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试论我国体育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突【摘要】文章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体育体制与市场经济的冲突,发现其主要表现在:资源不足,效率不高;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成了改革的负赘;产权不清晰。并针对主要冲突提出了有效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体育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冲突 我国体育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封闭、条块分割的传统体育体制,历经多年的发展,虽取得了许多成绩,但也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实现向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开放的,依托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现代体育制度。体委机关政事不分、管办一体,陷入大量训练竞赛的具体事务中,宏观管理能力很弱;在项目管理上,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力量分散,有的事情
2、统的过死。这种高度集权化的体育行政体制,严重束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最终造成体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微观化、短期化。20 世纪 90 年以来,我国进行了以体育体制转轨为重心的改革。然而。历次的改革并未触及体制的核心,并未改变国家垄断的体育组织管理方式,并未改变以行政命令为主的体育管理手段,体育体制改革早已脱离市场经济改革的快车道,保守地缩在计划经济的保护圈内,扔不紧不慢地走在“双轨制”这一越走越窄的穷途末路上,矛盾不断激化。 一、现行体育体制与市场经济的冲突 (一)资源配置的冲突资源不足,效率不高。 2政府垄断体育事业,抵制了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体育的运行处于低效率、高投入的状态,管
3、理部门管得过于微观、太具体,过分依赖行政和计划,这和市场必然形成冲突。我国的体育体制是政府主导的集中管理型行政体制,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还是处于主导地位,体育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人员编制由上级确定,管理方式靠下发行政命令。一方面,政府提供的体育资源有限,远远不能应对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体育体制很多时候不按经济规律办事,抑制了体育资源经济运行时自我的调节机制。 (二)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制改革的负赘。 我国的运动管理中心是体育体制改革的产物,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最初的改革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有事业发展的需求,原有的体制正阻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心职能单一的弊病也日益凸显
4、,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当前依靠的依然是几十年来形成的从上至下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一方面是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固守原有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管理中心的机构在不断增大,分工细化的同时,人员也在增多,但效率并没能得以提升。在管理框架上,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既是“办”竞技体育的业务部门,又是“管”竞技体育的行政管理部门。表面上国家体育总局放权给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但国家办竞技体育的权力没有放,而是将行政权力带入了市场,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成了一个混合体(半市场化组织)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各单项运动协会,而各单项运动协会的主席几乎都是国家体育行政部门的官员或各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主任等,协会和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是机构
5、上相互交叉、目标任务同一的统一3体。 (三) 产权冲突。 公共体育场馆中的产权问题:对经营者创收所得收入不按规定纳入单位的财务管理;对场馆的经营实体未按规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和维修基金。职业体育俱乐部的产权问题:运营中由于产权不清晰,没有法人财产权,容易出现产权主体的虚置和缺位。如中国足协不仅拥有联赛的管理权,还垄断了开发和经营权。优秀运动员的产权问题:如 2005 年的“田亮事件” ,1996 年国家体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 ,通知中规定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由运动管理中心接收、分配,运动员所获收益,须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施,而
6、田亮参加的多数商业活动并没有取得游泳管理中心和体育总局的批准,所获得的商业酬劳没有上缴其中的一部分,还拥有自己的经纪人,产权矛盾重重。 二、发展对策 (一)下决心进行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政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同时不断激活、调动社会力量,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市场经济的优越性作用。 (二)国家体育总局于 2001 年颁布的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规范各项目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业,但在4实际
7、操作中,仍有部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工作,未能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不到位、行为不规范。我们要做的是进一步规范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管理工作,同时坚持“管办分离” ,权利要逐步下放,让社会团体来办体育。积极构建由政府主导、社会实施、政府与社会管理相结合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 (三)以“政企分开” 、 “政事分开”和“政事分开”为目标对体育体制进行改革。将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行政部门的职能逐步转变到宏观管理、行政监督和提供体育公共服务上来,而将职业体育经营、赛事举办权,甚至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和开发权等逐步交给社会和市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体育产权制度。继续推进体育协会的实体化进程,使其
8、与行政机构脱离关系,真正成为产权独立、权责分明、代表俱乐部和运动员利益的法人实体。建立职业体育俱乐部“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结构。而单项运动协会应逐步退出联赛的经营权、控制权,最终退出对职业联赛的所有权。 参考文献: 1凌平.模式的变革与变革的模式中国体育体制和运转机制变革的研究J.体育学刊,2001, (01). 2李元,张凤彪.论经济体制改革对我国体育体制发展的影响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11(03). 3易剑东.中国体育体制改革的逻辑基点与价值取向J.体育学刊,2011,18(01). 4高雪峰.后奥运时期中国体育体制变革走向J.武汉体育学院学5报,2006,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