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土地违法成因分析及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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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形势下土地违法成因分析及对策摘要本文针对我国现有土地违法频发的特点,分析了土地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遏制土地违法行为有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土地违法成因分析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运行,国民经济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而如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旺盛需求与土地供应日渐紧张的长期矛盾,是国家必须从战略方面考虑的问题。在建设用地需求迅速扩张,违法违规用地不断增长的形势下,作为土地执法部门,我们既要保障合理的利用土地,同时对于各种违法用地,要坚决的予以打击,才能更好的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发展。 一、土地违法行为的成因

2、分析 (一)在思想上,对保护耕地的认识不足,传统观念根深蒂固 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老百姓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和个别领导不守法所造成。部分老百姓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根本不懂土地法规,对违法没有畏惧心,并且部分人存在法不责众心态。部分领导干部缺乏“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意识,对科学发展观和宏观调控政策认识理解不深,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之间的关系,也就不惜以牺牲土地为代价来获得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地方政府包庇纵容违法 目前,许多土地违法案件中都有政府的影子,甚至有些就是由地方政府主导的。对于一些政府而言,为了使本地区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优先考

3、虑的是发展本地经济,往往缺乏宏观的考虑,认为发展就是要增加投资上项目,就是要用地扩张。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急功近利,为了项目早日上马,不惜非法批地、越权批地、未批先建、边报边建,采取擅自改变农地性质、变相买卖、不合理征用、出租土地等违法形式,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盲目回填大面积的农用地,致使大量村集体土地流失和耕地资源遭到破坏。在惩处不严的侥幸心理的影响下,往往就会钻法律的空子,这样,地方政府参与的土地违法行为就容易出现了。 (三)经济利益驱使土地违法高发,违法成本低,惩处不严 在执法方面,土地法规处罚偏宽,不能给违法者以有效震慑。即处罚力度不够,违法者有恃无恐。处罚的目的是为了惩戒违法主体以防违法主

4、体再犯。一旦处罚力度不足以起到警戒作用时,处罚结果对违法主体的教育、对潜在违法主体的警示就起不到任何积极的作用,只会刺激潜在土地违法行为的出现。对于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往往以罚代法,敷衍了事,以批评、罚款、补办手续等方式来处理,甚至只处理事不处理人,对土地违法行为主体产生不了警戒作用,有时反而助长了违法者的违法心理。在违法者的权衡下,违法成本如果低于违法收益,违法行为便很容易发生。 (四)执法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既成事实难于执行,法律程序周期长。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主管部门对违法占地所建建筑物及附属物没有强制执行权,每一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必须申请法院执行。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国土资源部门享有行政

5、权,但不具备司法权,没有强制执行权,对于一些具体需要制止和拆除的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弱,震慑力不够,导致土地违法行为不能在萌芽状态有效制止。而法院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和复议的权利,从立案到最终执行常需要几个月时间,法律程序周期长,造成很多违法主体边制止边施工,很快形成既定事实。土地相关案件难处理之处在于,一旦房屋或建筑物建成,要恢复原状姑且不说物理上的难度多大,现实中涉及企业或众多平民住宅,所以再动迁或强行拆除就极其不易,操作阻力异常大,现实中往往也只能罚款了事。所以法院对很多土地案件,不予受理。在部分受理的案件中,强制执行中也会受到违法者激烈的反抗,使得强制执行难以实现。久拖不决则土地执法监

6、察的威慑力不能及时体现,客观上导致了有人不断以身试法。 二、治理土地违法对策 (一)加强宣传,扩大舆论攻势,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在加强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时,要从时间上、空间上、广度上和深度上几个方面共同加强,真正做到让土地法律政策家喻户晓。时间上,应该在每个月选个特定的日子进行定期宣传,同时在各类媒体上也可以定期开展宣传。空间上,在城市加强土地法宣传的同时,也要重视农村的宣传开展,因为农民受教育不多,对法律的认知很少,而最接近土地的又是他们,且往往都是质量十分好的耕地,因而更要加强在农村的土地法宣传。广度上,在宣传时要注意次序先后。首先应该对监察人员进行宣传,对目前已成为主要

7、违法主体的政府官员和土地管理人员进行惜土教育,增加其对土地基本国情、国策内容的认识,加深其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理解;在农村集体内部、农民之间增设普法专栏,为各乡镇、村级干部设土地法课堂,定时、定点开设讲座,增强依法用地观念,充分发挥乡镇、村级干部管地作用。然后才是发挥土地管理人的宣传作用,引导群众对土地国情、国策、法规进行学习和了解。在土地法律主体间,深入开展土地法制宣传,不断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层面,进而提高土地法律主体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律主体珍惜土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识,为经济社会提供又好又快发展的思想保障。深度上,不能流于形式,像摆摊似的把书本、宣传册摆放一边任由参加的人自己拿

8、着看,应该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比如通过多种渠道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广告等媒体,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法治氛围。通过媒体定期将一些重大、典型的土地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使对土地违法者产生强大的震慑力,杜绝盲目仿效他人违法案件的产生。 (二)改革地方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建立有效的遏制土地违法的奖惩机制。 1改革地方政绩考核体系,建立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并将土地守法、耕地保护完成情况等因素纳入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给予土地守法、耕地保护完成情况等因素在政绩评价体系中的一定比重,相应降低经济发展指标

9、在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比重,从而减少地方政府违法行为激励,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2建立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制度。严格界定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土地执法过程中的责任划分;建立土地违法行为“问责”体系,针对不同土地违法行为明确相应的“问责”方式;对土地督察和执法过程中,掌握和发现的土地管理秩序混乱、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从重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边制止边建成的违法建筑物,从重追究制止违法不到位的直接责任人责任。 3建立有效的遏制土地违法的奖惩机制。首先建立针对土地守法行为的重奖制度,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个体其行为决策是受到一定的经济利益刺激,只有在土地守法行为的奖励收益大于土地违法行

10、为获得的纯收益时,土地守法行为才会成为地方政府的最优策略选择,因此针对土地守法行为建立重奖制度对于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其次,针对土地违法行为建立重罚制度,增加土地违法成本,压缩土地违法获得的利润空间,减少政府的寻租行为,在守法可以获得巨大收益的前提下和违法负担较高成本的情况下,守法成为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 (三)完善联动反应机制,明确事后追究制度;建立国土资源警察支队,赋予土地执法部门部分强制执行权 1应加强建设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违规查处协调机制,加强国土部门与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电力、银行、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土地执法合力,强化土地利用监管;加强国土部门和公

11、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土地执法联动反应机制。相关部门若包庇违法者,违规批准各项许可,从严从重事后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建立国土资源警察支队,强化办案手段,加大执行力度,震慑违法者。让土地执法部门,在发现违法情况时,有可以没收施工设备和工具及建筑材料的权力,使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经处罚后,有直接拆除、没收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权力。这样既能保证惩罚效果的时效性和威慑力,又能减小执行的难度,还能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同时,可有效防止多个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提高处罚执行的效率。 (四)在早发现上下功夫,遏制土地违法蔓延态势,缩短法律程序时间。 1加大财政投入,依靠高科技

12、手段,尽早及时发现违法事实。土地执法主要手段,一是卫星遥感天上看,可以全覆盖,但周期长发现之时,违法行为已成事实;二是执法车路面巡查,虽周期短但受路况、环境、车速等因素影响,视线有盲区,漏查率比较高。微型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作为一项空间数据获取的重要手段,具有轻小、续航时间长、影像实时传输、高危地区探测、成本低、高分辨率、机动灵活等优点,是卫星遥感与有人机航空遥感的有力补充,在国外已得到广泛应用。无人机可以根据政府需要针对重点监测区域作出 24 小时应急响应并实施监测。 2设立土地举报奖惩制度。对于举报的土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对于举报个人予以经济奖励、对于举报的政府单位可进行表彰和用地指标奖励等。 3简化程序,修改法律、法规的程序时限,对于土地违法案件从快办理,一旦发现违法可以及时制止,降抵执法成本和难度,确保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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