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案例分析方法解读中国传统法律 【摘要】中华帝国的法律是国外学者研究中国传统法律著作中的代表,作者打破以往西方学者的研究思路,从刑案汇览的案例出发,以案例分析方法解读中华法律。笔者试图从全书的内容结构出发,分析该书在法律史研究方面的意义。 【关键词】中华帝国的法律;案例分析方法中国传统法律 一、全书内容脉络 全书共分三篇,作者以清代刑案汇览中的 190 个案例为出发点,用案例分析研究法对清代法制、中国古代法律传统进行探讨。 (一)第一篇是 “ 中国法律初论 ” ,共分五个章节。 第一章 : “ 中国法的基本概念 ” ,作者围绕中国法的起源、性质、儒家和法家的主要观点及二者对中国传统社会的影响,
2、来介绍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基本轨迹。开篇作者就指出,西方学者对中国法律表现出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很少有人进行专门研究。但这些卷帙浩繁的法典,却恰是最能反映中国社会价值观和政治价值观演变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 章:之后都是围绕清代来进行探讨。作者首先对中国、日本、西方国家对清代法律的研究现状进行总体分析。指出现有研究成果的成就,更主要的是分析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和缺憾。接下来,作者以历史沿革为视角,从法经到大清律例介绍了中国古代法典的发展变化。第五章“ 刑案汇览 ” 、第六章 “ 从刑案汇览看中国的社会与政府 ” ,围绕刑案汇览一书进行详细讨论。第五章从刑案汇览的写作背景及编辑目的、案例来源两个方面
3、,整体上对该书进行介绍。第三节主要说明了作者因语言的差异,在翻译书中案例所遇到的三个主要困难。 (二)第二篇是 “ 清帝国案例评析 ” ,作者按照名例律和吏、户、礼、兵、刑、工的分类标准对 190 个案例进行分析。 作者在本篇中,首先按照中国传统法律的篇章结构对所涉及的 190 个案例进行分类汇编。部分罪名中收录的案例在两个以上,最多的一个 “ 庸医杀伤人 ” 之下收录了六个案例。作者先把案例的具体内容罗列出来,并在其中加入对专有名词、相关规定等的解释,使读者对案情有初步了解。然后,作者对案例按照事实、法律规定、量刑轻重、裁判内容和理由等进行法律分析,并指出其与相关案件在定罪量刑上的联系。 (
4、三)第三篇是 “ 清帝国法律的司法解释 ” ,从西方法律制度的角度对大清律例进行司法上的解释,并归纳清代法律的五个重要特点。 作者在这一篇中归纳出清代法律在适用中的五个特征。即:律意清晰,适用准确、超出文字的拘囿、无适当的法律;类推的作用、概括性禁律、宽宥。首先,作者认为 “ 刑罚与犯罪相适应 ” 是对中国传统刑事制度影响最深刻的原则,提出了中国的司法官吏同西方国家的一样,也注重依法判案,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其次,司法官员在判案过程中如果遇到法律盲点,通常运用比照适用及援引概括性禁律的方式来解决。最后,作者又总结了儒家和 法家在中国传统法律体系中的作用,呼应篇首提出的观点。 二、对全书的收获
5、(一)运用西方的 “ 案例分析法 ” 解读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由于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所以学者的很大一部分精力都用在研读案例上。在我所阅读的中文书籍中,不乏对清代案例的分析讨论,但如此集中地对案例进行研究探讨确实少见。在英美法系,判例法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因此学者对案例进行汇编,并从中抽象出可以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而在大陆法系,由于法律规则比较抽象,法学研究更注重对这些概念和原理的阐释分析。本书在写作方式上,是将案例 按照不同种类归纳之后,仅就该类案件进行单独分析,很少考虑各项法律制度之间的关联。而且在用英美法系这种 “ 案例教学法 ” 进行分析时,不免会用到一些西方的法律术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
6、对 “ 犯罪自首 ” 有关案例所进行的分析。作者在分析过程中这样提到: “ 透过对本案的分析和处理,我们还看到它发展了因果关系理论。根据这一理论,某些犯罪表现为单项行为,而另一些犯罪表现为复合行为,包括直接犯罪行为以及导致直接犯罪行为发生的原初犯罪行为 因 。 ” 在读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我的感觉是作者在用西方现代的法律术语来对古代的中国案例进行讨论, 而不是用中国的传统文化来解读相关问题。纵观该书,作者已经努力在避免这一问题,试图从中国文化的角度来分析研究,但有些地方仍无法避免这种观念上根深蒂固的影响。 (二)以客观、理性的态度研究异国制度 柯文提出 “ 中国中心观 ” ,我认为作者在写作此书
7、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因而他才在第三篇中写道: “ 外国读者常常会带着偏见来阅读上面所引述的清帝国的案例,因而在理解上也发生偏差。因此,在开始这篇专门解释清代刑事法律的章节之前,有必要告诫我们的西方读者:我们所处的社会背景将会妨碍我们对于中国清代刑事法律的理 解。 ” 作者在本书中极力避免由于制度、文化等因素引起的差异,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语境下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虽然也有涉及西方的法律思想,如:休谟、孟德斯鸠、卢梭对于 “ 先行立法 ” 原则的观点,但明确指出了其与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不同之处。这样有助于我们对问题的理解。 (三)案例来源的片面性与结论的普适性的矛盾 这本书最突出的特点,是通过
8、对 190 个案例的分析讨论,归纳中国传统法律的特点。书中案例全部来自清人所编著的刑案汇览。刑案汇览包括案例汇编三种,分别于 1834、 1840、 1886 年编纂完 成,共收集发生于17361885 年间的案例 7600件。这 7600件案例中,绝大部分是由编纂者直接采自最高司法机关 刑部。刑部作为清代中国最高的司法机关,这里处理的案件多是地方官员经过审理上报的疑难案件,或是案情重大复杂,地方官员不能擅断的案件。这里的人员的法律素养,相较于州、县基层司法机关而言,无疑具有极大优势。但作者仅从彼时最高司法机关所作出的判决来分析整个中国社会的法律适用特点,我认为还是缺乏一定程度上的说服力。虽然作者提出的观点在当时西方学者普遍认为 “ 传统的中国社会却不是一个由法律来调整的社会 ” 参考文献: D.布迪, C.莫里斯,朱勇译 .中华帝国的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0:序 作者简介: 张哲( 1993.05-),女,河南南灵宝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