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刍议环保设施运营调整的方向【摘要】从当前来看,我们国家投资兴建了国内绝大多数的环境基础设施,此种格局还要延续一段时间,所以用公有私营和公有公营两种市场化模式来运营就可以适当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以及有利于服务质量和设施运营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环保设施运营调整方向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环境保护一直以来被人们认为是一项公益事业,全部投资应该由政府来买单,所有的环保设施所需的运行费用应由财政来支付, 环保设施并不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侧重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故在一项经济活动中,也常常被忽略。事实上,根据最新的联合国环保组织的关于经济领域的调查,环保产业和信息产
2、业是发达国家在过去十年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两个产业。 环保的产业化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就是环保向市场进军,从而实现产业的市场化。环保产业的投资主体可以是国内企业、个人、国家授权的部门机构以及外商,投资主体具备与其他盈利性、竞争性产业的一个相同的特征,就是多样化、多元化。以生态环境为经营内容的这类经济体单位或个人,具有可供自身支配的经济资源,独立经营,独立核算收入、成本以及损益,依照市场供需关系、竞争规则和价值规律来实现经营的正常化、有序化。 一、解析环境保护产业的市场化程度 环境保护事业在实行市场化的进程中,作为一项产业,有其特殊性性,其市场化的程度对于不同的领域也是有所不同的,在进行细节分析时还需
3、要区别对待。 1.针对如提供清洁生产技术及设备之类的非公共性环保产业来说,通过遵循市场运作的一般规律,实现完全的市场化是可行的。近年来,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国家也颁布了形形色色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来对企业的限制。主打着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噪声与振动控制以及环境监测仪器等环保设备为主要产品的制造业凭借其产品的高效性、系列化、适用性广泛的优点,在走向市场后,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效益完全可以和其他制造业一样,取得盈利。 2.对于一些准公共性,具备外部正效应的公共性环境保护产业,应当实行不完全市场化。政府应该把必要的资金投入到产品具备纯公共性特征
4、的行业中去。国家可以通过授权、招标、承包等方式,将一些像江河整治、园林建造、植树造林、沙漠治理、清洁卫生等能直接创造环境产品或环境收益的产业,推向个人或单位,政府只是起到监督验收的职能。在现实生活中,诸如上述行业也存在着私人投资的情况,举个例子,承包荒山,在承包过程中,通常将土体使用权也移交个私人,收益自然也归个人,从某种程度来讲,这已经变质了,变成了准公共产品。政府和私人可以共同投资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废旧物品回收和利用产业之类的准公共产品。 3.针对如如治污产业这类具有防止负外部性功能的产业,应当由专业的环境污染治理公司或企业来承担,让污染治理走向社会,走向市场,通过简单的经济
5、关系将排污企业与污染公司紧密的勾连在一起。排污企业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将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都交给治理公司或企业,治污企业开发污染治理市场要积极主动。企业无论国内国外,只要有能力,就可以组建专业化的污染治理队伍,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设和运行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发展环保服务市场是当前发展环保产业的重点。环境保护服务企业的诞生和发展标志着环保产业走向成熟。第一,建立废物处置设备要求一个企业有足够的条件和能力。专业性强、社会化程度高的污染治理,成为排污企业的救星,可以把排污企业从沉重的治污困境中解救出来,一心一意进行生产。第二,当形成规模效应的专门化、社会化的污染防治出现,对于排污企
6、业来讲,绝对算上是个好消息,这样一来,将极大程度减少治污成本,提高治污效果。所以,环保产业发展要想取得突破,就必须实现环保设施运营的市场化。 二、中国环保设施的运行模式 在我国,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污企业自己建设治污设施,谁污染谁治理,企业自己担负治污的运行管理。二、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管理城市废水、生活垃圾等公共性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总的来说,这两种模式所取得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存在着种种不利于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的弊端。第一,企业负担自身治污费用,政府负担公共性治污设施的运行费用,各自为政,互不相干,但这笔费用无论对谁都是比较巨大的,通常情况下,企业或政府为减少成
7、本或费用开支,都会尽量的减少治污设施的运行频次,甚至是不运行。第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并不纳入企业运行模式当中,这样就使得设施运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难以具备较强责任心,较高的积极性。第三,参与污染防治设施管理运行的单位或个人缺乏相应资质方面的认证,但单位中,存在着一部分门外汉,他们并不清楚相关的业务知识,业务素质不高,不懂治污设施的工作原理,也不具备管理治污设施的能力,自然而然就不能做好设施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1、建设环保设施, ,做好运营市场化的制度安排 由于我国的环境基础设施大多都是国家投资建设的,通过实践证明,公有公营和公有私营模与我国目前的国情是比较相符合的,这种格局将长期存在,一一
8、朝一夕是尚难改的。这两种模式对于减轻国家政府财政压力是有利的,也利于提高环境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公有公营模式有几个要点:(1)政府应与设施的运营分开,不插手,不干涉具体的运行管理,只起到监管的作用,只作为环境基础设施的拥有者。 (2)公有企业(包括国有、地方和集体)对设施运行,实施企业化管理,严格遵守商业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规章,并受预算约束,为维持运营可以收取适当的用户费用,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由专业人才来担当。 (3)要具有畅通优良的用户反馈机制。 (4)允许私人或私人公司通过服务合同或管理合同的方式,加入到设施的运营当中来。所谓的服务合同指的是以降低运营成本为目标,或凭借一些特殊的
9、技术和经验,承包给私人部门设施运营中的某一部分;所谓的管理合同目的在于增加管理的自主性,尽可能的使得政府对日常管理的干预减少,私人部门承担设施运营的管理责任。 (5)私人部门可以从政府手中取得较小部分设施的所用权。 通过租赁和授权等方式,私人部门从公共部门手中继承公有环境基础设施运行和再投资的责任,称为公有私营模式。此时,私人部门具有所有有关基础设施运营的投资、管理、盈利、商业风险。在授权合同方式下,私人部门具有同时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新投资的权利,并享受相关的收益;在租赁合同下,固定资产的所有投资由公共部门负责。建设有关合同方面的制度是公有私营模式得以实现的关键点:(1)合同法包含信用实施机制;
10、(2)在合同中,监督责任,监督内容,运营者、所有者,纠纷解决机制、阶段评价程序、违反合同的惩罚措施,这些都必须明确;(3)合同中,授权最好的方式是竞争招标,过程必须是公开透明的。在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可以从用户中获取较高的收益,各类风险较小时,私人部门就会对私有私营模式产生较大兴趣。但这一模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对竞争机制要求较高,对相关的制度环境也有高要求。 从当今世界各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个模式应用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在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基本上还处于试验阶段。当自主建设有关环境设施得到社区所有成员或绝大多数成员同意,管理方由社区组织担当,实施方是专业的私人部门,就形成了社区自助模式。这一模式的制度
11、建设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1)一开始,就让用户和社区居民参与到项目的准备阶段,使得他们心甘情愿地投资项目。资产的所用方案也应由大家一道商定。 (2)采取相应的组织方式,确保用户参与,保证用户能对收益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可以是实物或现金;(3)政府要积极的给予适当的技术、人力资源及资金援助;(4)在必要时,社区设施和市政管网做到具备相应技术标准的连接。在我国城市居民区和小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这样的模式是比较合适的,不失为一种投资规模不大、技术要求不高、不难管理的模式。在我国,对于比较成熟的污水处理技术应该积极的运用和推广。 2 解析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的市场化模式 不同处理方式和不同环节,市场化
12、的能力是不一样的,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领域来说。举个例子,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转运的市场化潜力是极大的,可以放开政府承担的手,交由私人部门负责。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市已经实现了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的私人化。这样一来,对于政府与公共部门是极为有利的饿,将会极大程度的节省物力、财力及管理资源。实际上,在我国,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原本就存在着,也是一项重要的传统。可是在长期,垃圾收集都是有选择性的。尽管,这样的收集方式,也极大的减少了垃圾的总量,但是,从垃圾卫生处理的角度来说,这并不能算上是严格意义上的垃圾收集和转运。因此,在我国,对于这一行业一要鼓励,扶持私人企业,让其
13、成一定规模。使其壮大发展为资源再利用行业;二要彻底实现垃圾收集和转运行业的市场化,一些具备一定实力的企业或其他专门企业可以接收城市市政垃圾的收集和转运。 一直以来,建设与运营的低收益是困扰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市场化最大的魔障。在发达国家或其他的一些许多国家,垃圾处理对用户收费是极低的,远低于处理成本。在以后的比较长的一段时期内,选择用户和政府共同负担成本的模式,是符合我国国情的。用户的实际经济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相对于污水处理收费和处理成本还是有较大差距的,换句话来说,市场化运营模式还得配合着政府适当的财政补贴,这样才能使市场化的道路走下去,只不过相比于先前的模式,补贴比例会减少得多。此外,通过通
14、用的优惠政策也能减小政府财政补贴的压力,这种政策在国际上已经得到了普遍的承认。比如加快设施固定资产折旧的处理速度,对建设和运营企业的所得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进行降低或者减免,提供低息贷款,拓展海外资金与援助的来源渠道,合理地对经营合同期限进行延长等。有些国家通过向那些即使是享受常规优惠政策也难以获取合理收益的企业,提供较为优惠土地使用权利,承担其他可获利的政府项目、开展其他商业经营活动的机会,弥补企业在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行中所产生的损失,这样的做法值得我们进一步的学习和研究。 【参考文献】 1 陈秋,李振海,张国强等.火电厂环保设施及烟气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系统研究与建设J.电力建设,2010, 31(11):54-55. 2 曹小郎.浅谈城市规划中环保设施建设及应用J.知识经济,2011, (7):72-73. 3 徐利祥,钱建华.议城市规划中环保设施建设及应用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 (32):10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