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乐业县生态乡村“道路硬化”专项活动实施细则(讨论稿)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美丽乐业生态乡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县生态乡村建设工作以及做好“道路硬化”专项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美丽广西生态乡村”道路硬化专项活动包括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通农林场分场硬化道路,农村公路四、五类大、中桥危桥改造,道路安保工程,通自然村屯的屯级道路,屯内道路硬化,建制村便民候车亭的建设。二、工作任务深入开展“一通二改善三提高”行动。(一) “一通” ,即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该项工作主要由县交通运输局具体组织实施。启动逻西乡昂里至平峨、马庄至鱼里,雅长乡
2、果麻至雅庭、三寨村公路,新化镇磨里至仙人桥 K0+000-K9+700 等五条通村水泥路项目建设,解决逻西乡鱼里村、中亭村、平峨村、雅长乡雅庭村、三寨村的公路通畅,至 2015 年底全面完成全县 84个建制村 100%通四级以上硬化公路。2(二) “二改善” ,即基本完善道路的配套附属设施及排水设施,改善道路的通行环境;完善城乡客运管理体系,改善具备通行条件的村屯客运环境。该项目主要交通局具体牵头,交通局、财政局、安监局、运管所、交警、各乡镇和受益村屯全面负责,一是按“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加强公路养护,完善道路的配套附属设施及排水设施,改善道路的通行环境;二是由运管所协调相关
3、部门,完善城乡客运管理体系,改善具备通行条件的村屯客运环境。(三) “三提高” ,即提高通村道路安全保障水平,提高自然村屯道路通达率,提高农村道路网络化服务水平。一是推进道路危旧桥改造,加强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乡村道路安全保障水平。该项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二是优先支持 50 户以上位于主要通道沿线、重要旅游经济区、城乡周边人口密集区、重点产业发展区等重点区域村屯的通屯道路、屯内道路硬化建设。该项工作由县财政局、扶贫办和住建局具体组织实施。由县扶贫办建设一批村部至各屯的屯级公路,以及县财政局负责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用于屯内主要干道建设,住建局通过新农村建设及城乡风貌改造项
4、目完成一批屯内道路建设,从而改善自然村屯道路通行条件,大幅度提高自然村屯道路3通达率。三是依据下达的建制村便民候车亭建设计划,逐年完善公路沿线建制村便民候车亭建设,做到路、站、运同步规划和建设,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深度和农村道路网络化服务水平。该项工作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具体组织实施。三、建设项目组织和管理(一)调查摸底。责任单位按“道路硬化”建设的总目标和任务,充分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征求村、屯受益居民群体意见,统计符合需求、满足条件的村级道路、屯级道路、屯内道路的数量、里程及便民候车亭、农村客运线路的设置数量情况。结合当地生态产业优势、统筹“三化”活动做好示范点的选点工作。(二)编制计划。牵头
5、单位按轻重缓急、目标不变、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实际需求、资金投入、群众意愿等情况,编排 2015 年、2016 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实现“生态乡村”道路硬化任务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三)规划设计。规划设计部门根据当地的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结合当地的地理条件和自然环境,对道路进行初步设计,进一步确定本年度村级道路、屯级道路、屯内道路硬化的路面类型、路面宽度、道路安全和排水等附设设施的形式以及便民候车亭的设置情况(数量、样式) 。4(四)落实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对道路硬化的建设资金进行详细周密的分析、整合、分解,按“ 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部门帮一点、企业助一点、群众出一点”的资金筹集模
6、式,逐项落实,及时调整。政府出资部分提前计划、沟通、协调,并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资金预算。(五)组织实施。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各项工作,包括计划(立项) 、设计、审批和招标等,确保计划下达后能及时组织施工,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组建“三化”建设工作队,落实项目负责人负总责,县直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示范点建设, “三化”牵头部门提供技术保障,乡镇和村屯全面协助的机制。三是农村公路施工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相关规范文件。(六)验收和总结。组织各类道路硬化项目的具体实施和验收,制定相关的管理、监督制度。各责任部门应组织技术力量,对通村(屯)道路硬化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交工验收前,报
7、县乡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组织各相关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进行交工验收。同时做好示范点的验收和推荐上报,总结本年度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绩,部署下一年度的建设工作。三、建设资金筹措和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发改局、扶贫办、财政局、移民局、5住建局等有公路建设任务的单位作为本辖区内通村(屯)道路硬化工程的管理主体,应通力配合,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按照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受益对象的原则,编排上报项目计划,将以工代赈、整村推进、 “一事一议” 、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整合到生态乡村各项建设任务中,组织实施道路硬化建设工作。交通部门承担“生态乡村”活动牵头规划设计任务,以及参与最终的活动验收。
8、1、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及各项安保工程。补助标准按交通运输部交规划发2012536 号文执行,50 万元/公里。2、通屯道路建设。县扶贫办依据下达的扶贫项目资金,按照建设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屯级道路建设。3、屯内道路建设。由县财政局依据 “一事一议”项目,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统筹支出财政资金。4、住建局按新农村建设及城乡风貌改造项目资金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资金管理。5、便民候车亭建设。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根据上级资金计划实施。6、农村公路建设的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列入 “十二五” 、 “十三五”建设规划的公路应按照工程进度与建设资金同比例、补助资6金与地方配套资金同
9、比例的原则拨付。7、中央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咨询、审查、管理、监督等费用。8、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9、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接受审计、财政和上一级财务部门的审计检查,竣工验收前应由其上一级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所有审计都必须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作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之一。通村公路项目由县政府审计部门安排进行审计。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道路硬化”专项活动办公室,名单如下:主 任:张承照 县委办副主任副主任:姚通乾 县政府办副主任郑玲岭 县乡村办主任
10、成 员:王 磊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吴庆斌 县财政局局长卢红梅 县发改局局长杨长周 县扶贫办主任7罗应业 县住建局局长黄和炳 县移民局局长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另附) ,具体实施生态乡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沟通、督促工程的实施,负责处理道路硬化专项日常工作。由生态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道路硬化工程建设组织机构,认真履行项目法人职责。2、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对每个实施项目进行有效监管,从项目申报、招标、质量管理到竣工验收,要有专人领衔负责,要依法按程序推进,要依据相关规范进行工程质量各进度管理,要严格按法规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工程完工验收后,做好日常养护。3、严格资金管理。涉及道路硬化工程的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相关财经纪律。各责任单位应建立道路项目台帐,严格把好项目申报、验收、资金补助关。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依照相关规定做好监督监察工作。如有虚报项目、冒领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