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2018年10月15日,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在贵港市主持召开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发改委、工信委、住建委、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覃塘区经贸局、覃塘区建设局、覃塘区环保局、及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覃塘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5位特邀专家,审查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特邀专家共10人组成(名单附后)。会上,审查小组听取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对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
2、5)(以下简称“规划”)的介绍及规划环评单位对“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人员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一、报告书有关规划概述覃塘区产业园前身是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成立于2009年9月,属自治区重点推进园区。2011年5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确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桂经园区函2011313 号),园区分为2一主四副即石卡临江产业园(主园区)、覃塘林产品加工区、大岭工业园、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2010年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贵环管2010139号),同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批
3、复广西贵港(台湾)产业园总体规划(2009-2030年)(贵政函2010176号)。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理顺城区产业园区管理体制的意见(贵办发201424号),将石卡临江产业园、大岭工业园划归为贵港市产业园区管辖,覃塘区产业园管辖覃塘林产品加工区(现更名为“贵港市覃塘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甘化园区、黄练工业集中区。2016年贵港市人民政府同意贵港(台湾)产业园更名为贵港覃塘产业园(贵政函2016118号)。经版图变化、名称变更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1、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7
4、-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2、规划范围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规划区控制范围为41.65km2,3建设用地面积为37.39km2。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由一园四区组成,分别为综合产业中心区(综合产业中心区)、三个副园区(东龙片区、黄练工业集中区、凤凰林场片区)。(1)综合产业中心区位于覃塘城区东南部。规划控制范围为32.54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8.35km2。(2)黄练工业集中区距覃塘城区约5公里,324国道东西向穿越园区,规划控制范围为2.32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26km2。(3)东龙片区位于覃塘区东龙镇镇区西北部,规划控制范围为2.52km2,建设用地面积为2.52km
5、2。(4)凤凰林场片区位于覃塘区凤凰林场内,规划控制范围为4.27km2,建设用地面积为4.26km2。3、产业发展定位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依托优越的农林资源和交通区位、雄厚的建材工业及甘化工基础和地处高速增长的消费市场,充分利用相关政策优势,通过搭建完善的空间、服务及政策平台,承接沿海产业、资金、技术等方面的转移,建设华南大型水泥建材基地、农林产品加工基地,广西区内甘蔗化工综合产业基地,水泥工业与林产品行业研发中心,最终成为西江沿江地区现代化临港生态工业产业基地和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44、产业结构和各园区产业选择(1)产业结构“两基地两中心”。即:华南地区最大的水泥与新型建材生产基地,贵
6、港市新能源汽车基础产品制造业、林产品化工、甘蔗化工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配套综合产业发达的现代生态工业基地,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食糖、粮食、木材等物资转运中心,华南地区重要的水泥工业与林产品行业研发中心。(2)各分园区功能定位1.综合产业中心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主园区,功能定位为:广西区内甘蔗化工综合产业链发展示范区、广西区内汽车配套产业链发展示范区、林产品加工贸易中心区、贵港市科创服务平台、覃塘产业园综合配套区。2.东龙片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广西林产品加工生产基地。3.黄练工业集中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广西区内重要的建材生产基地;4.凤凰林
7、场片区,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的副园区,功能定位为:贵港市生态中心、贵港市循环经济核心示范区。5、规划用地布局一园四区总规划范围为416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53739.83公顷,其中居住用地面积222.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18.81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66.56公顷,工业用地2343.73公顷(其中二类工业用地1673.77公顷,三类工业用地669.96公顷),物流仓储用地147.68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76.43公顷,公用设施用地52.97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311.45公顷。其中产业发展用地2491.41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6.62%,包括各类工业用地、物
8、流仓储用地;公共配套设施用地407.57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90%,包括各类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基础设施用地840.85公顷,约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48%,包括市政公用设施、道路、绿地等。二、对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总体意见(一)规划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贵港市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十
9、三五”规划、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30)、贵港市工业绿色发6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政策要求相一致,规划发展定位及规划产业发展方向与自治区、贵港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相符合。规划发展存在产业园环保基础设施落后,覃塘产业园占用基本农田总面积为 1786.08hm2,园区规划土地利用布局与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不相符的面积较大,存在土地利用类型冲突的障碍;覃塘产业园规划用地共占用59.09hm2公益林,主要分布在综合产业中心区和凤凰林场片区,其中分布在综合产业中心区的 49.09hm2马尾松母树林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属于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 凤凰江和与凤凰江汇合口附近的鲤鱼江
10、河段水环境质量现状达不到相应的水环境功能标准; 鲤鱼江评价河段的水环境容量有限;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贵港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尾水管道,汇合后一起排至鲤鱼江。凤凰林场拟建污水处理厂与贵港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的直线距离约12.9km,且两者之间相隔有鱼蛤塘水库(小型农灌水库)、新旺村、石卡镇镇区、翰芦村等环境敏感区,污水管道的铺设与维护难度较大; 产业组团与周边的村庄距离较近; 综合产业中心区位于三里镇镇区的上风向(1.3km); 双凤村、高适村位于综合产业中心区内,被二类、三类工业用地包围; 广西贵港市凤凰旅游区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位于贵港市覃塘区凤凰林场,总面积共计 963.27hm2,凤凰7林场片区
11、与凤凰旅游区规划不符等制约因素。规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调整优化贵港市产业园区工业发展结构,通过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加强节能减排,对改善区域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总体来说,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可将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水平。审查小组认为,下阶段应根据报告书和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修编方案和目标定位,强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的落实,优化园区内产业布局,有效预防和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规划内各项目的选址布局要求应满足各行业现行规范及准入条件;进一步完善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定位进行土地开发建设,优化开发建设时序,对划
12、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严格进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三、报告书总体审查意见报告书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的基础上,开展了规划协调性分析,识别了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环境制约因素,分析了规划实施对大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论证了贵港市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空间布局和产业规模等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以及预防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环8境保护对策。审查小组认为,报告书内容较全面,规划方案分析基本清楚,评价方法基本适当,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总体基本符合实际情况,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总体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报告书经进
13、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作为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的环境保护决策依据。四、对规划优化调整和实施过程中的意见(一)总体要求1、根据产业园存在的环境制约,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区的布局,作为规划实施的硬约束。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区域污染物总量、严格环境准入要求,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提升。2、结合最新自治区和贵港市环境保护对产业发展的定位和要求,优化规划产业结构,完善相关产业搬迁要求,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3、进一步优化规划空间布局。落实生态空间的保护与管控要求,依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落实各分园环境管控要求,着重优化化工、金属电镀、装备制造、木材及林产品加工、建材等污染产业规
14、划布局。(二)需关注的环境问题及优化调整意见1、现有基本农田制约规划范围内现状有1786.08hm2基本农田,占规划总面9积的44.7%。在基本农田用地性质调整前,覃塘产业园区占用基本农田的地块禁止建设非农业设施(不允许任何项目占用基本农田)。规划应与所在区域土里地利用规划相协调,调整规划涉及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类型,或由相关政府部门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规划调整。2、现有林地制约规划范围内现状有 59.09hm2生态公益林。严禁占用生态公益林,将生态公益林地块的用地类型均调整为防护绿地,不作为开发建设用地。3、环境敏感目标的制约九塘位于综合产业中心区的西南边界处,且位于三类工业用地下风向。三里镇二
15、中位于该片区三类工业用地下风向约 530m 处。建议将综合产业中心区西南部边界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马尾松、苦楝、构树等抗污染的高大乔木,减少园区三类工业对下风向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建议双凤村、高适村与工业用地之间应布设浓密的乔木类植物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少于 10m),所有入园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车间单元应与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保持合理的卫生防护距离,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工业发展而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4、生态保护问题黄练工业集中区下风向约 100m 有 2 颗挂牌保护的古榕10树,保护等级分别为三级和准古树。建议在规划用地边界靠近古树一侧设置绿化隔离带,种植马尾松、苦楝、构树等抗污染
16、的高大乔木,减少园区工业企业排污对古树的不利影响。5、对规划用地及产业定位不相符的已入园企业,建议应适时搬迁,补充无合法环保手续或排污量大的不符合规划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规划或方案。园区范围内的已建企业中,有 16 家与其所在的片区规划产业布局不相符,占已建企业总数的 36.4%。对于已取得合法环保手续且排污量小的企业,规划应考虑将该企业产业类型增加为其所在片区的潜导产业。对于没有合法环保手续或排污量大的不符合规划企业,规划实施后建议要求其逐步关停或搬迁。建议综合产业中心区甘化园区保留该片区兼容人造板、纸品的产业定位,但本规划实施后应主要引进主导产业,不新增兼容产业。6、水资源的制约黄练工业集中区远期需水量已接近中塘水库的供水能力上限,而黄练河尚有充足的水资源量。建议该片区入园企业自建生产用水水厂,水源取自黄练河。7、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新建园区污水处理厂应于 2017 年建成投入使用,并确保完成管网配套建设,建议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进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