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风险导向的企业财务内控体系的建设摘要:内部控制是有效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工具,内部控制的角色是协助高层管理者辨认及管理风险,使得高层管理人员能对公司作最有效的管理。不过其功能彰显不易,有赖于五道防线共同发挥各自的角色,扮演守护神。重点是管理的目的是为提升效率及效果,确保财务报表的正确以及遵守法令。 下载 关键词:风险导向;财务内控;体系构建 一、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的功能,在于查核公司所有制度是否按照规章办法执行。由于内部控制人员的立场应具备超然独立性,所以企业内部控制人员应超脱于各个部门之外。 企业风险管理以创造价值或保持价值为主,其定义为企业风险管理是遍及企业各层面的过程,该过程
2、受企业高层管理者的影响,用以制定策略,辨识可能影响企业的潜在事项。通过管理企业的风险,使其不超出该企业的风险范围,以合理担保其目标的达成。从这定义反映某些基本观念,企业风险管理是:(1)一项持续不断于企业内运转的过程。(2)受企业高层管理者影响。(3)于制定策略时使用(但不得违背法令)。(4)所考虑的风险包括企业整体层级的组合风险。(5)用以辨识哪些会影响企业的潜在事项,以及管理风险,使其风险不要超出企业的风险范围。(6)能为企业管理阶层提供合理担保。(7)配合目标的达成。 二、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 传统内部控制往往朝向防止舞弊为主。这样作法是防弊无法兴利,只有兴利才能防弊。风险导向的内部控
3、制体系应包括如下五部分内容。 (一)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是营运单位,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活动。营运单位可视公司的规模大小,可能是子公司,也可能是事业部。如果在支持功能单位下,公司经营权及所有权不分,掌有经营权的董事,可能彻底破坏了公司治理的内部控制,也就毫无风险管理。例如,有些发生舞弊情事公司的经营管理者都在一审时,被法官求处超过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每人当初严守内控原理原则,也就不会误踏法网。 (二)内部控制的第二道防线是公司内部所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一般在委员会下设独立的风险小组,针对策略性管理、政策制定、功能性监督方面,对规模庞大的组织,可考虑设置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部门风险管理部,这是
4、风险监督第二道防线,传统金融机构应已设相关类似组织。 (三)风险监督的第三道防线,就是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负责人员,本身应具备专业知识外,更应尽忠职守,善尽公司法所规定的相关事宜。尽管目前立法较为完备,但要求不严,未充分发挥功能。尤其,高层管理者应加强公司管理能力。否则,公司出事要赔,轻者财务损失,重者也会发生牢狱之灾。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善用内部控制及外部审计查核报告,根据现有规章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强化内控人员的独立地位,为高层管理者执行内控工作,以发挥较优的监督效能。除此之外,会计师应通过审计委员会负责外部审计的委任,可强化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从一些舞弊案全案观看,会计师尚待努力,也应
5、多尽点监督的责任。 (四)风险管理的第四道防线,包括管理机构及其外围的相关团体机构,例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在金融业服务法草案中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应审酌金融服务业务状况、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内部控制、业务经营型态、业务规模及法令遵循程度、实施差异化管理。其金融商品销售的范围,应适用的审核程序与其它财务业务差异化管理事项及审酌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同时更进一步说明,金融业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依金融业服务法;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银行法、信托业法、金融控股公司法、证券交易法、期货交易法、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保险法、管理外汇条例及其它法律的规定。 (五)风险管理的第五道防线就是法律处理,相关法律机
6、构应根据上列相同法令,针对违背内控的相关机构及其负责人严加办理,以建立法律秩序。 三、反思与结束语 笔者认为内部控制的成功落实,除掉风险管理五道防线外,最终法律负责人,仍然是高层管理者。依笔者之见,高管团队成员的素质操守、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扮演重大影响力;否则,重利之下必有勇夫,只要为了利,无所不为。尤其在上位者,应谨言慎行,不要做了社会错误的示范,其影响至为严重。简单的说,企业伦理不是口号,而是持续要在学校、家庭、社会、企业有效推动。强调企业追求获利过程中,是否对社会产生正面贡献,还只是图利本身。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是否在有意无意间牺牲了投资人?只有落实企业伦理在每一位企业人的心中,方能巩固内部控制,做好风险管理,推动公司治理。一个内部控制很好的机构组织,重大决策都有一定机制相互控制。因为权利往往腐蚀了个人的私欲,所以看一个机构高层管理者的权限,就知机构内控是否完善或落实。 参考文献: 李玉敏.实施内控管理与优化经办规程应并进J.中国社会保障,2012(04). 王兵.资金内控制度建设的研究与探索J.冶金财会,2012(05). 苗向.关于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内控的思考J.时代金融,2012(15). 欧阳亮.企业集团内控相关问题研究J.会计师,2012(08). (作者单位:中核兰州铀浓缩有限公司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