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薪金制度美国的薪金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没有全国统一的薪金制度和标准,薪金主要通过雇主和工会组织集体议价商定,员工福利也因企业的不同而不同,但国家规定了最低工资水平;实行弹性的刺激性的薪金制度 ;薪金级别多,级差小;升级频繁,有的企业每年进行升级,升级时进行严格考核 ;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的差别较大,前者是后者的十几倍乃至几十倍,且薪金受种族、性别等影响。 1.薪金形式与薪金标准 美国企业都各自决定本企业的薪金政策和员工薪金标准、薪金关系、薪金形式和薪金支付办法。在有工会组织的企业里,企业的薪金标准一般由企业的劳资双方代表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加以确定,薪金等级和薪金标准极不一致。合同的有限期一般为两年,详细规定两年期间薪金分阶段的增长数额,以及有关福利待遇的标准。美国联邦政府除通过法律规定最低工资和加班工资标准外,对企业的具体薪金事务一般不加干预。最低工资标准由国会规定后交劳工部实施。该法50多年来不断修订,其适用范围已扩大到所有产业和职业的员工。 企业职工的薪金收入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基本薪金、刺激性工资和福利津贴。 基本薪金是对一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