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析我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摘 要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管理与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其开发和运营不仅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符合具体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指标,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并即将实施。本文通过对该制度法律基础、制度结构、实施要点和对行业的影响进行了简要阐述,分析了该项制度来源的合法性、实施的适用性以及预期效果。该制度是我国电子招投标和认证认可制度相结合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对于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营,促进行业良好持续发展将发挥重要作用。 下载 关键词 电子招标投标;检测;认证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 2015. 07. 103 中图分类号 D922.29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07- 0195- 03 0 引 言 电子招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招投标业务的发展,电子招投标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业务流程,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公正性,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得到了快速发展。随着电子招投标活动的不断推进,各政府部门、企业、交易机构、代理机构也建设运营了大量的电子招投标信息系统,同时市场上还存在不少在建、待建的招投标信息系统。由于涉及的行业不同、规模不同,
3、设计开发企业的水平差异也较大,部分系统在建设初期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致使这些招投标系统的功能和质量良莠不齐。一方面,部分系统建设不规范,甚至在安全性、功能性和易用性等方面存在自身的质量缺陷;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系统内的数据成为“信息孤岛”,无法实现信息互联和透明,不利于实现系统的公共服务职能,更不利于相关部门的统一监管。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管理与信息技术结合的产物,其开发和运营不仅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要符合具体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指标,因此对于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符合性,采取单纯的行政手段很难监管到位,必须依靠专业的技术机构进行评价。为此,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电子招标投
4、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采用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对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检测和认证,利用市场化、专业化的手段确保电子招投标系统的规范和质量。这无疑对于打破招投标管理的行业割据、转变政府职能、规范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推动其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1 法律基础与制度结构 电子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分为 3 个层次。第一层次是 1999 年 8 月全国人大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奠定了招标投标领域的法律基石,这也是电子招投标活动不可逾越的基础法律;第二个层次是国务院于 2011 年 12 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招标投标法
5、的实施进行了详细阐释,规定了管理部门、招投标的范围和程序以及代理机构的相关内容。其中,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 5 条规定“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第三个层次是 2013 年 2 月 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 号公布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附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并于 2013 年 5 月 1 日实施。这是国务院主管部门专门针对电子招标投标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和推进电子招投标活动,对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以及提高招投标效率、增进信息共享、改变行政监管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电子招投标活动实施的核
6、心是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系统实际上是把法律和规章以信息化的手段映射到信息系统来实现其功能的。这就构成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法律、行政和技术法规的 3 个层次的法律框架。 同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还是一项信息技术产品,其相关的环境、设备、软件、数据格式等内容,需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以及应用单位、监管部门的具体需求,其产品质量也要符合相关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第 1 部分”作为“办法”的附件给出了基本的技术要求。“办法”第 10 条规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进行检测、认证。”为规范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检测和认证,根据上述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管
7、理部门又研究制定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及“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规范”,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检测认证制度。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第 3 条当中又规定,相关的检测、认证机构应“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这样在检测、认证的基础上又引入了国家认可制度,对检测认证的结果提供了保障。 如图 1 所示,给出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的完整制度框架。纵向来看从法律到产品,上层的制度为下一层提供了依据,下一层制度是上一层的细化和具体实现,法律、行政管理和技术各司其职,层次分明;横向来看,左侧集中于电子招投标系统本身,通过引入检测
8、和认证利用第三方进行评价,确保系统的规范性和质量,进而在认证认可制度下,通过实施认可,对实施评价的检测认证机构的资质进行规定,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可靠和一致性。这样的制度设计,一方面确保了制度的合法性,同时将行政管理与技术分开,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市场和社会机构的作用,使制度的实施更为灵活和开放。 2 实施要点 2.1 资源和能力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 3 条、第 5条和第 15 条,分别规定了“运营机构应当在认证之前自主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TSMS)” ,
9、同时又要求检测认证机构须具备相应资质,并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因此,从制度的实施上,至少要具备以下 5 个关键要素:开发单位有能力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进行开发; 运营机构有能力按照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对系统进行运营;具备有能力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规范”进行检测的机构; 具备有能力进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检测、认证机构应通过 CNAS 对于相应能力的认可。 目前,开发单位技术能力良莠不齐,但部分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开发单位,也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上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储备;获准 CNAS 认可的软件类检测机构已经有 100 多家,
10、机构的环境、设备等硬件设施也基本满足要求;也有部分认证机构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的认可资格。这些从资源上基本确保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的落实。但同时,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按照运营机构 ITSMS 管理,以及新的开发、认证要求仍属于新开展项目,尚需经过一系列的技术和管理准备,并通过持续培训、贯标等活动,提高相关的开发、检测、审核、管理人员的能力。 2.2 流程设计 流程是制度的灵魂,一项好的制度需要有合理的流程作为支撑,才能发挥制度作用,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反之如果制度与流程不匹配,就会造成制度实施“两张皮”的现象,说明制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实际
11、上从时间和逻辑上包含了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到使用阶段的管理流程。 如图 2 所示,给出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的流程设计。前半部分流程主要侧重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产品自身,通过自检、第三方检测对其符合性、适用性进行验证并改进,最终以检测报告的形式输出一个合格的信息系统;后半部分则将系统质量和系统运营结合起来进行评价,运营机构建立 ITSMS 服务体系,通过认证确保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运行的效用和规范性,从而允许其接入公共平台正式运营,再通过认证机构的监督确保整体运营持续地符合相关要求。对于执行流程的机构而言,从图 2 上半部分可以看出,运营机构可以自主选择开发单位、检测认证机构、公共平台,突出了运
12、营机构的主体地位和市场化的原则。在市场化中引入 CNAS 认可又确保检测认证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因此整体而言,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的流程设计,不仅在产品和运营两个层次上形成了管理闭环,实现制度的功能要求,同时明确了实施的主体,符合市场和监管的规律,提高了制度执行的效率。 2.3 公正和公开 公正和公开是一项制度能够获得社会“公信”并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的公正性体现在 3 个方面:行政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区分,技术开发和技术评价在有据可依的同时避免了行政干预,公平地面对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了技术公平;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能够独立、客观地对产品和运行体系进行符合
13、性评价并出具客观证明,避免了利益相关方对评价结果的干预,实现了评价公平;发挥运营机构的主体作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开发单位、检测认证和公共平台,发挥了市场对于资源调配的决定作用,实现了选择公平。 信息公开是解决制度的各相关方之间以及管理者公众之间信息不对称,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电子招标投标法的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相应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应当在公共平台全文公布。除部分信息涉及到企业和机构的商业秘密外,如开发单位、运营机构,检测机构及其资质,检测时间、样品、依据、过程、结果(包括不符合项目),认证机构及其资质,认证的时间、范围、签发人等信息。通过公开信息,接受各界监督,促进系统质量提
14、升,以及检测认证结果的公正有效。 3 对行业的影响 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建设,通过统一的技术规范以及对于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系统的检测认证,建立了产品的技术和质量门槛,使产品的开发有据可依并能够公正评价。产品的符合性成为进入市场的硬指标。避免不成熟或者缺陷系统无法投入运营,有效提升了整个行业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同时打破了行政垄断和行业分割的藩篱,形成开发、检测、认证、运营的产业链,使得市场格局更为开放,市场竞争更加公平,市场秩序更加规范。避免了低价、低质的恶性竞争,促进了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单位的优胜劣汰,促进形成以提升技术能力为导向的企业发展路线,使得整个产业进入良性循环,持续发展。 对于整
15、个电子招标投标行业:明确了政府部门、检测认证机构等机构的监管职责,避免了监管失位,也避免了交叉重复监管,降低了监管成本,同时提高了监管作用和效率;统一了产品标准,避免不同主管单位及行业等主导系统建设的随意性,提升了电子招标投标的质量和规范性,减少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使用的技术风险和运营风险,减少系统功能和运营机构的运营工作漏洞,避免系统因为后门程序和超级用户等现象造成的招投标廉政风险;统一数据接口,避免“信息孤岛”的产生,促进招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系统的兼容,增强整个电子招标投标体系的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功能,促进形成“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确定的“标准统一、互连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局面,同时也
16、为整个电子招标投标行业的数据挖掘和产业分析奠定了基础。 4 结 语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可能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1)对于目前已经投入使用或者已经开发完毕的部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需要细则来引导和逐步规范这些系统。 (2)系统逐步接入公共服务平台之后,实现了信息“共享”和“互通”,但部分招标投标数据涉及到参与单位和个人的机密信息,还应进一步增强整个系统的安全性来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总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是我国电子招投标和认证认可制度相结合的一次有益的尝试,发挥了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各自的作用,规范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开发和运营,将有效促进招标投标信息系统市场
17、和电子招标投标行业的良好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390 号)Z2003. 平庆中.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招标采 购管理,2014,4(20):9-13. 张利江,徐?t.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理解与思考J.电子招标投标,2014(3):17-19. 汪才华.从操作流程角度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征 求意见稿及其附件梳理和问题思考J.招标与投标,2014(4):6-7. 江军学. 推行电子招标投标的思考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4(1): 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