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制度6.1.1 古代法规的概况( 1)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 “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 春秋战国时期,将法律条文予以公布,法律开始走向法典化和规范化 战国初年,李悝制定 法经 ,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体系的法典著作 秦以盗、贼、囚、捕、杂、具六律为主 两汉逐渐形成以律、令、科、比齐全的法规体系 晋代还有故事和 “式 ”的法律形式 北魏、隋、唐以律、令、格、式为基本内容6.1.1 古代法规的概况( 2) 宋代的主要法典是 刑统 ,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公开印行的法典 夏辽金元注意保存统治民族原有习惯的某些内容,同时很大程度上吸收了汉族政权的立法思想 明清的的法规除
2、 大明律 、 大清律 为主要的法典外,还有诰、令、条例、则例、事例、会典等法规 古代法规处于由简到繁、由粗及细的逐步完备的发展过程中,也表明法规一直受到社会发展和各种矛盾变化的直接影响6.1.2 清末对法规的修订 清末兼取中西,修订法律 1908年 钦定宪法大纲 ,欲 “仿行立宪 ”以延续统治 刑部左侍郎沈家本延请东西各国学者,参照日本、德国法律为主的外国法典,先后修订了一系列大清法律 这些法律草案反映出要求移植资本主义法律的鲜明倾向夏朝的法律制度(一)禹刑1、禹刑:夏朝法律的总称或泛称 ,2、 禹刑的基本内容:( 1)五刑:墨、劓、膑、宫、大辟等( 2)昏、墨、贼、杀 左传昭公十四年 :“己
3、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 夏书 曰, 昏 墨 贼,杀 ,皋陶之刑也。 “ ( 3) “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 4)赎刑: “夏后氏不杀不刑,死者罚二千馔 ”(二)司法制度1、司法机关:国王 大理 士或理2、监狱: “圜土 ”“夏台 ”“钧台 ”商朝的刑事立法(一)刑事立法活动1、沿用商部落的习惯法和沿用夏礼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矣2、商有乱政,而作汤刑3、商王发布的命令、诰、训、誓等(二)立法指导思想1、听命于天、听命于神2、推行祖宗崇拜商朝法律的主要内容(一)刑名 “刑名从商 ”1.死刑,包括斩(生杀)、戮(死斩)、 炮烙(即在铜柱上涂油并加热,令有罪者行其上 , 坠炭上
4、烧死)、醢(将罪犯捣成肉酱)、 脯(将罪犯晒成肉干)。2.肉刑,包括墨刑(在罪犯面额上刺刻后,染以墨色)、劓刑(割掉鼻子)、剕刑(断足)、宫刑(割掉男子生殖器 去势或破坏女子的生殖机能 幽禁)。3.徒刑,就是将罪犯拘役使其劳作。这是一种附加的自由刑。(二)罪名1、舍弃穑事2、不从誓言3、不吉不迪4、颠越不恭5、暂遇奸宄6、不有功于民(三)民事法律1、婚姻家庭制度:一夫一妻同时实行多妾制度2、继承制度:兄终弟及制 嫡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四、司法制度( 一) 司法机关商王 司寇 正、史(二)监狱:圜土、牖里、西周立法概况和法律形式(一)立法概况:作 九刑 ,制 吕刑 (二)法律形式:1、周礼:周公姬旦损益夏、商两代礼制加上周族自已的礼制制定了周礼2、誓, 3、诰, 4、命, 5、遗训6、殷彞:商朝的某些法律,即在商人集中的地方准许适用一些不与周朝法律相冲突的商朝习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