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 第1条 为了规范出差管理,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增收节支,制订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除清欠和销售人员以外所有员工的差旅费报销。第3条 公司对差旅费实行预算管理, 公司将年度差旅费指标分解下达各部室,限额控制。第4条 差旅费由各部室、自行控制使用,对超过预算指标的,在没有得到增加预算前,公司不予借支和报销,公司各级领导对此应严格控制。第5条 职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派差人签发“派差单”(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借支,一份用于报销),注明出差任务、目的地、路线、人数(多人时注明负责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有权给下属派差,由派差人的上级批准。特殊情况下允许口头派差。第6条 出差人员持经批准的“派差单”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第7条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写出“出差说明”,简述出差经过和每天的工作,贴附于报销单后,派差人、审批人凭此审批,由派差人注明“完成任务”、“部份完成任务”、“未完成任务”的评语,否则,不予报销。第8条 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不论是否借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