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政府性债务的核算分析【摘 要】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高校贷款对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巨额贷款的还本付息也给高校带来了潜在的债务风险,若到期债务不能偿还,学校将陷入债务危机。所以,高校应建立正确的贷款核算机制,以化解和防范债务危机。 【关键词】政府性债务;高校贷款;核算 一、高校贷款产生的原因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许多高等学校大规模扩招,办学规模 700 万人增加到现在的 2000 多万人,教育资金需求也随之不断增长,资金短缺成为困扰高校发展的主要问题。至 2008 年,我国高等教育拨款占所有教育拨款总额比重已达四分之一左右,但是自 199
2、9 年以来全国高校扩招近五倍,而财政预算拨款却增加不到两倍。因此许多高校不得不向银行寻求帮助,以贷款的途径来满足一定时期内对建设资金的巨大需求,相应的负债运营已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普遍现象。高校贷款的产生是多方合力作用的结果,政府负有一定责任,同时,银行也看到了新的资金投放市场,并且高校还具有良好的信用保障,若高校发生债务危机,政府就很有可能拨出资金帮助银行归还债务,因此银行不再对高校贷款设置严格的条件,忽视了贷款偿还的及时性,导致高校出现了多头贷款,以旧贷还新贷的现象。 二、高校贷款的核算现状 我国的高校属于全额拨款教育事业单位,其会计记账基础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在此记账基础下,高等学校的财务
3、收入与支出只包括现金实际收支的部分,对于已发生未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则不能反映,这样学校的财务状况就无法全面体现。而且,在高校对实物资产的计量中,对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并且一次作为支出进行账务处理,只要固定资产不报废,均以原值在财务报表中加以体现,不能如实反映高校资产的实际价值。因此,高校在该记账基础上,根据学校对债务的内部核算需要,也可以适当采取权责发生制。由于现行的高校会计核算制度没有确切规定用于基本建设的银行贷款及其利息的一套核算体系,使高校贷款的核算体系不统一。若采用事业财务的核算方式,向基建账目拨款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采用“自筹基建”科目结转,将贷款资金的数额转到基建账目上,这样在年终结
4、账时,如果贷款基金还未偿还, “事业基金”科目可能会出现巨额赤字,当年就可能出现过大的收支逆差;另一种方法是将贷款资金作为“往来款项”转到基建账目上,使“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反映出大量资产的存在,而且不将巨大贷款利息数额纳入基建成本中核算,这些操作都将产生失真的会计信息。根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在完工后交付使用时,只能运用财政拨款或自筹资金才能进行冲销,如果银行贷款不能全额偿还,也就是说该基建项目未形成学校的净资产,这将导致实际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却不能及时入账,由于基建财务和事业财务两个账套核算体系的分离,这种情况也不能反映在事业财务中,形成资产的“账实不符” 。这说明高校事业
5、财务与基建财务的分离,不能准确反映高校的会计信息和财务状况,也不再适应高校贷款核算的需要。 三、适当核算高校贷款 根据学校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对收入的范围进行合理界定。高校的收入主要可以分为以下部分:教育事业收入,高校可以根据在校生数量和各专业收费标准来测算学生的学费收入额。科研创新收入,高校可以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拨款额度,科研项目的种类以及该项目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来测算科研创新收入。财政拨款,学校可以本年度财政拨款的增长率为依据,并以上年度的财政拨款额为基数,来确定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数额。其它收入,该部分收入包括的方面主要有利息收入、社会捐赠收入和其它杂项收入等等。合理测算支出,高校的支出
6、大体主要包括:公用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用合理测算出的收入减去支出计算出本年度现金结余量。在计算过程中,应考虑到资金周转因素,年度用于还贷的资金数额不应超过年度现金结余量的 50%,这也是高校的年度最大信贷额度。按照谨慎性原则,高校应尽可能多的测算支出,尽可能少的测算收入,以降低高校的财务风险。同时应将高校的会计核算置于社会的公开监督之下,求得进一步完善。对高校贷款采用正确的会计核算方法,优化高校的资源配置,是防范和化解高校债务危机的根本对策。高校应充分认识到对高校贷款采用合理的核算方法的重要性,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利用有限的贷款资金提升学校的层次等级,保障高校的健康发展。 参 考 文 献 1刘天佐.高校经费筹措与管理新论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 2肇洪斌.当前高校贷款存在问题探究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1 3陈俊忠.高校贷款的核算与管理的研究J.经济师.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