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让土地焕发新的生机,担负新的历史使命【文章摘要】 本文重点阐述了新时期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后,推进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使土地焕发了生机,是新型农民的渴望,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盘活现代农业资源的根本途径,是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的重要保障,担负着新的历史使命。 【关键词】 土地流转制度;农村金融环境;市场经济 在中国,任何时期的经济转型都是从农村土地问题开始萌动的。因为农民一活,全民皆活;农村一活,全盘皆活;土地一活,其它的生产要素全活。正是基于这种规律的认识,早在 35 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提出以“家庭承包经营、实行统分结合”的土地制度改革,经过 30 多年的实践,家庭承包
2、经营的土地改革制度,不仅使其我国这个仅占世界 7%的土地,养活了占世界 22%人口的农业大国,有效解决了人们温饱问题,而且,还使得中国 13 亿人民生活的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30 多年后的今天,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都连续把目光聚焦在土地问题上,依然要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基础上,倡导、允许、鼓励、支持农民,以多种形式实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施农村中的适度规模经营。那么,由家庭承包经营的“分” ,为什么仅仅才“分”到 30 多年的时间,为何又提出适度规模经营的“合”呢?其根本目的就是让土地再次重新焕发生机,担负起新的历史使命。 1 让土地重新焕发
3、生机,是当代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渴望 千百年来,对于中国农民来说,他们对土地的眷恋与割舍,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土地从来就是中国人民的生命之根,衣食之源;是中国人民一切生活的起点,也是中国人民所有憧憬的“归宿” 。如果说过去农民们可以不惜生命和鲜血来换取土地,包括 30 多年前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 18 位农民在内,他们的旷世之举,只是为了获得自己生活的土地而维持家庭的温饱,说白了是被“穷困所逼” ;而 30 年多后的今天,农民们又把自己已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那是为了使在有限的土地上创造无限的财富,进而在温饱的基础上尽快实现小康,说白了也是被“产品质量”与“生活质量”所逼。其原因: 一是
4、“农民流动”的现实所致。如今大量农民工阶层的出现,潮水般涌进城里务工经商,实质上也是离开自己固有的土地去重新寻找另一片新的生存土地。在中国的古老历史上曾演绎过的“走西口” 、 “闯关东”等大批的移民壮举。当今农民工进城无不说明新时代的农民正在重新书写“农民流动”的历史。正是这种由农村向城市的“反向流动” ,加快了城市化建设进程和农民素质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变化和快速发展。 二是“土地分配”的零散所致。早在 30 多年前刚刚实行土地家庭承包时,农民们为了使土地肥瘦搭配,好坏均摊,户户有份,则把土地分成一、二、三等,以“抓阄”为据,结果使得各家农户所分得的土地,被割裂成七零八落甚至更多地块的局面
5、。因此,农民要求把土地 “化零为整”的愿望,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为强烈。 2 让土地重新焕发生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加入世贸组织后,未来中国的农产品或畜牧产品的市场竞争,必须融入到全球的市场竞争之中。但是,现在分散的土地家庭经营方式,千家万户“生产在家”的农民,不可能直接面对市场。小生产与大市场本不匹配。首先,信息不对称,分散经营的农民难以得到大量的可供选择的信息;其次,农民的小资本,无法与大市场的规模化、供应链及物流等所需要的大资本相对接。目前中国正在加快“三大转变” ,即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民间资金向民间资本转变;人才资源向人才资本转变。如果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成功的话,
6、那么,经过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将很快地让土地重新焕发生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 3 让土地重新焕发生机,是盘活现代农业资源的根本途径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曾指出,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度、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服务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按照这一规定要求,如果我们还仍然让“生产在家”的农民把土地分散承包经营下去,很难达到目的。因此,要想把我们的粮食生产、农产品的产出和畜牧产品的经营达到优质、安全、无污染、无公害、无农药残留,除
7、利用好先进的科学技术装备以外,还必须要实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只有土地相对规模集中连片,才能适宜农业的科技化、社会的服务化、产品的优质化和农机的作业化。 4 让土地重新焕发生机,是改善农村金融环境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关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再度深化改革,即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土地经营权的抵押。并同时提出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建立农村合作性金融体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基于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关于土地制度的深化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两者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如果我们站在宏观经济的大局和金融安全
8、的高度分析,则会发现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血液或命脉,两者关系绝非牵强,而是大大强化了金融与土地之间的紧密关系,只有把金融改革与土地制度改革紧紧联系在一起,才能更快地加大金融制度改革的步伐,为金融制度改革提供更大的空间,通过金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改善农村金融环境提供重要保障。 5 让土地重新焕发生机,是规模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重要举措 自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发以来,到目前为止全国工商联注册登记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已超过 85 万多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稳
9、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就是说,今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大数量的流转,农民合作社必将成为主要的载体。用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民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它可以逐步减少单家独户的生产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农业应对市场的能力,增加农民的收入,并将绝大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不仅为农村土地流转搭建了主要平台,而且还能让过去沉默多年的财富苏醒起来、释放出来;激活农村所有生产要素,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简介】 武霞(1963) ,女,吉林梅河口人,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