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教学科研与公安实践相辅相生之探析摘 要 公安实践部门与公安院校之间存在脱节问题,导致教学科研落后于实践,然而公安实践又缺乏行之有效的理论指导。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在制度上保证公安教学科研与公安实践相辅相生。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要做到理论充分与实践相结合,可以将教师在编制上充实到相应级别的公安机关中去,使教学与公安工作实践不分;民警的职业生涯可以设置成如同技术人员一样评职称,并可以补充到教学岗位上去,不仅可以补充教师队伍,更重要的是改善警察的形象为教育工作者形象,增进了群众对警察的信任,改善了警民关系。 关键词 公安教学科研 公安实践 公安实践部门 公安院校 作者简介:聂晓英,广东警官
2、学院。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2-226-02 公安工作是服务性工作,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服务、服从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公安工作不断地改革以适应发展变化了的环境。然而,持续性的发展要求公安实践部门与公安院校配合好,以有利于发展公安理论,服务公安实践,这也是激情、渗透、持久、理性地改革的要求。 一、公安实践部门与公安院校之间关系的现状 (一)公安院校教师教学科研与实践挂钩存在问题 公安院校的教学严重与实践脱节,特别是文科类的专业。课堂上教授的理论,对于没有实践经验的学生来说,只能是文字间的逻辑,没有实践经验的解读,
3、很难与实践接轨落实到实践中去。有些院校,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力求用建模拟实验室来解决这个问题,但社会的复杂性很难在单一的实验室中体现。在校生,学校组织针对专业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只有毕业实习,而仅仅毕业实习是解决不了这个问题的,往往毕业实习只是在一个岗位上,学生疲于应付事务的处理,不能更广泛地把课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学完了,应付考试考完了,也把学的东西忘完了。 对于公安院校的科研来讲,也是如此。很少有在实践中发现问题,针对问题,拟定科研项目,往往是通过二手资料来获取科研课题的。不是从实践中来的结论,其针对性及可信度,值得怀疑。 (二)公安院校的教师到实践部门锻炼或者是调研,还不能细致入微
4、 公安院校的教师到实践部门去锻炼在时间安排上是有限的,并且在实践部门中,属于编制之外,往往像客人一样不能融入其中。到实践部门调研,也像是走马观花,不能从精微之处了解情况。 (三)公安教材内容陈旧古板 各科公安教材,虽然也有过几版新编的,但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利益主体呈多元化趋势,人们的价值取向也呈多元化。公安教材的编写与此相比较没有突破性的变化。公安理论不能与社会现实相适应,其最大的原因就是理论工作者获得公安实践信息的不足。 (四)公安教育与公安实践部门的公务员考试录取的脱节 加入公安队伍要通过公务员考试
5、,考试内容涉及到在公安院校所受教育的知识只有公安学基础知识 。一般情况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名额 2 倍以上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人民警察职业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知识、经验、技能、能力、性格、气质、仪表、求职动机和价值观等方面。 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加试专业技能,占面试成绩不到一半。面试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和省级录用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因此可以说公安院校的教育与招警录用没有必然的联系。即使有专业需求的,也是由公安机关来组织面试,因此从入职这个角度来讲,公安教育一定不能脱离实践部门。 或
6、许有人说,招警考试有些职位是需要公安专业毕业的,但决定他是否被录用,第一,由公务员考试成绩决定的;第二,由面试成绩决定的。因此现今的公安教育,与实际招警工作在机制尚没有统一。 (五)公安实践部门缺乏及时行之有效的理论指导 改革开放 30 多年来,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给公安机关带来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在公安工作中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改进公安机关的科技设备和装备,大大提高了公安队伍的战斗力。然而,随着科技的提高与经济的投入,犯罪率并没有下降。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新的矛盾,严重地威胁着社会正常秩序,影响社会的安定。此时,公安机关需要行之有效的理论作指导,以提升公安机关的软实力,加强公安机关的战斗力
7、,解决过去没有出现的问题。 过去,在国际上让我们倍感自豪的良好警民关系,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变化,人们价值观念的转变,现在已经出现了变化。如何保持良好的警民关系,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是我们维持良好秩序保证。因此需要突破性的理论来指导我们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这就需要透彻的掌握社会情况,了解警民的思想动态,寻找出影响警民关系的根源在哪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要深入实践。 二、公安院校的教学科研与公安实践不可分割探析 (一)公安院校的教学科研要以公安实践为依托 宋代诗人陆游有诗云:“古人学问无遗力,少壮工夫老始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毛泽东同志说:“你要有知
8、识,你就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 ”(认识是在变革、改革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发生的,从而进一步强调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 ) 对于公安院校的各门学科来讲,特别是文科类的学科,实践性很强,如同医学院的学生,在看病人的过程中学习。而公安院校的学生更是这样,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不良现象如同病人生病一样,如何分析问题,总结规律,更是要在实践中学习。况且社会现象更加复杂,每一例案例都不同,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社会病态的症状就不同,这种症状而且是发展变化的,没有固定不变的良药,这就需要分阶段,甚至分地域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 现今公安院校的科研成果,大多数都是从二
9、手资料得来的,实践经验有限。如此只是在有限的资料,有限的经验,缺乏形形色色的社会矛盾激发的情况下,得到的研究成果,缺乏针对性,缺乏创新性,更缺乏力量也就不奇怪,只是已有的学术观点的排列组合和臆想。不仅科研成果无用,而且浪费人力、物力和时间,扰乱学术秩序。 实践本身就是能动的,在实践的基础上增加认识,提高实践,再认识,从而为科研打下基础,总结经验理论。 (二)公安实践,要以切实可行的理论作指导 有句话说,思路决定出路。人们把在实践中获得的认识和经验加以概括和总结所形成的某一领域的知识体系就是理论。公安院校作为教学科研单位,研究成果如果不切合实际,就不能指导实践。脱离了实践的理论,只能是空谈,不仅
10、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愚弄了人们,使人们看不清实践的方向,让人们毫无意义地折腾。 公安理论也需要回到实践中去检验、修正、提升,使公安实践有所突破。 (三)公安科研力量与公安实践队伍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给予活力 这两部分,相互之间在对方那里属于新鲜血液,新鲜血液可以充实一个组织的力量,给组织带来冲击,为组织带来活力,带来不同的思维方式,这就是“鲶鱼效应” ,公安机关长期人员固定,思维模式固定,就缺少了新鲜感和活力,容易产生惰性。如果找来不一样的“鲶鱼” ,进入这个队伍,带来了不同的思维,不同的能量,可以为这个队伍增添生机勃勃的活力,使队伍始终有奋发向上的动力。 三、如何在制度上保证公安教学科研与
11、公安实践相辅相生 公安实践与公安教学科研,如何保证在日常工作中互相传递信息,互相促进,这将是改进公安工作的关键。如何解决呢,那最好的办法就是,公安实践与公安理论不分家。那就得需要组织机构方面做大的改革。具体做法是: (一)教师在编制上充实到相应级别的公安机关中去 解决教师和公安实践工作单位互动少的问题,就是要教师的编制也到公安机关中去,参加公安实践工作。厅属学校就充实到厅机关中,市属学校就充实到市公安机关中。每学期的课程表排好,需要上课时去上课,并给一定的时间备课和科研,其他的时间都要同其他民警一起从事实践工作,一起开会研讨,这样就把他的理论,带到了实践单位,教师在实践工作中得到了成长,也会带
12、动实践工作单位的理论思考风气,提高了整个队伍的理论水平。这里的问题是教师工作量增大,解决的办法就是,教学的额定课时可以相应减少,部分民警可以充实到教学队伍中,教学队伍增大。 (二)在公安工作中教学工作可以机动地进行现场教学 对于教师来讲,因为组织机制的允许以及自己成为了实践工作单位的主人,可以更加方便地安排学生进行现场教学。这样学生可以更好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地理解。再者,由于教师对实践工作和公安理论都了如指掌,教学设计也会更加深刻和生动,教学过程更加得心应手。更多的好处是,学生可以提前适应公安工作,对于实践部门来讲也多了帮手。 (三)民警的职业生涯可以设置成如同技术人员一样评职称 民警
13、可以评职称的好处多:一是现在公安机关领导岗位少,民警的职业生涯,如果都走仕途之路的话,势必使一部分人将失去信心,有可能到了一定年纪就得过且过。如果有评职称这一条路,那么他的职业生涯可有两种选择,对他的工作是一种积极的激励。二是对于要走向教师岗位的民警,可以规定只有达到了一定的职称才可以做教师,这样也保证了工作的积极性和教学质量。三是可以改善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虽然警察现在大部分都是大学毕业并且经过公务员考试录取的,但是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没有知识的,没有理论能力的。影视剧中的警察形象也使人们产生了错觉,认为警察只是打打斗斗,并且和黑社会搅合在一起。现实中警察在完成了工作之后,一方面为了缓解
14、工作的压力,另一方面为了消磨时间,也会经常去娱乐场所,这些都给群众带来了不好的印象。如果在职业设置上,让民警有个评职称的这样一条路径,民警就会在工作之余,将这些多余的精力用在理论研究上,因为人人都有追求实现自我价值的需求。不仅提高了公安理论水平,而且大大提高了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2013 年国庆节前,公安部出台了“三项纪律”规范警方行为,其中有两条是“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 ,如果在民警的职业设计上有评职称这样的一条路径,相信有一定能力的民警会利用他们多余的精力在这方面发挥他的光和热,并且会带动一个群体。 这是建立良好警民关系新的尝试,打造警察是教育工作者的形象而不是管人者的形象。警察不仅可以带学生,进行理论研究,更是社会教化,防患于未然的理论与实践工作者,也是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者。 公安工作由于它的特殊性,需要在实践工作中与理论紧密结合,前面对此已经进行了分析。教学与科研由独立的学校完成可以体现其专业性,对于有些学科,这是非常好的专业划分,但是在公安工作中,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心理、技术等等,仅凭理论思考来教学和科研,效果缓慢,更何况公安理论还处于初级,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去研究发展,因此要缩短理论研究周期,持久的有动力的发展,还是需要到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