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海兴县 201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2019 年 1 月 20 日在海兴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海兴县财政局局长 杨伟东各位代表: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 201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一、2018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8 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从增强“四个意识
2、”、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好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破解财源匮乏、财政收支矛盾、政府债务风险等诸多难题,圆满完成了县第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2018 年,在财政增收十分困难、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的情况下,- 2 -我们始终把加强和规范收入征管摆在突出位置,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收入调度,做好预测分析;强化非税收入征管,防止“跑冒滴漏”,改善收入质量,提高税收占比。全年全部财政收入完成 66991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2.66%,同比增长 18.09%;一般公共预算收
3、入完成 43372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97%,同比增长 14.59%;税收占比达 44.6%,比上年提高 5.6个百分点。争取各类专项资金 106856 万元,上年结余 8340 万元,调入资金 17385 万元,一般债券 15000 万元,收入总计 190953 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78408 万元,上解支出 3194 万元,支出总计 181602 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9351 万元。(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2018 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 54574 万元,上级下达专款598 万元,上年结余资金 27265 万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 7000 万元,政府性基金
4、收入总计 89437 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47072 万元,调出资金 26000 万元,结转结余资金 16365 万元。(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2018 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56044 万元(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上年滚存结转 17234 万元,社会- 3 -保险基金支出总额 52079 万元。按相关法规,社保基金相互独立,不能调剂使用。根据当年各项基金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资金 21199 万元。(四)2018 年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018 年省
5、财政厅下达我县政府债券 22000 万元,其中:一般债券 15000 万元;专项债券 7000 万元。按资金投向,用于城建项目 5350 万元、海中迁建项目 4000 万元、四馆两院项目 4300 万元、中辛线改建项目 1350 万元、开发区土地储备项目 7000 万元。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快报统计数,在完成决算编制以及与上级财政结算后还将会有一些变化,我们将及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二、落实县第十一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决议情况及 2018 年财政预算执行效果回顾过去一年,我们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从服务大局出发,通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加快
6、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等举措,重点保障了“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民生支出达 15.13 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 85%,同比增长13.6%,保障了中央、省、市、县重要政策的刚性支出需求,保障了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项目落实,保障了在建重大工程资金投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4 -(一)收入规模持续增长、财力水平稳步提高一是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面对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政策性增支密切叠加的双重压力,我们狠抓财政收入组织,通过科学谋划,主动协调、持续跟进等有效手段,保证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全年全部财政收入共完成 66991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2.66%,同比增长 18.09
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43372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3.97%,同比增长 14.59%。从收入结构看,地方税收收入完成 19364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10.5%,同比增长 30.2%;非税收入完成 24008 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同比增长 4.5%,税收占比较上年提高 5.6 个百分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大力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及时跟进中央、省出台的新政策,摸清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不惜余力向上争取资金。全年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 10.7 亿元,确保了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和重点民生项目的落实。三是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争取政府债券资金 2.2 亿元,重点用于海中迁建、
8、四馆两院、人民公园提升、县城道路改造、污水处理厂等建设项目,有力地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保障了县委县政府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四是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预算调剂,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县级财力安排的“专项项目和专项公用”支出项目。调整优化预算安排方式,对县级预算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一律实行5:2:3 制三年付款,政府采购项目实行 5:5 制两年付款,集中- 5 -财力办大事。(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主动公开减税降费政策清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全年减免税费 6500 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二是着力支
9、持企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拨付专项资金 234 万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核心竟争力。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基金 1000 万元,促进我县体育器材产业快速发展。(三)支出结构逐步优化、民生福祉保障有力一是全力落实民生政策。拨付资金 7077 万元,落实 2017 年精神文明奖发放;拨付资金 3613 万元,首次发放目标绩效奖,切实提高了全县公教人员工资福利水平。统筹安排,稳妥实施,拨付资金 1364 万元,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军队退役士兵政策落实工作,努力维护好我县和谐稳定局面。拨付资金 138 万元,落实好中央和省对原民办教师、放映员、正常离任村干部、建国前老党员
10、等补助政策;落实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补助资金151.4 万元,解决特殊人群生活后顾之忧。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五保、医保、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政策全部兑现。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 95 元提高到 113 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450 元提高到 490 元;城镇特困人员年救助标准达到 9672 元,农村特困人员年救助标准- 6 -达到 5600 元;城镇低保年标准提高到 7440 元,农村低保年标准提高到 4200 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 50 元提高到 55 元。三是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 年县财政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建立健
11、全公共财政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实现了“三个增长”(县财政对义务教育支出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中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中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各类资金2.32 亿元,我县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家评估验收;拨付资金 5649 万元,支持海中迁建工程顺利实施;拨付资金 422万元,支持育红小学扩建工程启动;拨付教育资助资金 246 万元,缓解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学校贫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拨付资金 654 万元,确保 1.6 万名农村中小学生按生均 4 元标准足额享受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四是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拨付
12、资金 2310 万元,保证了“四馆两院”二期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及早开工,落实资金 291 万元用于 84 个贫困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迎接“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国家级验收创造了有利局面。拨付资金 1420 万元,支持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苏基卫生院迁建工程实施。落实项目资金 1556 万元,用于养老院二期工程建设。拨付资金 248 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五是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围绕“一城一区四基地”、“七大工程”,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拨付资金 1025 万元,支持人民公- 7 -园二次设计提升工程;拨付资金 1122 万元,用于新区排水项目;落实城区路网扩容工程资金 400 万元;拨付
13、资金 1400 万元,重点用于城区道路、绿化、照明、排水等项目建设;拨付农村道路建设资金 2359 万元,用于乡村道路建设及窄路加宽,完善县乡公路基础设施。六是促进城乡面貌新气象。拨付资金 877 万元,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健全落实长效机制,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市容市貌大幅提升。拨付资金 189 万元,保障了我县被评为“河北省洁净城市”、“县城建设标杆示范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域完成示范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顺利通过初验。(四)聚焦助力“三农”领域、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助力脱贫扶贫攻坚。建立支农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对性质相同的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归并,集中财力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支持重点区
14、域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因需而整”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11717.68 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金融扶贫、扶贫培训、公益及基础设施扶贫等四大类 21 项扶贫项目。二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投入。2018 年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 6693 万元,占全县公共预算的 16%。改造农村厕所3173 户,提高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改善了村民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清扫保洁全覆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一体化管理体系。投入美丽乡村奖补资金 3000 万元,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三是落实各项惠农补贴。- 8 -发放 2018 年度耕地地力补贴资金 2865
15、万元,每亩补贴标准达到93 元。拨付资金 2518 万元,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落实,涉及小麦 29.9 万亩、玉米 33.4 万亩、棉花 600 亩、能繁母猪 2.5 万头、育肥猪 43.2 万头,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60 万元,补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 352 台;拨付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重大动物疾病免疫、瘦肉精专项检测等资金428.5 万元,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五)强化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安排资金 1128 万元用于燃煤锅炉治理;拨付资金 400 万元,为 9 个乡镇场建立了小型空气质量检测站;拨付资金 110 万元,配备了 12
16、 辆环保执法车,加强了环保执法力度,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后勤保障。二是做好农村“双代”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资金 780 万元,有效保障了882 户群众冬季采暖保障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拨付资金 926 万元,改善了 86 所学校和 10 所卫生院取暖方式。三是做好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拨付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4810 万元、调整种植结构资金 1125 万元、林业种植项目资金 671 万元、水价改革资金 70 万元,支持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加强乡镇水利站点、管道涵洞建设。(六)全面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管职能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主动
17、跟进和全- 9 -面落实中央税制改革部署,切实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政策。始终把压减非税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不断提升财政运行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提高部门预算细化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的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更科学的反映财政支出行动。二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推动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充分应用专项检查、会计监督、项目评审和绩效监督结果,对部门预算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大力加强与国有资产管理、投资
18、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协调合作,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平台,以财政信息共享实现对财政资金监督的全面覆盖。三是财政投资评审取得新成效。完善评审项目审核机制,加快评审效率,2018 年共评审工程项目 218 个,评审工程造价总额 97083 万元,审减金额 11716 万元,平均审减率达到12.07%。四是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选取、评标专家抽取制度,严肃责任义务,提高评审质量,共完成采购项目备案 78 个,预算资金 9291 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818 万元,节约预算资金 473 万元,资金节约率为 5.1%。五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推广应用自助柜面系统,保持
19、财政一体化系统业务运行畅通,进一步增强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保障,- 10 -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六是 PPP 项目顺利推进。总投资 1.5 亿元的海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社会资本方招标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签订了 PPP 项目合同,成立了项目公司,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决策部署,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全面及时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标准化绩效管理机制,凝聚了财税部门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推进了财政事业发展稳步前进。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凝心聚力、砥砺奋进的结果,成绩来之不易。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县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县域经济总量小,税源基础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低,受经济持续下行和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双重压力,税源不稳定,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占比过高,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三保”支出压力巨大。财政运行存在一定风险,财政预算平衡难度高,债务化解任务繁重,财政可持续性有待加强。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改革创新的思维、务实合法的举措积极应对并加以解决。三、2019 年财政预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