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二章 明代法制与君主专制集权政体的加强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法律形式第二节 明代的刑事法制第三节 明代的民事法制第四节 明代的行政法制第五节 明代司法制度第一节 立法思想与法律形式一、明初立法指导思想明初统治集团中的大多数人出身于社会底层,切身感受过元末吏治的腐败、政治的混乱,他们对于元朝政治教训的总结决定了明初的法制指导思想。(一)刑乱国用重典(二)明礼以导民 (三)法贵简当二、明代的法律形式 明代立法继承和发展了唐宋成就,法律体系更趋完善,其法律形式主要有律、令、诰、例、典、榜文等。其中律是主要法律形式,其他形式是律的补充。(一)律: 大明律 大明律 是明代基本法典。 大明律 在朱元璋主持
2、下,经过四次制定或修改、历时三十多年方告而完成。定型后的 大明律 共有七篇三十门四百六十条。七篇: 名例律 、 吏律 、 户律 、 礼律 、 兵律 、 刑律 、 工律 大明律 的制定和颁行,扭转了元朝的法制混乱落后状况,回归了中华法系的立法传统。 大明律 无论是体例上还是内容上,都较唐宋律有所突破和发展。首先, 大明律 首先按照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命名法典各篇,各篇中结合历代按事项分类编纂法典的传统,重新确定了法典编纂体例,从唐宋律的十二篇体例改变为七篇体例(名例律加吏、户、礼、兵、刑、工六律)。这种体例变更,是中国古代立法制度史上的一大变化。其次, 大明律 沿袭 宋刑统 而设 “ 门
3、”,且在 宋刑统 的基础上增加公式、课程、钱债、仪制、军政、人命、骂詈、犯奸、营造、河防等十门,使法典内容更加完善。再次, 大明律 简明扼要、疏而不漏。条目数虽少于唐律,但实际内容比唐律全面,有的条文将唐律四、 五条内容合而为一。最后, 大明律 内容有很多创新。以上条文是唐律所无,其中约一半为明朝创设。总之, 大明律 反映当时较高的立法水平,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继 唐律 之后高度成熟的、重要的代表性法典,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之一,它与 唐律 各领风骚数百年,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其形式与内容几乎完全被 清律 所继承。对日本和朝鲜、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法律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 大明律 与 唐律
4、同样对外国法律起了重要影响,堪称中华法系的又一标准法典。(二)令: 大明令 朱元璋于吴元年 (1367年 )下令制订律、令,而令典制订完成时明朝已经建立,因此称之为 大明令 。 大明令 按照朝廷六部分篇, 吏令 、 户令 、 礼令 、 兵令 、 刑令 、 工令 ,共一百四十五条。 大明令 是唯一一部完整保存至今的中国古代令典,也是中国法制史上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三)大诰: 明大诰 明大诰 是明太祖陆续发布的四集文告的总称,包括 御制大诰 、 御制大诰续编 、 御制大诰三编 、 大诰武臣 ,共四编二百三十六条,是朱元璋仿周公 大诰 之制亲自编纂的特别刑法,内容大约相当于宋代的 “ 敕条 ” 。 明大诰 是明初的重要法律规范,因其为御制圣书,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