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县域民间借贷现状及风险特征的调查与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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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对当前县域民间借贷现状及风险特征的调查与分析近年来,随着国家鼓励创业政策不断推出,县域小微企业呈现快速扩张态势,全民创业热情高涨,对信贷资金需求也趋于旺盛,但小微企业信用水平一时难以跨越银行较高的信贷门槛,在此状况下,广大小微企业资金筹措渠道转向了民间借贷,也使得当前民间借贷呈现出新的特点。为了把握其运行态势,探索合理引导民间借贷市场平稳运行的方法,维护基层金融市场稳定,我们对烟台市内县域民间借贷情况开展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下载 一、当前民间借贷的市场界定与主要形式特点 (一)民间借贷市场界定 民间借贷市场划分可以从市场主体与市场需求两个方面来确定。一是从市场主体来看,参与民间借贷的借方主

2、体以广大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为主,经营规模较小、总体信用状况较差、商品生产技术含量较低、主要从事加工生产基础性产品(如农产品收购储存、初级加工或小规模种养殖业等)。二是根据借贷期限划分,民间借贷主要分布于短期小额的借贷市场领域。县域小微企业经营多表现为季节性强,资金需求时间急、期限短、额度小的特点。通过对 15 家参与民间借贷的借方调查,自 2013 年以来,累计借款 44 笔,其中期限 3 个月的 23 笔,占比为 52.2%;半年期限的 13笔,占比为 29.5%;1 年期限 7 笔,占比为 15.9%;1 年以上 2 笔,占比为4.5%;额度最大的是 35 万,最小的为 0.5 万元。因

3、此,受小微企业经营特点与信用水平限制,民间借贷成为满足广大小微企业资金需要的天然供给市场,是县域正规信贷市场的必要补充。 (二)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及特点 当前烟台市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及其特点如下: 一是带有高利贷性质的民间借贷形式。这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主要出现在部分经济实体资金使用非常急、又无法顺利得到资金的情况下,只能向一些民间借贷组织借款。如调查中了解到,某企业在贷款没有及时到位、又急需资金的情况下,向某民间借贷组织借款,借款年利率高达 40%。 二是基于地缘和血缘关系的民间借贷形式。部分居民将手中闲置资金投向有资金需要的亲朋好友。这种情况下一般按照比银行存款高的利率支付利息。 三是有集资分

4、红形式的民间借贷。这种借贷常见于企业向员工进行融资的情况,也有合作社等组织向社员融资的情况。年末入股员工取得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是基于物品抵押的民间借贷形式。这类借贷形式主要发生在有较多的流动资产,通过银行贷款手续麻烦,而融资双方互相了解的情况下。比如苹果仓储企业与苹果储存户主之间。苹果仓储企业根据苹果储存户主储藏苹果一定的比例(一般是储藏苹果额的 50%)给予其资金支持,借贷利率按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执行。这种形式下仓储企业稳定了客户群,还能赚取利息,并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 P2P 网络借贷平台。这类借贷形式是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下涌现出的一种新型民间借贷形式。资金出借者和资金融入者均无明显的区

5、域特征,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 二、民间借贷的风险及典型案例分析 (一)民间借贷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民间借贷对金融秩序有一定的冲击性。民间借贷是一种民间自发的金融行为,不受任何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约束,加上民间借贷的利率普遍较高,使得资金“脱媒”现象加剧。 二是民间借贷可能引发资金恶性循环。如果资金借入者生产经营出现问题,难以按时清偿债务,再以民间借贷方式借入资金、偿还旧债,会进一步增加资金借入者的成本。如果民间借贷与银行信贷相结合,容易使银行误解企业的资金状况而做出错误决策。 三是一些民间借贷在手续的规范性方面存在问题。如缺少借款手续、所写的手续存在问题、利率

6、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借款用途违法等。 (二)民间借贷的主要风险 一是政策风险。民间融资存在较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自发性,县域居民的投资理念还不成熟、信息滞后,容易受高利润的诱惑,导致资金注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国家限制行业,不利于当地产业结构和信贷结构的调整。由于企业的发展对环境的影响较大,发展前景难以预测,一旦遇到国家或地方政策的调整,企业发展难免受到冲击,极易给融入资金带来风险隐患。 二是信用风险。民间借贷大多数是半公开或者秘密状态下进行的,特别是县域居民普遍法律意识淡薄,操作不规范,借贷手续不全,缺乏法律保障,仅靠“信誉”维持,容易诱发争议和纠纷。 三是社会风险。民营企业是民间借贷的主

7、体,而相当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之初就存在着人才、资金、信息、市场等方面的弱势,加上高利率的民间融资,使其产品处于高成本和低竞争力的状态。一旦经营失败无力偿还借款时,部分放款者可能组织暴力催款,易引发社会恐慌和不安定。 四是民间借贷违约执行难。民间借贷违约后大多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即使是官司打赢了,但执行起来也难度重重。一方面是找不到被执行人,另一方面是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资产。 三、民间借贷风险与收益配比分析 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与风险状况是基于市场化条件下的双向选择结果,利率水平基本按照银行利率水平及借款人信用水平确定,风险与收益能够基本匹配。利率水平基本可划分为三个层次: 一是借贷双方基于信

8、息透明的基础,利率水平基本上与同期银行存款水平相当。主要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贷方对借方的资金实力、信用状况、借款用途等内容了解较全面,又基于亲情关系,借款收益仅要求不损失同期银行利息即可。 二是经营活动相关方之间的借贷。利率水平略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主要发生在有劳动雇佣关系或长期存在买卖关系的双方,彼此了解较深,信息相对透明。如合作社成员之间的集资分红形式的借贷、企业向员工募集资金、合作社社员缴纳股金等,贷款者可获得分红及技术支持等一些优惠。物品抵押的借贷,比如苹果仓储企业向苹果储户提供的融资,因借贷双方长期存在合作关系、买卖关系,又有抵押担保,贷款风险较小。因此这类贷款利率参照银

9、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稍高,平均提高 10%15%,对贷款方而言,成本支出基本上与银行贷款综合成本相当,但获得了便利。对贷款方而言则获得相对较高的利息收入。 三是脱离实体经营,以参与融资谋利为目的的借贷活动利率水平较高。此类借贷活动的特点表现为融资期限短、资金需求迫切、融资额度较大,常见于一些过桥性质的民间借贷公司以及基于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借贷活动,参与者主要是中小企业与民间借贷公司以及各类融资方、资金出借者及平台运营者。这部分资金来源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利率水平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比,平均高 23倍,甚至更高,呈现出资金运用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 四、规范民间借贷的政策建议 (一)及时出台相关的

10、法律、法规,并加以明晰化,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赋予民间融资个人和组织以合法地位,将其业务行为阳光化,促使其遵循市场导向,按照分类指导、风险控制、讲求效益的原则,合理开展借贷业务,使其真正发挥对社会资金供给的拾遗补阙作用。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 (二)明确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民间借贷规范、良性发展 政府、金融部门和司法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监督民间借贷市场。政府设立民间借贷管理或咨询机构,为借贷双方提供法律服务,使民间借款利率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市场自行调节;金融管理部

11、门应加强对民间借贷的资金监测力度,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资金运作形式、方向、流量,适时调整国家资金管理政策,找准国家管理政策与民间借贷之间的平衡点,促进民间借贷良性发展。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赌博、发放高利贷、经营地下钱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司法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民间融资监管体系。 (三)加强民间借贷监测与预警,适时掌控风险 一是开展和完善民间借贷监测。加强监测样本点信息采集力度,最大限度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可得性,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规模、期限、利率和融资方向等情况。二是对民间借贷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违约率、借贷利率等与风险

12、密切相关的指标予以高度关注,及时掌握民间借贷的发展趋势与变化。三是加强动态监测和重点监测,准确把握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防止民间借贷风险扩散。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济实体诚信意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打击失信行为 国家应建立全面高效的信用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有效打击社会失信行为,为民间借贷的良性发展和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同时,深入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公民诚信理念。地方应建立民间借贷监测通报或预警系统,监控民间借贷市场利率,监督民间借贷的具体市场行为,对非正常借贷行为进行通报,或向社会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从而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民间借贷市场有序、规范发展。 (五)加强

13、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 一是制订并实施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和退出规则。如:要求平台的股东和管理层无不良记录,且应具备一定的金融知识和从业经验;要求平台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IT 基础设施和风险管理系统等。二是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进行监管。如:对不同运营模式的平台进行分类监管;对平台运营过程中的借贷产品进行监管;对平台运营过程中的资金来源、托管和结算等方面进行监管等。三是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如:一是披露平台的信息;二是披露借款和借款人信息,借款信息主要披露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信息;借款人信息主要披露借款人的信用评级、学历、收入和

14、工作等信息。 五、客观正确认识民间借贷 (一)民间借贷以其产权、信息和交易成本等优势而具有经济内生性 一是民间借贷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补充途径。近年来,随着经济日益发展,大量私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迅速崛起,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民间投资大规模兴起,对资金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但是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金融机构贷款和资金管理权限以及严格的贷款问责制管理模式制约,基层银行的信贷扩张能力受到很大限制。正规渠道融资受阻,这些企业只能退而求其次,借助民间借贷来补充资金。 二是可增加居民的投资渠道。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但受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居民的投资技能及知识的制

15、约,投资渠道较为狭窄。由于民间借贷基本在投资者熟悉的范围内,资金风险可控性较强,收益也有保障,因此民间借贷成为居民增加投资的重要渠道。三是民间借贷较金融机构贷款有较强的便利性,有时甚至有成本优势。比如在调查过程中,有企业表示,企业通过内部职工集资方式仅需支付10%12%的利息就可以吸引一笔可观的资金,且在资金的运用上有更多的自主权。不仅较银行贷款灵活,而且较之基准利率上浮 30%50%的利息,成本也基本差不多。特别是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一般上浮较高,抑制了农民通过信用社小额贷款发展资金回报率较低的种养殖业的积极性,而通过亲属、朋友等关系借款的利率一般略高于同期存款利率即可。 (二)民间借贷具有潜在风险性 民间借贷具有较多潜在风险,特别是当违约事件涉及面广、涉及人多的时候,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社会风险。 总体来说,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作为一种信用行为,有其经济内生性,同样拥有追求价值增长的发展权;但也不能忽视借贷资金链条断裂等而引发一系列不良反应和潜在风险的可能性。所以,应该通过制度改进对民间借贷进行规范,通过规范发展保障民间借贷主体的基本权利,促进经济的增长。 (责任编辑 刘西顺;校对 CX,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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