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费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总部经营成本的管理,明确费用开支标准,规范费用核销行为,增强开支合理性,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邮电费、培训费、车辆使用费、广告费、装修费、董事会费、党工团费、监事会费,以及其他因日常经营管理需要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总部费用管理原则是:总额控制,目标管理;厉行节约,合理开支。即在公司年度经营决策及宏观预算计划指导下,进行费用控制及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成本费用的支出规定,以管理服务于业务、有助于业务开拓为宗旨,明确费用核销手续,厉行节约,勤俭持家,降低成本,实现经营目标。第四条 费用开支以分项控制,限额包干,超支不补,节约奖励的方式实施。第二章 费用标准 第五条 差旅费标准。差旅费是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派往驻地外各地办理公务所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各种补贴等费用。 (一)出差标准。 1、主要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项目职务飞机火车、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