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机制的分析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而建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机制是建筑业进行改革的关键。我国从 1984 年开始强制推行了招标投标制,为建立 “ 公开、公平、公正 ” 的建筑市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对改变施工企业过去单纯靠行政手段分配工程任务的作法和促进施工企业由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 2000年正式实施以来,招投标行为开始规范,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这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公共采购效益和质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下载 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施工招标和设备、
2、材料招标情况相对较好,实行公开招标的合同金额比例达到 90以上;通过招投标节约的工程建设投资,一般在 10 15,有的地方和行业的平均节资率达到 20左右。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有其重要的意义的。我们必须在不断实践中完善和发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核心的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机制。笔者将就以下几点内容分析阐述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机制的方法。 一、在招标投标机制的推广过程中遵循公开、 公平、竞争性、开放性原则 招标投标行为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必须遵循商品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公开、公平、竞争性、开放性原则既是商品经济道德规范的体现,也作为民法意思自治理论的法律
3、体现,在司法实践中日益频繁地用来解决实际问题。而作为招标投标这种专业活动,行为本身就具有下述基本特征: 1、公开、公平原则。 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也可以从商品经济的本质属性来分析,商品经济的基本法则是等价交换。招标投标是独立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按照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和规范的程序进行,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 和义务,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督。招标方应为所有投标者提供同等条件。让他们展开公平竞争。 2、竞争性原则。 招投标的核心是竞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每一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投标,这就形成了投标者之问的竞争。此外,在招标人与投标者之间也展开了竞争,招标人可以在投标者中间 “ 择优选择
4、 ” ,有选择就有竞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之前,我国某些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程序主要参考国外企业的采购管理制度。因此也沿袭了不向投标人公开评标的标准和程序的做法,以求最大限度地 保证业主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灵活性,保护业主的利益。但事实证明这种做法所产生的招标过程中的灰色地带并未能给业主带来任何好处,反而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暗箱操作的成份和 “ 败德行为 ” 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范了上述行为,现在各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均需明确地给出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从而保证招标的竞争性及透明性。 3、开放性原则。 正规的招投标活动,必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刊登招标公告,打破行业、
5、部门、地区、甚至国别的界限,打破所有制的封锁、干扰和垄断,在最大限度的范围内让所有符合条 件的投标者前来投标,进行自由的竞争。 而且在招标活动中,业主应向所有的投标人提供相同的招标信息。这在提供招标文件时往往能够做到,但在随后的投标澄清中却不容易贯彻到底。有的投标人常常利用这一点,通过打电话、现场访问等方式套取各种信息。为此,各工程的招标投标程序应当规定只有工程地基建部门部门是招标活动期间唯一的对外接口。所有的澄清均通过采购供应部门书面进行。对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业主有关部门答复后隐去提问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通过建立这样一道 “ 防火墙 ” 。防止了主观和客观上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的因素,从而保
6、 证招标投标活动对于所有潜在投标人的开放性原则。 二、在招标活动中的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深度和精度需要满足要求 当前工程项目往往是匆匆上马,限时招标,设计和招标文件的深度和精度达不到要求,使投标人对项目理解不透、不深或不全面,甚至不一,容易引起招标口径、投标和实施内容的不一致。 目前通常使用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前期工作要求质量高,无论勘察还是设计都要提高深度和精度,招标文件的缩写要十分细致周到,尤其招标文件是招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 项具体的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 (直接影响投标报价 ),规定了拟定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
7、据,是评标委员会评标的依据。 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确定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某省重点工程施工招标最低评标价示范办法、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众多的招标文件中评标方法里都出现了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目前在建筑行业中被认为是较为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概念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价格调整方法,将投标报价以及相关商务部分的偏差作必要的价格调整和评审,即价格以外的有关因素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算,以确定最低评标价或最佳的投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
8、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投标价格的评审 对于大中型工程,尤其是利用世界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一般情况下应当按下列内容评审投标价: (1)在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阶段的澄清和纠错工作 检查和更正在计算和总和中的算术错误,包括对投标中工程量清单进行算术性检查和更正。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另外需要考虑的修正因素 另外需要考虑修正的因素包括:一
9、定条件下的优惠,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对借款国国内投标人 7.5的评标优惠;工期提前的效益对报价的修正;同时投多个标段的评标修正,如 投标人的某一个标段已被确定为中标,则在其他标段的评标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百分比 (通常为 4 )乘以报价额后,在评标价中扣减此值。 以上所有的修正因素都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一定要避免在招标文件中对如何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算没有明确规定,而在评标时才制定出具体的评标计算因素及其量化计算方法。容易出现带有明显有利于某一投标的倾向性。 3、实施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意义 (1)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业主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因为是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合理适度地增
10、加投标 者在报价上的竞争性,对于业主来说是节约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业主作为未来建设项目的所有者,集项目的责、权、利于一身。 (2)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将投标报价以及相关商务部分的偏差作必要的价格调整和评审,即价格以外的有关因素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算,以确定最低评标价或最佳的投标,淡化标底的作用,明确标底只是在评标时作为参考,不作为商务评标的主要依据。一般允许招标人可以不做标底,这样可以有效防止 “ 泄标 ” 、 “ 串标 ” 等违纪行为。 通过 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明确完善招标投标机制的方法,正确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应的
11、法律法规解决存在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问题。随着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和近几年相关法规和政策陆续的推出,招标市场正在不断地向着成熟的方向发展。正确理解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做好招标投标活动的准备工作和推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有利于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投标人逐步转轨,迎接国际承包商和咨询业的挑战,能立足于社会,并走向国际市场。 参考文献: 陈慧玲,马太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指南 ,江苏: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0 葛萌;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特性与意义的探讨;中国建设信息;2005 年 lO 期; 47-49 胡季英关柯李忠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国际比较分析,建筑管理现代化 ,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