为 我国向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必须进行政府的自身改革。这就要求政府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并将其工作重心转向建设一个公共服务型政府,从而为广大公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基本公共产品与服务。 毫无疑问,微观经济的主体是企业,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提升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基础。微观与宏观是国民经济的两个基本层面,微观经济活动领域是政府干预对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西 方国家的市场经济中配置资源的基础是市场,而非政府。但就中国目前的市场经济而言,政府在资源配置

10、中占据决定性力量。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尤其是在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源配置中滥用权力,造成干预太多。 完善政府干预微观经济的基础,在微观经济行为对政府干预标准化。职权法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政府也能不例外。根据这一原则,我国政府在微观经济体制改革干预的重点应放在立法和两个环节的监督。首先,应整理现有法律法规,废除已过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并逐步建立健全我国政府微观经济干预的法律体系。其次,不仅应该对微观经济的主体,也应该对其行为进行监督,从而使得微观经济干预更为公正合理,到达约束政府干预过度、干预不当的目的。 三、结论 我国经济法建设已有 30余年,由于历史原因,法律体制并不完善,本文所列举的几种方式是针对我国经济法现状提出的建议。如何更好地发展经济法,促进市场经济的建设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重要问题。 注释: 陈剑 . 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与综合配套改革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深圳市委市政府 .中国改革论坛文集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深圳市委市政府 .2012. 桑瑜 .入世后政府微观经济职能的定位 .成人高教学刊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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