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读及案例分析n 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n 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n 日本人一杯奶振兴了一个民族n 中国人一杯奶震憾了一个民族案例:2003年 5月以来,安徽省阜阳市有 171位婴儿出现了因食用劣质奶粉造成的严重营养不良综合症,受害婴儿几乎都是 “大头娃娃 ”:头大身子小,身体虚弱,反应迟钝,有的甚至出现皮肤溃烂,内脏肿大 在这些受害婴儿中死亡 13人,病死率高达 7.6%。 2005年 3月,我省株洲市也出现类似事件:一名女童因食用 “正蒙牌 ”劣质奶粉而导致重度营养不良。随后全国其他许多地方相继出现大头娃娃 劣质奶粉不仅蛋白质含量极低,有些产品的细菌、铁元素还超标,长期食用会导致婴儿营养不良甚至心
2、脏、肝、肾等器官功能受损,免疫力下降,很容易产生并发症、综合症,如果发现抢救不及时,就会因器脏功能衰竭而死亡。患婴年龄绝大多数都在 6个月以下。这是他们一生中发育最迅速、最关键的阶段。医生指出,重度营养不良恢复起来非常慢,而且即使后期营养跟上了,也可能产生后遗症,因为大脑和内脏发育已经受损,会影响婴儿将来的智力和体格、体质,特别是免疫力。 安徽阜阳劣质奶粉坑害儿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 2004年 4月 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这一事件进行调查。当日下午 6点,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从北京出发奔赴阜阳。 事件后续:温家宝总理
3、对安徽阜阳 “ 劣质奶粉 ” 事件作出的 3点指示n 一、国务院责成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组成调查组,对阜阳等地劣质婴儿奶粉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彻底查清劣质奶粉的生产源头、销售渠道和销售范围,并对受害儿童采取妥善医治措施。n 二、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触犯刑律人员要依法严厉惩处,并公开曝光。n 三、要从查处劣质婴儿奶粉事件入手,继续把食品药品的专项整治作为今年治理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保证民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n 1982年 食品卫生法(试行) n 1995年 食品卫生法 n 2007年 食品安全法(草案) n 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立法背景: 食品卫生法 实施的十多年,正是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如苏丹红事件、阜阳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等等等。统统表明,原有的 食品卫生法 已经不适应当今中国社会的食品安全管理。暴露出来的问题:( 1) 食品卫生法 对食品监管部门的分工较为笼统。( 2)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惩处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法律的威慑作用。( 3)妨碍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