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山居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制度名现金管理制度制度编码页码一、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2. 个人劳务报酬;3.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二、 除本规定第一条外,超过使用支票结算点以上的,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还是财务部经理或主管会计)审核,总裁批准后支付现金。三、 公司工程款支出、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大宗采购时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四、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起点限额为40000元,超额部门应存入银行。五、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不得白条抵库。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总裁批准。六、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裁批准后提取。七、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应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