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企业清算中的财务问题及对策 摘要 :本文通过对企业清算财务管理的特点以及企业清算中注意事项进行分析 ,提出了清算中应当采取的措施。 下载 关键词 :企业清算 财务管理 对策 企业清算是指在企业终比过程中 ,为保护债权人、所有者等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依法对企业财产进行清查、估价和变卖 ,清理债权和债务 ,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企业的结束对企业股东、企业的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员的各种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企业在终止之前要对各种相关利益进行清算 ,以维护社会生活的平稳秩序。 一、企业清算财务管理的特点 与正常经营条件下常规财务管理相比 ,企业清算时的财务管理具有如下特点 : (1)企业清算
2、财务管理的主体具有外在性。常规财务管理的主体是企业管理者和企业的会计 机构及会计人员 ,是内在于企业管理之中的。而企业清算财务管理的主体 ,是清算组及其所属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清算组成员是由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从企业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指定的 ,他们向清算组负责。财务管理也不服务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企业清算财务管理形式具有非循环性。企业进入清算过程后 ,资金的这种循环运动形式即资金不断由货币资金转化为非货币资金 ,再由非货币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不复存在 ,代之以非循环运动形式 ,即企业破产财产不断由非货币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 ,当用这些货币资金偿 付企业债务
3、后 ,它们即退出企业。 (3)企业清算财务管理方法具有非连续性。因为清算财务管理服务的不是连续不断的生产经营过程 ,而是服务于阶段性的清算活动。另外 ,在清算期财务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和分析等五个环节或五种方法并不象常规财务管理那样 ,严格遵循先后继起的关系。 二、企业清算中注意事项 2.1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企业在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具体的费用项目包括 :清算组成员工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费、财产保管费、财产清查费、财产估价费 、财产变卖手续费、审计费和公证费等。 一般情况下 ,清算费用要在企业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支付的形式有以下两种 :一是按清算费用
4、预算暂借清算费用 ,随时都可以进行支付 ;二是清算费用由清算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暂时垫付 ,通过企业的清算财产在结束时完成一次性支付。但是前提是都只有在企业的清算财产大于清算费用。万一清算财产小于清算费用 ,则清算工作就没有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 )。 假设 X 公司某年年底资产负债表中下列项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存在差异 : 设 X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30%,当年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900 万元。预计该公司会持续盈利 ,能够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60 万 * 30%=78 万元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60 万 *30%
5、=18 万元 应交所得税 =900 万 *30%=270 万元 所得税费用 =270+18-78=210 万元 2.2 清算程序 清算开始后 ,清算机构没有严格按照财务通则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要求进行清算 ,只是简单地给财务室、库房等部门贴封条 ,不认真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 ,对 企业的物质、材料、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导致企业的货币资金、材料、物资、固定资产大量遗失和转移 ;有的清算机构对清算企业的会计档案 (记帐凭证、帐簿 )不认真保管 ,形成漏洞 ,造成损失。 2.3 待偿债权的确认、计价与清偿 待偿债权是指有待企业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债务。待偿债权不包括不能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债权 (如债权人未申报及
6、遗期申报的债权等 )。待偿债权可分为先偿债权和一般债权。先偿债权即优先偿付债权 ,如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应优先偿还的清算借款、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未付税款等。一般债权指不具有或已经不具 有优先受偿权的待偿债权 ,相同于企业破产法所指的“ 破产债权 ”( 即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优先受偿权或已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包括无财产担保债权、担保差额债权、放弃先偿权的债权和其它不具先偿权的债权。 待偿债权的清偿次序是先先偿债权、后一般债权。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具体清偿顺序是 :有财产担保债权和 “ 抵消债权 ”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枕款、一般债权。有财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 ,是由 “ 财产担保
7、” 特性决定的 ,应付工资、税款等优先受偿 ,是因为工资费用要用来保证职工必需的生活支出、税款是国家强制性征收的财政收入。问 题是 “ 抵销债权 ” 的存在缺乏充足理由。 2.4 破产财产的清查、评估、变现过程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 对 “ 无效行为 ” 转出、藏匿的资产清查。部分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前 ,为了逃避债务 ,往往采取各种方法转移、藏匿资产 ,造成企业资产净值率的低估 ,有的企业甚至无产可破。破产财产的评估、变现缺乏公正性和权威性。众所周知 ,破产财产是指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 ,可用来进行财产清算和债务清偿的那部分财产。企业破产时 ,其有效资产主要以固定资产和土地为主。但在评估变现时 ,
8、由于部门分割、评估管理出现许多问题 ,没有真正维护评估管理办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致使评估形成 “ 过场 ”,价格随意 ,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向非个民所有制企业 ,有的甚至流向个人。 三、企业清算中应当采取的对策 3.1 清算机构应采取的对策 (1)确认清算财产 ,明确清查范围 清算财产是指宣布清算时 ,企业所拥有的以及清算期限所取得的财产和应由清算机构行使的其它财产权利 ,包括企业存货和固定资产等。清查的范围是 :在企业宣布清算之前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部分属于清算卿产。清算企业在清算前 6个月到清算宣布之 日起有上列行为之一者一律无效 ,清算机构应依法追回 ,列
9、入清算财产。 (2)采用适宜的估价方法 ,对清算财产正确计价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 ,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为依据。以重估价值为依据时 ,常用的估价方法有 :按照现行市价估价法 ;按质论价估价法 ;协商估价法 ;招标估价法。 (3)按清算程序对企业会计记录以及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2 主管部门应采取的对策 (1)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破产清算工作的财务管理 ,建立配套利学 的管理制度 ,规范现金管理 ,杜绝白条顶库 ,胡支乱支现象。 (2)各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国家标准和当地实际 ,根据具体岗位确定相应工资报酬标准 ,以标准严控工资酬金支出。 (
10、3)各级主管部门要指导清算工作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强化制约机制 ,加强对破产清算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实行费用报销公开 ,广泛接受监督 ,从源头预防违法违纪行为。 3.3 财务费用方面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目前破产财产的评估、变现缺乏公正性和权威性。破产清算过程中的企业往往通过调低资产 评估值来达到逃离金融债务的目的。应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来完善企业破产资产评估制度 :其一建立申请破产企业财务报告独立会计制度。其二建立聘请破产企业资产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经一半以上主要债权人同意的强制性制度。 (2)加强破产费用的管理 在加强破产费用的管理过程中清算组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破
11、产费用必须是为所有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费用。如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而支出的差旅费能列为破产费用。二是清算组在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 ,应坚持节约原则 ,尽量减少破产费用的支出。在清算过程中 ,清算组应本着节约的原则 ,提出破产费用预算 ,交债权人会议审查。破产程序终结后 ,应将破产费用的开支情况交政府审计部门审计。 四、结束语 目前我国处于财务困境的公司不但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 ,而且给证券市场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 ,市场竞争和资本流动日趋激烈 ,许多企业将面临着分立、合并、合营、重组或解散和破产等的清算 ,这是目前经济理论界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 张兆国 .高级财务管理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2-6第一版 刘淑莲 ,牛彦秀 .企业财务管理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7,2 周志春 .企业破产清算中有关财务问题的思考 . .江苏经济报 ,2007.01.17 (责任编辑 :刘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