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探讨中国金融业经营制度摘要:本文由银行业混业经营引发的经济危机开篇,分别介绍了国内外金融业的发展历史,并对比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优缺点,对现阶段混业经营的优越性进行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分业经营;混业经营;金融业 一、金融业经营制度的发展历史 在 1929 年西方经济大萧条之前,混业经营是西方各国金融业经营制度的主流。之后在臭名昭著的“黑色星期一” ,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崩盘,导致了席卷整个西方社会的经济大萧条,这个事件使人们认为银行参与证券业务是金融混乱和股市崩溃的主要原因之一。之后,美国政府实施了1933 年银行法 ,严格划分金融业各部门的业务界限,成为世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形成的主要标志
2、。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随着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相继出现,分业经营机制阻碍了金融业之间的相互渗透与业务创新,降低了金融业服务效率。进而西方金融业经营体系分为以德国为代表的混业经营和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两大阵营。 我国的金融业的发展与美国类似,也经历了“先混后分”的过程。从 1949 年建国初期到 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金融体系一直被银行业所主导。20 世纪 80 年代末证券的发行和流通市场的开创,也得益于银行在资金、人员、技术和组织管理的大力支持。但 1992 年末,随着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的出现,各专业银行介入了股票、房地产、保险等业务,导2致金融秩序混乱甚至一度失控的局面。因此
3、,1993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1995 年通过的中央银行法 、 商业银行法和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实行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业分业管理的基本原则。2008 年,我国开始推进混业经营试点以适应国内外竞争需要。至此,中国金融业也正式开始了混业经营的试点和探索。 二、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涵义比较 (一)分业经营的涵义 分业经营是指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进行某种程度的“分业”管制。通常所说的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业之间的分离,有时特指银行业与证券业之间的分离。 1.分业经营的优点 (1)有利于为两种业务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而封闭的环境。 (2)分业经营有利于
4、保证商业银行自身及客户的安全。 (3)分业经营有利于抑制金融危机的产生。 2.分业经营的缺点 (1)业务之间彼此隔离的运行系统导致难以开展必要的业务竞争。 (2)具有资金优势和网络优势的银行业与具有广泛业务的证券业之间的联系被分离,使得优势难以互补。 (3)难以与业务齐全的西方大型全能银行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 (二)混业经营的涵义 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3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在此种模式下,每家银行具体选择何种业务经营由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各种主客观条件及发展目标等自行考虑,国家对其不作过多干预。 1.混业经营的优点 (1)有效的促进了不同金
5、融行业间相互渗透和优势互补。 (2)由于各金融机构相互渗透交叉,有效的将风险均摊,降低了各金融机构的风险。 (3)混业经营的实行,可以使中国银行发展为全能的大型银行,增强了中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在国内也可以促进各大银行的竞争,提高社会总效用。 2.混业经营的缺点 (1)由于各金融机构的相互交叉,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垄断,道德风险增加,易产生不公平竞争。 (2)根据规模报酬递减规律,银行业与其他金融行业的结合发展会使集团内竞争和内部协调困难,这样降低了福利,可能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 三、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比较分析 在分业经营模式下,金融业监管体系是“纵向”关系。以我国为例,我国的证监会、银
6、监会、保监会是分别针对证券、银行、保险设立的,颁布证券法、银行法、保险法也只是分别监管相应的金融机构,仍旧无权过问其他的机构。 而混业经营模式中,金融业监管体系表现出来的是“横向”关系。4以美国为例,美国联邦的金融监管机构将银行、证券、保险统为一体,并对各类金融机构实施交叉的综合性监管,这样便克服了分业经营监管体系的弊端,顺应了金融业融合经营的发展要求。 在业务开展方面,分业经营由于服务项目单一,促进了不同金融机构的专业化分工,提高其专业领域内的效率水平与服务水平,降低各类不同金融机构间的过度竞争,从而有效的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分业经营的缺陷逐渐暴露并且无法适
7、应当今的经济发展状况,而在经济全球化的驱动下混业经营所具备的资源信息共享及时,资金流动性高,规模效率高等众多优点逐渐突出出来。这些都是分业经营所不具备的。 四、总结 随着金融业发展与金融体制的改革,我国经济过热和混乱的现象虽然有效的被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控制了,但它的局限性在实践中却逐步暴露出来。其中,突出的表现有三点:第一, 商业银行法中 “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和信托业务”的规定严重限制了商业银行直接通过“债转股” 、资产信托等资本市场途径来处置银行自身的不良贷款;第二,由于分业的限制,本应通过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并通过它们内在的价格联动机制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在“条条管理”的格局中演化成
8、了基本由人民银行及其管辖范畴内的金融机构和银行间市场的单系列行为;第三,金融产品创新有着推进金融体制创新、金融机制创新和金融机构创新等功能,但在金融的“条条管理”下,新产品的运作没有对金融改革深化起到明显的功效。在全球商业银行全能化发展的趋势下,我5国金融业分业经营集中和扩大了银行的风险,在与外国金融机构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中已经处于不利的地位。 因此,混业经营成为我国金融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但并不是说混业经营制度百分之百优于分业经营制度。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并没有原则上的好坏之分。分业经营制度对我国建国以来的经济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尤其是对于我国金融业行业运行机制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国建国以来的 60 年内先后经历了混业经营,分业经营和目前混业经营方向改革的过程,但这并不是对过去政策的完全否定或是简单套用。无论是哪种经营方式,作为一种金融制度,本身都要适应不同经济时期经济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结合于本国经济发展现状。混业经营模式的出现是各国对效率的追求和金融机构多元化、集团化经营的发展趋势的必然现象。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当局对各自领域的监管方式逐渐成熟之后,混业经营各国发展本国经济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