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5章 税务行政法制 15.1 税务行政处罚 15.1.1 税务行政处罚的概念与内容 15.1.2 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15.1.3 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15.1.4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15.1.5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15.1.6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5.1.7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15.2 税务行政复议 15.2.1 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 15.2.2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5.2.3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15.2.4 税务行政复议机构与参加人 15.2.5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5.2.6 税务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15.2.7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15.
2、3 税务行政诉讼 15.3.1 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15.3.2 税务行政诉讼的原则 15.3.3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15.3.4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5.3.5 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15.3.6 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15.4 税务行政赔偿 15.4.1 税务行政赔偿概述 15.4.2 税务行政赔偿范围 15.4.3 税务行政赔偿程序 15.4.4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与费用标准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理解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和税务行政赔偿的含义,重点掌握税务行政处罚的内容、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程序和税务行政赔偿的范围 15.1.1 税务行政处罚的
3、概念与内容 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行政承担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其具体内容见课本 15.1.2 税务行政处罚的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以事实为依据原则 4.过罚相当原则 5.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监督、制约原则15.1.3 处罚的设定和种类 1.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 2.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 ( 1)罚款 ( 2)没收非法所得 ( 3)停止出口退税权15.1.4 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 1.主体 : 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2.管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
4、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由当事人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地县(市、镇)以上税务机关管辖 15.1.5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税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15.1.6 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1.调查与审查 2.听证 3.决定 15.1.7 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 1.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2.税务行政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 15.2.1 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作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的特点见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