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形势下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履职的研究摘要: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的分设在一定程度上是适应国际金融发展的潮流,解决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制定执行与银行监管职能集一身两大职能上的冲突,更好地实现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和维护金融业的稳定,更好地实现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健发展。两大机构分设,对我国来说却是构成了一个全新的金融体系。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构成的央行,特别是央行分支机构,其职能的进一步转换已日显重要。本文重点对分设后的地市中心支行在履行职能方面的问题进行探索。 下载 关键词:新形势下 人民银行 地市中心支行履职 研究 一、人民银行地市中支的硬职责和软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总行的授权
2、,承办相关业务,对人民银行职责的规定并没有具体到中心支行。据调查反映,目前总行尚未以规章的形式明确中心支行职责。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硬职责主要有八项:贯彻执行货币政策;发行和管理人民币流通;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经理车库;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负责信贷征信市场管理。 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软职责主要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金融事务,搭建银政、银政交流合作平台,提供经济金融分析报告;促进货币信贷政策在本辖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制定专项信贷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薄弱环节的信贷投入
3、;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推进辖内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目标的实现等职责;协助地方政府建立金融稳定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组织开展金融安全区创建活动,发送辖区金融秩序和金融环境;广泛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宣传金融法规、金融政策、金融知识,加强风险教育;牵头成立金融学会、钱币学会等社团组织,组织开展学会活动的职责等。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看,对硬职责的把握主要来源于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和“三定“方案,各地中支的区别和特点并不明显,与上下级行工作的分工和侧重点体现得也不够充分。软职责涉及面比较广泛,直接关系到地市中支在当地的地位和权威,大家普遍更为关注。我们分析,与总行单一角色和相对独立性相
4、比,分支行事实上扮演着双重角色,目标也具有双重性,既要履行硬职责,同时又希望在当地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中有地位、有权威、有影响。因此,地市中支在这方面的工作范围和空间都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但是由于缺乏必要手段,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在调研中,希望总行能够考虑地市中支的实际诉求,加强对地市中支的调研和指导工作,以进一步推进地市中支的建设工作。 二、地市中支作为央行的派出机构,应在下列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一)在执行货币政策,疏通货币传导渠道方面要有所作为。 一是建立货币政策执行协调与联系机制。中心支行一级应担负起自己的重要角色,把分行货币政策执行意见及情况传达到辖区内政府、银监会、商业银行及重要产
5、业部门,使之了解货币政策情况,从而有目的调节信贷投向和发展。中心支行要结合当地经济金融等实际进行必要的深入研究,提出自己的货币政策执行意见并及时对当地信贷投向做出必要的反应与沟通,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从而达到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的前瞻性和作用效率。二是切实加强统计调研分析,为上级行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有效履行货币政策职能,中心支行以下分支机构特别是县支行,处于经济系统的最小单元-县域经济,具有丰富的活力和特色,要深入开展调研,分析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特点、热点、难点,分析货币政策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上报,使总行和分行及时了解掌握货币政策在基层的实施效果、遇到的问题和困
6、难,以便及时对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信贷政策落实。近年来,为支持扩大内需,人总行制定了有关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系列信贷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离不开人行的组织协调和推动,也需要人行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倘若基层人行不进行这些具体细致的工作,那么政策措施很难保证落实到位,实施效果会打大折扣。监管职能分离后,对政策落实是否到位的督促检查,基层人行应大有所为。 (二)在维护金融稳定,促进辖区奔小康建设方面要有所作为。 一是要把辖区金融安全管理,促进金融稳健运行作为头等重要的事来抓。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对
7、促进社会稳定有重大促进作用。分支行通过货币发行、资金管理、外汇管理、支付清算体系建设等加大对金融安全的管理力度,可以减少金融案件发案率,促进金融业稳定健康运行,维护存款人的利益。近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金融业自身稳健运行尤为重要,因金融业自身风险造成挤兑支付风险时有发生,教训非常深刻。通过分支行有效的职责履行,指导金融企业强化资金安全、结算安全、案件防范工作,对确保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二是要把货币政策传导与促进辖区社会长期稳定结合起来开展工作。小康社会建设必须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金融稳定事关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货币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和主要标志,同时是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重要手段。分支行要
8、在传导货币政策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灵活的通过有限的货币政策手段,通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促进生产发展,实现充分就业,走共同富裕的路子,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利于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三是要把总行给予的支农再贷款管理权限用足用活,使之成为撬动辖内农村经济发展的杠杆。农村是否稳定、农业能否稳定发展、农民是否增收,决定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进程。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关键是加大对农业投入,在财政支持能力有限的条件下,加大金融投入的空间较大,现阶段中央银行分支行在引导加大农业投入、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和农村交通通讯的发展中有较大发挥作用的余地。 (三)在保障当地金融可持续发展,化解金
9、融风险、承担最后贷款人角色方面要有所作为。 人民银行地市中支肩负着保证当地社会金融体系稳定的职责,在化解风险,实行救助中至少要做好三件事。 1、要从支持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的高度,为农村金融“输血“。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农村地区提供贷款服务的主力,但是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沉重,存在大量不良资产,严重影响了它们的贷款能力。更为严重的是,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日渐累积,且缺乏迅速遏制的办法。这一现状已影响到了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已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出资,解决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由于总体亏损数额过于庞大,不仅中央财政无法进行一次性支付,而且地方财政也无法支付更多。因此
10、,中心支行,一是应当协助上级,根据财政的能力和上级的安排,从具体情况入手,从亏损少的县农村信用社做起,拿出具体的呆账消化方案,逐个消化解决,使中央的补贴资金及央行特种再贷款发挥应有的效应。二是配合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利用已掌握农村信用社信息的优势,从理顺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关系着手,促其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金融性机构,其发展自始自终都是人行分支机构关注的重点,其健康发展,也恰恰是缓解农村地区资金紧张的重要手段。 2、要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高度,化解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就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来说,中小企业贷款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小金融金融机构发展不快。在欠发达地区除国
11、有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之外就是城市信用社。由于城市信用社多年来国家的扶持政策不到位,加上历史的原因,在产权问题上所有权不清,存在众多的矛盾,尽管它们对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于矛盾始终得不到彻底的化解,致使不良贷款的绝对额日益增多,影响了整体发展水平和盈利能力。为此,中心支行必须从社会、金融稳定的全局,从有利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不足及支持城市信用社可持续发展出发,会同银监局共同做好城市信用社的改制、风险化解,甚至“最后贷款人“的工作。 3、要从履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责高度,力促多边磋商机制的建成。一是作为央行分行一级,应和银监局建立双边或多边的紧急磋商制
12、度。若今后银行、证券、保险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涉及需人民银行贷款“紧急救助“的,应建立由人民银行分行与被救助机构的监管部门举行的双边紧急磋商制度。若被救助机构的风险波及多领域的,建立由人民银行分行与多个金融监管机构举行的多边紧急磋商制度。经紧急磋商,提出解决方案报上级行。以防止因部门间协调效率低下爆发不应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对中心支行一级来说,也应建立人行、银监局、中小金融机构及农信社之间的多边或双边磋商机制。二是建立金融监管部门与人民银行的监管信息定期送达制度。虽然今后人民银行不负责金融监管,但人民银行仍承担金融体系稳定和最后贷款人的责任。如果仅仅向人民银行送达为政府信息公开所
13、需的金融机构一般性的资产负债表等统计资料是远远不够的。对中心支行和银监会分局来说应该及时、定期将本部门对所监管机构的现场、非现场监管信息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的实质性分析报告,及时互相送达。特别是送达人行的信息更应完全。否则无摩擦的“内部协调“藉此变成有摩擦的“上级协调“,从而可能使得中央银行分支行的决策失去微观基础。 (四)在改善区域信用环境,创立信用社会方面要有所作为。 一是要面向社会,打击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由于种种原因,当前在辖区经济发展中,社会金融法律意识和信用观念较为淡薄,部分企业及自然人等贷款户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不还的现象极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信用秩序,加剧了银
14、行经营困难。为此,人行分支行应加强区域信用状况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配合社会各部门,全面打击逃废债行为,依法维护银行债权,促进金融业资产质量和效益的提高。 二是要在辖区金融征信体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从目前该系统的建设来看,人行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才,大量的银行用户数据还是游离于该系统之外,使它的功能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其原因在于商业银行并没有真正看重它的作用,在对待用户数据录入时,前台与后台的分离,数据录入的随意性很大,存在可录不可录的思想意识,所录入的信息也不全面。更由于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并没有完全进入该系统,使该系统在辖内并没有为商业银行的信用评级工作提供多大的帮助,没有发挥该系统特有的
15、对信用状况不好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警报作用,使建立诚信社会的作用大大减弱。 三、人民银行地市中支履职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地市中支积极适应新的形势转变思想观念,推进工作创新,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在履职过程中也面临着以下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货币信贷职能出现“空心化“趋势。一是货币政策工具使用逐渐弱化。在货币政策方面,分支行主要是执行和传导货币政策,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到地市中支,可供使用的仅有再贷款和再贴现。二是随着商业银行传统的“窗口指导“起来越难。特别是商业银行完成股改后,已经是纯粹的企业。在银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条件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主要按其上级行授权授信开展业务,
16、基层中央银行的窗口指导失灵。三是人民银行整体要求与地方发展目标和期望不一致。地方政府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确立的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时常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和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吻合,给基层央行贯彻宏观金融措施带来了较大阻力。 (二)信息调研工作难度越来越大。一是人员素质跟不上。员工老化现象逐年突出,调研的针对性和专业化不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不准,反映不及时,难以形成独具区域特点的“精品调研“。二是手段越来越单一。目前,基层央行调研主要通过收集报表、调查走访和开会座谈进行,调查对象虽然很多,但大多停留在表层,缺乏长期跟踪和综合判断,难以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三是一些调查项目指标过多,范围过大
17、,增加了调查成本,也加重了调查对象的负担,客观上影响了数据质量。另外,一些部门之间出现重复调查的现象,且报表格式、统计指标不统一,基层单位填报时出现了抵触心理。四是人民银行职能转换后,监管职能弱化,对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影响力大不如前,在开展调研工作中,调查对象主动配合的积极性不高,从而影响分析研究的质量,使得调查研究出现失真和偏差的结果。 (三)金融服务工作瓶颈制约日益突出。一是 2003 年修订的人民银行法和商业银行法,对支付结算的监管权,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部门职责办公室模糊,使少数商业银行对人民银行布置的工作产生消极应付现象。二是金融服务业务量迅速扩张,法律法规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工作
18、难度凸显,业务成本加大。以征信工作为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难,工作量大,且大部分中小企业不配合,难以按进度完成,另外数据的质量真实性无法验证;征信市场管理难,企业参加信用评级的意识不够,评级机构业务如何监管等问题亟待解决;非银行信息采集难,信息采集成本大,特别是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信息采集较难,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难度较大。三是金融服务系统和各相关业务系统开发缺乏统一规划,重复建设,没有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基层行疲于应付;四是数据日益实现集中后,信息分享和风险防范问题日益突出。 (四)货币监测和管理手段滞后。一是货币监测信息资源分散。目前中支的信息资源分散于多个业务部门,监测和管理的联动效应不强
19、,人民银行信息资源急需在现有统计指标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外汇、现金、银联、支付结算等方面数据,加以整合,发挥合力。二是货币监测方法落后。目前中支加工分析的基本方法和模型滞后,对金融运行整体情况的判断、监测和管理手段滞后,难以为进一步提高区域金融调控的科学性提供参考依据,难以准确把握现金供应规律,现金需求量难以预测。三是人民币反假联席会议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有关成员单位对反假货币工作不够重视,工作配合不够,而银行业机构也存在应付的现象。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在反假货币工作中势单力薄,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四是小面额货币兑付和回笼跟不上,券别结构不合理,大的多、小的少,小面额券种在许多地方
20、特别是农村破损严重。 (五)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激励机制不足。总体来看,当前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是比较稳定的,价值取向是积极向上的,全行干部职工能正确对待中央银行职能调整,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较强。从年龄结构看,主要面临老化问题,新鲜血液得不到及时补充。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内部激励手段主要包括职务升迁和精神激励等内容,但都存在各自的局限性,又没有输出渠道,结构调整困难,难以对员工产生长期、持久的激励效果。在思想状况方面,员工利益取向日趋多元化,不稳定影响因素增多。人民银行职能转变后,一些员工认为监管职能分离后,人民银行在金融系统中的地位有所降低,担心人民银行难以履行好新职能,对人民银行今后走向存在顾
21、虑,特别是县级支行员工对未来感到忧虑。在文化建设方面,由于缺乏专门的部门和人才进行研究和规划,导致央行文化建设区域差异大,没有凸显央行特点,没有形成核心的央行文化价值体系。 (六)对外协调难度起来越大。目前地市中支对政府及其部门、监管机构的协调存在“四缺“:一是缺乏协调依据;二是缺乏协调手段;三是缺乏协调平台;四是缺乏协调费用。究其原因:一是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措施或手段不明确,法律中表述不具体,造成的结果是,维护金融稳定就是让中央银行拿钱;二是人民银行与监管当局之间的长效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而金融稳定往往涉及到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监管当局以及各级政府部门等多个方面,协调机制的缺乏极易导致各方
22、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职责不清。三是地方政府对人民银行的期望和要求与贯彻执行货币政策时有冲突。尽管近年来,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干预明显减少,但是从发展经济彰显政绩考虑更多地关注存贷比、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而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金融生态缺乏足够的重视。 (七)对人民银行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喜中有忧。一是认为人民银行工作定性多、定量少,好坏优劣难界定。在考核过程中只关注考核的结果,而忽视考核的全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履行中央银行职责的全面性。二是考核指标设计不够全面,大部分以对口专业考核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未能全面反映履职情况;考核模式设定不够科学,对不同行之间的履职情况以及工作量、业务量等
23、采用“一刀切“的考核模式,难免对日常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创新认定标准不够严谨,工作创新的范围、内容及认定标准不够具体。三是考核方式较单一,基本上以非现场考核为主,深入实地考核、检查、取证的较少,不能全面反映被考核单位履职的真实情况和效果;沟通反馈不顺畅,大多采取半年反馈一次或全年反馈一次,且采取“一对一“的反馈形式;结果运用未到位,对于考核位次较差的单位,缺乏必要的“会诊“,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其改进。四是不同职能部门对下级行考核尺度的掌握不统一。 在调研中反映:这几年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人手越来越紧,职责越来越模糊,协调越来越难,考核越来越严。我们认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予
24、以全面分析。 -有定位和职责模糊问题。人民银行的基本职能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和提供金融服务。但这些职能在不同层次上的分布是不均衡的。比如,货币政策的实施主要集中在总行,这些职责的履行自上而下应呈倒金字塔形;金融服务职能自上而下应呈正梯形。但在具体履职过程中,由于在中支建设方面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中心支行对自身职能的理解和把握与全面发挥央行合力的要求存在差距。具体来讲,各级行职能分工设有明显的差异和层次,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上下趋同,造成大量重复劳动和无效劳动,同时也使中支普遍感到人手紧张,该使的劲使不上,该加强的得不到加强。 -有观念和认识上的问题。在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
25、,总行及时充实和拓展了一些社会性、系统性很强同时又适应现代中央银行发展要求的职责。中支为了巩固和发展在当地的地位和权威,积极探索和尝试,但由于传统手段剥离和调整,新的抓手尚未完成确立,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在调研中,或多或少存在怀旧心态,指望恢复一些硬手段,而忽视了对现存手段的开发和运用。而实际上,管理现代经济和金融,既需要一些权,即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威,这些威靠的是我们的软实力,即对经济的洞察力、研究力、判断力和沟通能力,不能一味指望借助于行政手段。 在调研中感到,由于上下沟通得不够,大家对央行职能调整的认识和认知还比较模糊,需要通过加强培训和内部交流,增强对中央银行归属感和自豪感。
26、 -有内部资源整合不够问题。目前中支业务岗位设置越来越细化,要示越来越高,而人员在数量上配备不足,在素质上也适应不了需要,使得内部控制制度在客观上难以执行,相关监督制约机制流于形式。目前,在内控制度执行中,偏重上下级对口部门的“条条管理“,而同级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机制不够完善,存在重复监督或监督不到位等问题。由于内部管理层次多,信息的收集、传递手段落后,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地提供和共享,一些政策要求传递滞后或中途“短路“,造成部分基层员工不能及时掌握业务操作中风险防范手段,从而形成风险。 -有社会环境影响问题。与其他方面金融改革相比,人民银行的组织体系有了一定的超前性,在当前大多金融机构按行政设置
27、的环境下,这给人民银行带来了一定困难和诸多不便。人民银行内部对中心支行管理也较以往复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支行职能的发挥。 四、加强地市中心支行建设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中心支行作为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必须坚定不移体现为总行和上级行服务,为地方经济科学发展服务以及为社会发展服务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履行好各项职责的关系,通过不断完善和调整,逐步建立起定位科学、职责明确、机构合理、高效和谐的新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在促进社会经济金融发展中的作用。 (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现代中央银行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积极引导地市中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
28、,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重点、工作方式。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深刻领会建立和谐社会金融的新要求,着力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基层央行服务机制,为全社会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要着力维护良好的和谐金融生态,大力推进对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密切跟踪金融改革和金融市场深化的新要求,做好各项改革实践的基础环节工作。要密切关注金融创新业务和交叉业务带来的新的风险隐患,把握好区域金融市场的动向和资金流向,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运行。 (二)要进一步明确地市中心支行的职能和定位。高度重视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布局、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前瞻性研究,加强对人民银行机构和职能建设的战略规划。结合人民银行新的职
29、责,尽快制定相对统一规范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定位和职责指导意见,明确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在履行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职能方面的分工和侧重点,减少重复劳动,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整体合力。正确处理货币政策、金融稳定和金融服务的关系。以加强金融服务职能为基础,提高对辖内金融发展和运行的监测协调能力,推动货币信贷政策的传导和区域金融稳定,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建议总行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合理界定“建议检查权“的范围,强化基层央行的金融管理职能。 (三)要进一步完善中心支行的机构人员配置。围绕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职能定位和新的业务
30、分工,对其内设机构、人员和资源进行整合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总分行协调相关部门,根据业务整合需要,整合信息资源,尽快开发综合业务处理系统,更好适应岗位整合的需要。对需要加强的职能,如支付清算、征信管理和反洗钱,应设置专门机构加以管理。同时,一些综合部门和内部管理部门应适当整合,不强调上下对口。鼓励各分行在中心支行建设方面大胆探索和实践,积累经验。 (四)要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机制和办法。进一步明确考核主体,对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业绩考核应以上级党委考核为主,以对口部门业务考核为辅,地方党政考核作为参考的全面考核。要从全面考核央行履职情况的角度出发,合理设置业绩考核指标,考评指标应
31、尽量以可量化的、可评价的指标为主。注重化比性、可计量性和连续性。充分考虑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实行差别化考核;同时,加强动态考核。 建议对调研信息方面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进行调整,突出与履行人民银行职能关联度高的内容。建议上级行定期下发调研信息课题计划,由中支围绕调研计划开展信息调研工作,分行专业自定据此对各中支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同时,鼓励中心支行多开展调研和信息反映,但对在分行年度调研信息课题计划以外自行开展的调研工作,建议不纳入考核内容,以解决当前基层行所存在的为了考核名次,信息调研工作层层加压,干部员工疲于应付的问题。 (五)要进一步加强中支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要研究制定人民银行各
32、级行的队伍建设和文化建设规划。积极探索有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干部录用、晋升和退出机制,尽快调整中心支行队伍结构。按照“立足当前,满足急需,着眼长远“的原则,加大职工的业务培训,促使职工不断提高履行央行职责的综合适应能力。完善责权利相结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员工职业生涯管理与升迁制度,完善竞争淘汰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培养、塑造、教育、引导、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保障金融文化建设的正常开展。 (六)要进一步加强中心支行沟通协调能力。建议总行通过一定的政策协调和制度规范,明确人民银行在管理协调金融事务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为分支机构有效进行沟通协调创造条件。重视加强中心支行软实力建设,通过规划、引导和培训,不断提高其对辖内经济金融运行、资金流动的研究能力、监测能力。 建立上下以及跨地区、跨行业的定期交流机制,加强相互理解,相互认知,加强经验的交流与推广,实现资源的有效共享。要通过内联网资源共享,消除区域间的信息封锁,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实际跨部门数据信息融合,并逐步推进与公安、海关、税务、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横向联网。作者简介:李永胜,1972 年 11 月出生,男,广东梅县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会计学专业,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湛江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