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刺客列传中的精神以及历史评价摘要:曾经有那么一个时代,令人血脉贲张;曾经有那么一批侠士,令人扼腕叹息。他们以血肉之躯反抗暴政,我自横刀向天笑;他们出身草莽却一诺千金,士愿为知己者死;他们嫉恶如仇且心怀故国,粪土当年万户侯这就是刺客。太史公笔下那些熠熠闪光的名字,那些慷慨悲歌的英雄。刺客是中国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也是一个中国历史上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大概是国人武侠精神使然,给这两个字蒙上了点神秘的面纱。在刺客身上体现了非常宝贵的“士为知己者死”的侠义精神。人海茫茫,尘世嚣嚣,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 “侠义”二字渐渐地消隐了。它仿佛成了一曲遥远的绝响,湮没于历史的荒村古道。关键词:刺客,精神,评
2、价正文:史记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以“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塑造了一大批栩栩如生,光辉夺目的人物形象。在这些人物中,司马迁对于刺客这个特立独行的群体无疑特别重视。当时正处于春秋战国这个社会大变革时期,整个社会都具有一种尚气任侠,勇猛剽悍的精神。刺客所具有的轻身的外在特征,是由其重“义”的内在精神特征所决定的。刺客的“义” ,虽然也包含对托付使命的人以及对家庭成员的义务,但并不仅仅把“义”局限于对他人的义务,而更多的包含了个人的情感和实现个人价值的愿望,如“士为知己者死” ,如出于义愤的反强暴,而士为知己者死的思想也包含了自我价值实现的心理需求-因为别人肯定了他的价值,所以他愿
3、意以死来相报这知遇之恩,同时证明自己的价值。因此,刺客的精神很好地结合了完成对他人的义务和实现自我价值两方面的内容,它有力地影响了汉代的游侠精神,两者合流形成了至今不衰的中国侠义精神。一 轻身这里的轻身有两层含义,一层是为刺杀别人毫不在意自己的生死,另一层是在必要时对自己身体的自残行为。刺客在行刺之前心里也明白,自己很有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却并没有因此而感到畏惧或胆怯-他们在决定行刺时早已怀了必死之心。从曹沫劫齐桓公的表现:“(桓公)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 ,可见他内心的镇定和冷静,早已置生死于度外。倘若此时他有些许贪生怕死的念头,就无法做到“颜色不
4、变,辞令如故” 。再比如荆轲,高渐离在易水边为他送行时唱的那首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也体现出他明知必死仍不退缩的精神。这是刺客的风度和决心,同时也是身为刺客的必须要求,怕死的人决不可能成为刺客。秦舞阳虽杀过人,可他杀人是不得已而为之,根本目的是为了求生,而刺客的目的是求死,所以在秦国宫殿上秦舞阳“色变振恐” ,而荆轲却能“顾笑” 。这实在不是胆大胆小的问题,而在于是否怀有必死之心。刺客轻身的表现还表现为对身体的摧残,最为典型的例子是豫让和聂政的行刺。豫让为了达到报仇的目的, “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 。聂政的行为更令人触目惊心,他在行刺成功又无法逃脱的情况下,
5、 “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 ,为了不让别人认出他而连累到他的家人。这种行为必然伴随着难以忍受的的痛苦,需要超乎常人的毅力。这是一般人无法想象更无法做到的。在我们今天看来,这种自残的行为是违背人性的,在古代人看来亦是违背伦理的。儒家训诫:“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 ”黄洪宪也曾批评说:“司马迁传刺客凡五人,专诸为下,聂政为最下。大丈夫之身所系亦大矣,聂政德严仲子百金之惠,即以身许之何至挺身刃累,而自裂其面、碎其体,以为勇乎?以为义乎?此与羊豕之货屠为肉何异,愚亦甚矣!”二士为知己者死-义史记中的刺客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心理特征,这是也刺客最为显著的一个心理特征。刺客作为代人行刺者,往往受
6、人豢养,如果待遇很高,这种关系就会被刺客视为知遇,豢养者被刺客视为知己,刺客往往倾全身之力甚至牺牲自己来报答这种恩情,即士为知己者死。最为典型的是豫让。豫让“先事范氏及中行氏,而无所知名,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 ,因为这种尊宠,让豫让产生了回报的欲望和无愧于恩遇的强烈伦理动机。智伯被赵襄子杀死后,豫让曾表决心说:“嗟乎!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矣。 ”行刺不成后,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 ,而如此不屈不挠矢志不渝的原因是“范、中行氏皆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至于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 刺客列传所传达给人们的精神从这里可见一斑
7、。一篇刺客列传就以刺客为代表,彰显了太史公对这一类人的高度褒扬。他认为他们的品格、作为,真实又符合道德,是正义的代表。他心中的刺客是有高尚品格的节义之侠,轻死重节,充满无畏。与崇尚“耻文化”的日本武士依据社会文化的规定范式在特定情境下不得不选择死不同,战国死士为自己的独特感觉与理念,秉持自己的独立标准,自主地满足自己的心理精神需求。他们虽然多是底层微贱之人,但毫无例外都是自视极高。如果没有机遇,会终生被人忽略鄙视,默默地老死巷闾或乡间。一但有了体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就可以灿烂地爆发,辉映历史。三评价刺客的种种“违法”行径,是值得商榷的。大多数人的枉死毫无价值,既不能推动历史前进,也不会改良社会风
8、气。韩非子就曾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 ”但却不韩非确实有些偏执。在礼崩乐坏的乱世里,哪有真正的法治可言?命如蝼蚁,辗转哀嚎,用生命来完成一次华丽的冒险,那只不过是对命运的一种极端抗挣。我不赞成他们的做法,但欣赏他们的精神。死士是纯粹的,极端的个人主义者,追求的是个人价值和尊严的实现,以生命做代价。由于刺客是以突袭手段来毁灭特定对象的杀手,采取的手段多是暗杀,算不上光明磊落,为正人君子们所唾弃,而且其行为常跟政治联系在一起,对社会产生不好的影响,所以刺客就饱受人们的批评, 刺客列传中的刺客更不例外。班固就曾说“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 。班固的立脚点是儒家的正统思想,这个评价不仅仅是对游
9、侠,也是对刺客的批评。也有人依儒家“仁” , “智” ,“勇”的道德评价为标准,将五位刺客评类分层。更有负面评价批评他们动机不善,实为名利,为统治者效命等。还有一些人是针对其中的具体人物进行评论的,如明代方孝孺的豫让论 ,对豫让颇多微词;如何孟春评论豫让:“当彼国士之遇,而不能先事已其乱,救其亡,何以当其所遇哉?皆不可以言士。 ”认为豫让没有尽到臣子的责任,没有救主公于危亡之中。正面的评价赞赏他们知恩图报,超越生死,反抗暴政。如黄洪宪评价荆轲:“当燕丹时,内无强力,外无奥援,而以孱国当枭鸷之秦,此谓卵抵泰山者也。故刺秦亦亡,不刺亦亡,故刺秦王非失计也。夫乌附、五石,非长生之药也,即有寒之疾中于
10、关窍,则乌附用;诡痈诡疽起,则五石用,等死耳,冀万一其效之。故人有死疾,则乌附、五石不可废;当丹之时,垂绝之国,则荆轲未可非也。 ”是替荆轲辩护,认为他并没有促使燕国灭亡,并在一定程度上称赞了他积极有为的态度。 这些评论都是站在实用的立场上,以刺客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国家作为评判的标准来进行评价的。司马迁是排斥以成败为标准的功利论的,正如他不因卫青、霍去病功绩显赫而作积极的肯定,也不因李广一生失意而略减其神。他看重的是刺客的“意”与“志” ,即刺客的精神特征。在文末的“太史公曰”中说:“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 ”刺客列传所塑造的一系列刺客人物,他们或崇高,或悲剧,或卑微,但无论哪一种,都饱含着司马迁真挚的情感,注入了他对于生命的深刻的体验。司马迁以一种至深至痛至刚至柔的笔调,为这些悲烈的人物谱写了一曲曲哀歌,伸张着一个个不屈的灵魂。悲歌征途,白衣胜雪。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悲风中不返的,何止是荆轲,以后史书,再无刺客传记。从此以后,再无“刺客” 。参考文献:史记 列传 (北京纺织出版社) , 孝经 , 韩兆琦.史记选注集评 , 汉书 司马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