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文书事务正常顺利进行,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文书包括:业务工作上往来公文、报告会议决议、规定、合同书、专利许可证书、各种帐簿、图表参考书等一切业务用书与公文。第三条 全部文书归公司所有并收藏、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有。第四条 必须严格保守文书的秘密。第五条 文书按下列要点处置或办理:1 凡重要事宜的指示、请示、汇报、报告、传达、答复等等,一律以“文书”的形式进行。所有文书的处置都必须以准确与迅速为原则,必须明确责任。2 即使在紧急状况下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处置的事项,事后也必须以文书形式记录下来。第六条 文书的收发、领取与寄送,原则上由行政部负责。第二章 文书的发放第七条 到达文书全部由行政部接收,并按下列要点处置:1 一般文书予以启封,分送各部门。2 私人文书不必开启,直接送收信人。3 分送各部门的文书若有差错,必须立即退回行政部。第三章 文书的处理第八条 文书按机密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1 绝密。指极为重要并且不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