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简版)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发布 BSZN-110200 2016 2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景洪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1.在景洪城区范围内进行建筑材料工程渣土运输; 2.有合法企业单位证明; 3.有车辆行驶证; 4.有车辆放大号牌; 5.有施工工地保洁人员。 (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 车辆变更,应该提供变更车辆的受理条件。 (三)补证的 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 提供首次办理的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办证大
2、厅说明情况。 (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企业 和个人 提出注销申请。 三、受理地点 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 : 景洪市么龙路 16 号 附 1 号 办事窗口 : 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办证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 12:00,下午 15:00 18:00 乘车方式: 市内可乘 2 路 、 6 路到大曼么站下 四、申请材料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复印 件应选用 A4 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3 个工作日 六、 审批 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建筑材料工程渣土运
3、输管理证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份数 新办 增 项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其他依 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建筑材料工程渣土运输管 理证 申请书 原件 纸 质 1 2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复印件 纸 质 1 3 运输车辆的行使证 复印件 纸 质 1 4 运输车辆车尾放大号牌照 片 复印件 纸 质 1 5 施工工地保洁人员身份证 复印件 纸 质 1 6 运输车辆前后及一侧的车 身照片 复印件 纸 质 1 3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景洪市么龙路 16 号 附 1 号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办证大厅 八 、咨询及监督 渠道 咨询电话 0691-2133226, 监督电话 0691-2131559 咨询及投诉地址: 景洪市么龙路 16 号 附 1 号景洪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楼办证大厅 九 、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 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 4 附件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事流程示意图 接件 文明施工勘验 符合标准 (签订渣土责任书) 不符合标准,不予受理(告知原因) 发放渣土处置证 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