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谈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摘要:建筑施工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生产过程和经营管理有着自身独特的特点,工程造价和决策的选择贯穿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整个过程之中,对施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搞好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增强以造价数据辅助决策,以决策限制造价的原则,本文论述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中存在的对决策具有影响的因素,以及更好的将工程造价与决策环节联系起来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意义;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our na
2、tional economy, its production process and management has its unique characteristics, the entire process of project cost and decisions throughout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lays a vital role in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3、enterprises in the project, to enhance cost data to assist decision, decision limit cost principl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valuation has effect on the decision factors mode in project cost existing in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and better will contact the project cost and decision-making should ta
4、ke up measures. Key words: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valuation; significance;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1-0020-03 多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渐加剧,加上市场机制不完善,日益增长的造价成本,使一些企业的经济效益不断下滑,严重威胁到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尽管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各个阶段造价的管理与控制以及其风险因素的组成与分析等。施工企业的造
5、价与其决策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利益,而且间接地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发展状况,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1 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 施工企业对在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人力、物力以及费用开支进行的监督、调节和控制就是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施工企业就能够及时纠正可能发生的偏差,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项费用做一个整体的控制,从而保证造价尽可能最低。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活动具有市场性,动态性和特殊性的特点。它更加全面、具体地规范了全过程计价活动,使得每一个计价阶段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保证了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连续性、关联性,对全面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2008计价规范
6、规定,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方负责,并承担工程量清单变化风险,如招标图纸不完善以及政策性价格波动的风险,而承包人则承担技术管理等风险。明确风险分担,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行为,推动工程建设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2 清单计价模式计价在造价管理中面临的问题 设计方案认证不充分,设计深度不够,使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础不牢固。 主要由于正常设计周期不能满足等原因,设计单位一味满足建设单位不适当的设计周期要求,导致各专业设计之间缺少协调,矛盾频出,现阶段还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招标图” ,有的施工图设计甚至达不到初步设计深度。 工程管理者不了解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不重
7、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可是,由于发承包计价、定价长期实行预算定额计价模式,不少工程建设管理者仍按照传统管理思维,认为实行清单招标只不过是为了在口径统一的条件下选择中标单位,以及确定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清单的编制质量并不重要。因此经常出现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不充分、依据不可靠的现象。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不高将可能给工程计价带来下列问题:其一,2008计价规范3.1.2 规定工程量清单的标准性和完整性完全由招标方负责。同时 4.13 条规定竣工结算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
8、算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投标方没有核实工程量的义务。对于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有经验的招标方会根据图纸核实工程量,并利用工程量清单的错误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实际可能增加工程量的报高价,对于实际可能减少工程量的低价,而在结算时获得额外利益。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会提出工程量清单的错误,并且会要求增加因工程量错误而导致的措施费和工期。工程量清单的错误还会致承包方提出调整综合单价的要求,因为 2008计价规范规定工程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幅度外允许调整综合单价,而在实际工作中承包人一般对增加的提出,减少的不提,发包方和现场管理人员又不可能一一核实实际工程量和投标工程量的差别
9、,看似公平合理的条款,在管理经验不平衡的条件下,变成只是为一方争取索赔的依据。其二,2008计价规范4.3.4 规定当招标文件的特征描述和设计不符时,投标人应按清单内的特征描述确定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对于图纸中已明确或按设计规范有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只要在项目特征描述中叙述不清,承包方将可能要求补项。 缺乏合同管理人才,合同意识薄弱,管理水平低。 目前,比较常见的问题有:一是合同和招标文件不一致,二者主要条款矛盾。二是不符合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方要审核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和图纸一致,结算时工程量无变更的情况不再调整,这种条款违反 2008计价规范中“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的规定,是无效的。三是用词不严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很多纠纷和争议都是因为合同签订时条款用词模糊造成的。 建设单位不讲公平交易,没有风险分担的概念。 在目前工程建设市场僧多粥少的条件下,建设单位凭借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制订一些看似控制工程造价而实际不合理的条款,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投标人或承包商。工程承包是企业的经营行为,经营的基本目的是盈利,不会有企业愿意亏损赔钱来施工,一旦进场施工后掌握主动权的企业要么停工要求补偿,要么偷工减料降低成本,结果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受损,建设单位的风险依然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