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商业银行参与产业基金的业务模式浅析 【摘要】随着 “ 一带一路 ” 、 “ 京津冀一体化 ” 等发展战略的提出,国内经济发展产生大量的资金需求,产业基金作为一种创新的投融资形式,为商业银行业务的拓展提供了机遇。本文将概述商业银行产业基金现状,分析银行参与基金运作的模式,提出托管、出资、跟投、理财等业务环节或流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最后给出相应问题的有关对策建议,为地方商业银行更好的参与产业基金提供借鉴。 下载 【关键词】地方商业银行 产业基金 运作机制 解决对策 一、引言 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中国特色直接投资基金,其投资 范围不仅包含传统的创业投资,还包括发展投资、企业的并购重组、基础设
2、施投资以及其他国家引导投资的领域。 在竞争加剧、传统业务利润逐步走低的背景下,我国地方商业银行急需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和开拓新的业务市场,从而逐步实现转型。其中,产业投资基金极好的发展前景,可以作为地方商业银行转型的垫脚石。参与产业基金将从业务、盈利、风险等多层次重新塑造银行结构。银行可以通过信贷投放、设计理财产品或私人银行业务参与到产业基金投资中,实现业务结构多样化、盈利模式多样化,降低风险资产比例,形成更有效率、综合化、低风险的银 行模式。 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关键时期,同时在 “ 一带一路 ” 等发展背景下,产业基金将成为主要的融资形式,政府政策对产业发展的支持为产业基金发展提供了
3、的良好条件。商业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可以利用资金优势为产业投资基金提供良好的资源,从而拓宽传统银行业务的渠道,深入参与产业投资基金,逐步从传统的信贷服务机构转变成为综合性的金融服务商。这对地方商业银行而言将会兼具挑战和机遇。 二、模式分析 (一)基金托管业务 此种机制下,银行不参与产业基金运作,仅仅作为独立 的第三方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保证投资人利益及基金运作的规范、透明,同时收取托管业务的手续费。由于通常基金是分期投放于企业运作,大量的托管资金为银行带来可观的存款,提高银行的流动性。 (二)银行出资合伙 按照我国当前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法的规定,我国采取分业经营
4、的模式,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以及出于风险隔离的考虑,银行不能直接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往往通过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或证券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其他知名私募股权管理机构等通道机构代为出 资。 (三)联合投资 联合投资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签订联合投资计划(项目)合作协议,并从发起人中推选产生计划运作管理行,由管理行按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及方式进行资产管理的业务。作为管理行的银行,与参与行承担同样的风险,但相较之其他,银行可以更为主动的控制风险,同时也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四)理财业务 在 2016年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5、)中表明,监管层鼓励银行理财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在以投资基础建设为主的产业基金中,商业 银行可以通过理财产品或私人银行业务参与产业基金投资。此模式下,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融资策划服务,向产业基金推荐高成长性的客户,参与企业发展、提供服务。产业投资基金成为银行开拓金融服务的新渠道。 三、参与产业基金存在问题 通过对商业银行参与产业基金模式的分析,从而可以分析出商业银行参与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可以普遍化地方商业银行参与产业基金会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托管业务的内部风险 基金托管业务是一项中间金融业务,是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后台操作业务,即没有信贷风险、市场风险 和对手信用风险。 产业基金的风险主要来源
6、于内部,即法律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以及系统风险。作为产业基金的托管银行,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基金托管的监管法、未能仔细甄别基金管理人,将很有可能因未能合规或恶意违规而遭到处罚。由于制度还未规范,托管银行对资金流动难以进行有效控制,对基金管理人恶意违规操作难以及时发现并保障资金安全,很难真正履行实质的投资监督义务。 (二)基金选择的合规性 商业银行参与产业基金的途径之一是出资。商业银行出资需要通过产业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才能参与投资。然而,产 业基金管理公司等 ?C 构的发展参差不齐,部分存在着私募基金巨亏清盘、违规操纵股价以及非法筹资。 商业银行另一个参与途径是银行理财资金参与组建产业基金。商业
7、银行作为优先级出资者,通过产业基金进行股权或是债务投资,最后以回购股权或份额的方式来实现资金退出。地方商业银行如何按合适的比例出资以及恰当的回购期限,对其参与产业基金有着重要作用。 (三)客户资源的劣质以及部门的不完善 商业银行能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可以为产业基金提供丰富的公司客户资源,在此基础上筛选出有股权融资需 求的优质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直投。例如, 2017 年,由浙江龙游政府引导资金,工商银行浙江分行与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浙江碳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 股 +债 ” 的方式投资浙江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废旧轮胎处理项目,联合成立废旧轮胎处理基金。 之前由于商业银行不能
8、直接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所以绝大部分银行通过设立子公司的形式,由子公司成立产业基金并进行运作。而现在,在商业银行内部可以建立相关的跟投部门专职负责跟投项目。由于政策刚刚放开,银行相关部门的设立存在着较大挑战。 (四)理财业务的特殊风险 产业基金可作为银行理财产品从而募集资金,产品购买者则通过银行购买产业基金,获得产业基金支付的固定收益。也就是说,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销售理财产品或开展私人银行业务来参与产业基金投资,但这一模式也面临项目失败、政策导向等特殊风险。 地方商业银行关于产业基金的理财业务相较处于劣势,在吸引更多客户的同时也需处理好特殊风险。 (五)其他业务的问题 地方商业银行除了通过出资、托
9、管、跟投、理财方式直接或间接为产业基金提供融资渠道,还有通过咨询顾问、财务顾问等方式对产业基金提供支持。因此,银 行作为顾问是否能够准确分析项目投资价值、发展前景,是否能够推荐优质可靠的客户资源,是否能够利用多种产品为项目提供设计和融资方案,是否能够促成产业基金项目组织的合作等问题都是值得思考的。 四、建议及对策 针对以上的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商业银行参与产业基金运作过程中的不同角色来提出相应地对策。 (一)改善托管银行的内外部环境 1.加强托管银行内部管理,降低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目前针对产业基金运作的法律文件出台了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其中对于基金托管人做出了相关规定。 对基金托管人提出
10、了市场准入条件,其资格由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而有效地挑选出具备实力的托管机构。由于产业基金风险主要来源于内部,因此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托管银行要加强内部的控制。在银行内部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业务考察,提升其业务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同时,为防范系统风险,要对银行内的基金托管系统进行定期的检查。 2.完善外部法律制度,降低法律风险。在我国尚没有单独一部针对商业银行参与产业基金运作的法律对商业银行进行规范,且对于商业银行参与产业基金运作法律所涉及的部 分较简略,要完善法律的相关内容。例如,对于基金托管人在托管业务中违法操作,将处罚落实到主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可
11、限制其再进入相关的金融行业,对于银行托管机构具有警示作用。 (二)确保基金各环节规范运作 商业银行作为产业基金的投资者,最先要注意的是对基金发起人和基金管理者的选择问题。不同的商业银行因自身情况不同建立不同的客户准入评价机制。首先要对基金发起人和管理人实施调查,例如是否具有相关的基金管理经验,对其以往所取得的基金的业绩,其管理活动是否出现过违规违法情况等。根据调查结果划分基金发 起人和管理者的等级,谨慎地选择对象。 商业银行依据产业基金运作各环节对基金管理者进行监督。确保产业基金投资方向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基金运作流程符合法律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监管。 (三)银行内建立专业直投部门
12、银行内可建立专业直投部门。直投部门负责项目的发现,相关资料的搜集,计划的制定,项目计划可行性的分析以及跟投项目的跟进。在跟投部门的建立上,商业银行要明确所需的人才类型,到广大的人才市场有针对性地招聘专业人员,其后更要对在职员工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扮演好中间人角色 商业银行作为中间人,间接参与产业投资基金。一方面,商业银行可通过销售理财产品从而获得资金来进行投资。其中关键在于商业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销售能力。银行职员在为个人或者机构客户提供理财服务时要尽可能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包括其资产,风险厌恶情况,预期收益等,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 ?O 计或推荐不同的理财方案。同时为客户进行详
13、细地产品介绍,增强客户对于银行服务的认同感和对产品的了解,从而降低失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作为投资顾问,沟通客户和产业基金两方面。商业银行要吸纳具有较强专业能力 的人才,能为客户提供较为准确的投资建议。再者,银行可利用其庞大的客户资源为产业基金筛选提供优质客户,有效降低产业基金流动性风险。 参考文献 王中,卞英丹 .商业银行视角下的私募股权融资研究 J.金融论坛,2008, 10: 10-14. 刘健 .我国商业银行私募股权基金业务发展问题研究 J.时代金融,2016, 23: 98+107. 龚澄,李运达 .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机遇与商业银行介入路径分析 J.国际金融, 2015( 12): 25-30. 平一 .商业银行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的法律风险防控 J.中国城市金融, 2011( 9): 54-56. 基金项目:嘉兴学院一般 SRT 资助项目,项目编号: SRT2016C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