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ICS13.030.50Z 0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 工业低碳企业评价通则Guideline for low-carbon enterprises assessment(征求意见稿)-发布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GB/T I前 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48)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GB/T 1工业低碳企业评价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碳企业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
2、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工业各行业低碳企业评价要求的制定,其他企业也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17166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和使用指南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低碳企业 low-carbon enterprise通过实施管理和技术减排措施,在满足碳减排目标的基础上,经评价碳排放
3、强度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3.2低碳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assessment indicator system of low-carbon enterprise由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相补充的系列评价指标所组成的,用于评价低碳企业的指标集合。3.3碳排放强度 intensity of carbon emission企业单位产品产量或产值的碳排放量(以千克CO 2计,kg CO 2)。3.4基期 baseline period用以比较和确定碳排放强度下降前的时间段(以年计)。23.5评价报告期 reporting period用以进行低碳企业评价的时间段(以年计)。4 基本要求4.1 在建设和生产过
4、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无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4.2 企业排放量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企业碳排放控制的要求。4.3 企业应有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低碳管理相关工作,并设有相应的机构,负责有关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惩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5 评价指标体系5.1 低碳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由定性评价指标和定量评价指标组成。5.2 定性评价指标应按照行业特点进行确定。指标组成与要求示例参见附录 A。5.3 定量评价指标为碳排放强度。6 评价方法6.1 定性评价6.1.1 定性评价部分的得分(P 1)由各定性评价指标得分的加和确定。6.1.2 如果定性评价指标有缺项,定性评价指
5、标的实际分值按公式(1)进行。(1)=1总式中: 第i项指标的分值;iKGB/T 3调整后第 i 项指标的实际分值;iK实际参与考核的定性指标分值;iP1总 定性评价总分值。6.2 定量评价6.2.1 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按照公式(2)进行:(1)PED式中:D 碳排放强度,单位与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相同或根据行业特征确定;E 企业年碳排放量,单位为千克二氧化碳(kgCO 2);P 年产品产量或产值,单位根据行业特征确定。注:产品产量单位为吨(t)、吉焦(GJ)等,产值单位为万元等。6.2.2 企业年碳排放量的核算包括核算边界和核算方法学等,应按照已发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权威方法进行。6.2.3 定
6、量评价指标分值的计算方法应按照下列方法进行。6.2.3.1 当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先进值存在并适用时,在相同边界条件下,企业碳排放强度在评价报告期内达到最新有效的行业先进值,得分为 P2分。6.2.3.2 当企业生产产品种类大于(含)两种时,应分别与同类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先进值进行比较。 6.3 企业评价低碳企业评价采用100分制,企业最终得分为定性(P 1)和定量(P 2)评价分值的总和。应根据行业特点,对低碳企业进行评价。7 评价程序7.1 评价启动47.1.1 成立低碳企业评审组,应指定评审组中的一人担任评审组组长,由评审组负责具体的评价工作。7.1.2 评审组的成员应为来自于低碳领域
7、的专家,且需获得相关领域的高级技术职称。7.1.3 编制评审工作计划,评审计划应包括评价目的、评价准则、评价范围、评价活动日程安排。7.2 评价实施7.2.1 文件评审评审组应对企业提供的申报资料及自我评价结果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其是否达到本标准第四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并识别出现场评审需重点关注的方面。7.2.2 现场评审现场评审包括如下内容:召开见面会:双方人员介绍,确定评审计划等事宜;企业介绍基本情况及相关低碳化建设成果;查阅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企业低碳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成果、碳排放的数据统计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访谈相关人员;现场考察相关设施;召开总结会。与申报单位负
8、责人沟通评审发现、确认评审结论。由评审组组长陈述本次评审发现事项。7.3 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示例参见附录B。GB/T 5A A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定性评价指标组成与要求示例表 A.1 定性评价指标组成与要求示例序号 指标描述 要求1 是否制定开展低碳企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开展低碳企业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2 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新建及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实施碳排放评价 a新建及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碳排放评价。3 温室气体统计、监测制度的建立情况建立温室气体统计、监测制度。4 环境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按照 GB/T24001 和
9、 GB/T23331 建立两种体系。5 碳排放报告的核查情况 经第三方核查。6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按照 GB17167 要求,建立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制度和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标准要求。7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 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评价。8 满足或制定限额标准要求 企业采用先进合理的用能、用水、主要原材料消耗以及碳排放限额标准;针对主要产品、工艺和设备制定限额标准。9 研发和应用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和工艺采用近三年内节能低碳主管部门重点推荐的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和工艺;开展节能低碳新技术研发和应用。10 燃料中清洁能源使用情况 按照燃料使用清洁能源的比例进行评价。11 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
10、进行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情况按照 GB/T17166,开展能源审计,能源审计整改措施实施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施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12 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进行过节能、碳减排宣传与培训开展节能和碳减排宣传,进行培训。13 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 CO2 减排措施的实施按照减排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14 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新增 CO2 排放要求 b与行业碳排放先进值进行比较。a 企业如果在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没有新建及改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则该指标为缺项;b 企业如果在基期至评价报告期内没有新增 CO2 排放,则该指标为缺项。6附 录 B(资料性附录)低碳企业评价报告编写提纲1. 概述1.1. 评审目的1.2. 评审范围1.3. 评审准则2. 评审过程和方法2.1. 核查组安排2.2. 文件评审2.3. 现场访问3. 评审发现3.1 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3.2 申报企业与评价指标符合性3.3 申报企业的评价结果4. 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