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浅谈后危机时代我国资源类行业跨国并购【摘要】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中国对于各种主要资源的需求急剧增长,但国内资源供应和上升的空间却很小。截至 2011 年底,我国外汇储备达 31811.48 亿美元,需大力开展对外投资。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去” ,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市场、两种资源。其中,跨国并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而在跨国并购中,资源类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金额上都占有相当大的比重。金融危机形势下,国际资源价格相对缩水,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浪潮已然形成。 【关键词】金融危机 资源类行业 跨国并购一、资源类行业跨国并购的必要性 (1)国外经验的指引。Terence E. Cook
2、e(1986)认为,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迅速扩大经济规模,获取价格控制权垄断地位或提高竞争力抗衡垄断,并购是一种重要手段。占据世界资源舞台主角地位的跨国资源类大公司,几乎都是经过数次的并购整合而成长起来的。美国标准石油公司、米塔尔钢铁公司、洛克菲勒标准石油公司等都是通过并购形成的。 (2)中国资源类行业现状。 国内供给和需求缺口呈上升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高投入、高耗能、高排放和高污染的经济增长模式使得国内资源供应紧张。据2011 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11 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256.7%,2011 年原油进口量达到 25378 万吨,铁矿石对外依存度56.4%(见图 1)
3、。 然而国内资源很难实现可持续供给。截止 2011 年底,全国石油剩余可采储量为 13.7 万亿吨。我国传统高产油田大都进入了开采中晚期,开采难度大。新发现的油田趋于更小、更深、更薄,且很多位于沙漠、滩海、沼泽等地区。 我国资源类行业跨国并购的实力增强。资源类行业跨国并购的主体几乎都是大型国有资源类企业。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结束了长达几十年的亏损局面,进入扩张时期。国有和民营资源类企业的整体实力和并购能力大幅增强,这是中国资源类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内因所在。 二、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资源类行业跨国并购的机遇 (1)国际环境为我国资源类企业跨国并购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金融危机为我国资源类企业跨
4、国并购创造了宽松的国际环境。国外许多企业的资产严重缩水,以石油、铁矿石为代表的资源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为了从困境中走出来,这些企业不得不以较低的价格出售资产甚至整个企业。很多国家都放宽了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中国资源类企业可以较低成本获取海外优质资源。 (2)国内环境的改善以及政策支持 中国经济的发展为并购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一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前提在于有一国的经济发展作保障。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健康发展的势头,GDP 增速位于世界前列。而且目前中国市场化3的改革不断取得进展,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国有企业改革也在不断深化,为培育大型跨国企业构建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充足的外汇储备
5、。截止 2011 年底,我国外汇储备 31811.48 亿美元,是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而美元作为世界主要货币不断贬值,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要怎么样来实现?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局局长李连仲曾经指出,收购矿产资源能够帮助中国抵御美元贬值的不利影响。 国家的政策支持。在金融危机后,我国政府给予资源类企业跨国并购众多政策扶持。2008 年 12 月 9 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并购贷款业务;2009年 3 月 16 日,商务部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下放境外投资审批权限。商务部还发布了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 ,组织企业参加贸易投资促进团赴
6、美国家开展研讨、洽谈和项目对接活动。另外,我国还给予资源类企业很多融资和税收优惠。 三、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资源类行业跨国并购的挑战 (1)政治风险。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保持长期稳定高速发展,发达国家担心中国挑战其在世界资源市场的垄断地位。此外,由于我国进行海外资源并购的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这种政府背景也使得中国资源型企业在跨国并购中障碍重重。 (2)法律风险。为了对兼并收购实施有效地监管,各国均对并购进行了相应的法律规范。资源类企业的跨国并购由于涉及一国的资源安全,通常会受到这些国家法律的制约。因此,我国资源类企业在进行跨国并购时,如果操作不当,则很可能因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导致并购
7、失败。4(3)利率和汇率风险。跨国并购活动设计两种或两种以上货币的利率以及汇率问题,因此利率和汇率风险是跨国并购中比较常见的风险。金融危机以来,美元价值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人民币相对升值压力大,这对于中国资源类企业的跨国并购来说,非常不利。 四、建议 对于任何国家来说,资源安全都尤为重要,资源类跨国并购必然会触动一些国家人民的敏感神经。因此,我国资源类企业在进行跨国并购之前一定要认真评估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加强对东道国的公关;我国资源类企业在并购前,还应该积极主动地学习东道国当地的法律和政策,尤其注重反垄断、知识产权和社会保障一类的法律学习,避免法律风险;另外,我国还需要建立一批完善的跨国资源并购的中介机构,构筑一个良好的信息支持系统,以解决我国资源类企业跨国并购的信息获取以及对并购进行指导与协调,让我国资源类企业能够更加稳定、更加深化地“走出去” 。 参考文献: 1崔智生.跨国资源类并购定价及绩效研究D.中国社会科 学院,2012. 2刘晓岚.国外资源类企业跨国并购的经验及其借鉴J.邵 阳学院报,2011, (02) 3周吉平.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走出去”的实践与经验 J.世界经济研究,2004,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