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大海茫茫,我们如何为海洋划界近期,钓鱼岛问题的日趋紧张,引发人们对很多以往并未关注的海洋科学知识的讨论。大海茫茫,我们如何为海洋划界?大陆架在海洋划界中又起到什么作用?为什么有些无人小海岛会突然成为香饽饽?为了更好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们必须对一些海洋常识进行了解,从而弄清海上“圈地运动”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海洋划界的依据 海洋划界是沿海国扩大其海洋管辖区域的结果,包括海岸相邻或相向国家间领海、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或渔区)的划界。海洋划界不仅仅是按照自然所呈现出的界线来划定有关国家的管辖区域,而是确定一条政治法律边界,是一个政治法律过程。直到今天,国际社会对海洋划界应该遵循的原则还存在着不
2、尽一致的主张。主要存在以下三条普遍共识,即公平原则、自然延伸原则和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 第一,公平原则是海洋划界的基础。首先,参与划界各方必须有协议。这是一般国际法对海洋划界规定的位于其他原则之上的“首要规则” 。其次,结果必须要公平。无论采用何种划界标准和实际方法,必须保证获得公平的划界结果。再次,划界方法要能够产生公平的结果。因为没有一种方法能够在不同个案中都保证公平结果,所以在划界过程中,并没有强制要求使用某种方法。 第二,自然延伸原则是重要依据。自然延伸是大陆架权利的主要基2础,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以下简称海洋法公约 )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海下和向海的自然延伸,沿海国对其
3、大陆架具有初始的、天然的和排他性的权利。这种权利既无需完成特别的法律程序,亦无需履行任何特定的法律行为,而是一种固有的权利。 第三,等距离规则容易产生争议。 “等距离”的概念就是在没有协议和特殊情况的前提下,国家之间根据等距离的方法来划分大陆架边界。关于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海洋法公约也没有把等距离/特殊情况规则作为一项划界原则。就大陆架划界而言,在海岸线凹进或凸出的情况下,如果采用等距离方法,所产生的结果未必合理,甚至会产生不公平。 大陆架的战略意义和实际意义 大陆架指从海岸起在海水下向外延伸的一个地势平缓的海底地区的海床及底土,通常被认为是陆地的一部分,又叫“陆棚”或“大
4、陆浅滩” 。在大陆架范围内,海水深度一般不超出 200 米,海床的坡度很小,一般不超过 1/1 0 度。在大陆架外是大陆坡,在这里海床坡度突然增大,往往达 36 度甚或更大,水深一般在 2001 500 米之间。从大陆坡脚起海床又趋平缓,称大陆隆起或大陆基,一般坡度只有 1 度左右,水深可逐渐加深至 4 0005 000 米。大陆隆起之外是深海海底。大陆架、大陆坡和大陆隆起合称大陆边或大陆边缘。 国际法规定,沿岸国有权为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其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大陆架有丰富的矿藏和海洋资源,已发现的有石油、煤、天然气、铜、铁等 20 多种矿产资源;其中已探明的石油储量是整个3地球石油储
5、量的三分之一。另外,大陆架的浅海区是海洋植物和海洋动物生长发育的良好场所,全世界的海洋渔场大部分都分布在大陆架海区。这里还有海底森林和多种藻类植物,有的可以加工成多种食品,有的是良好的医药和工业原料。因此,对大陆架的划分和主权的拥有,就成为国际上十分重视和争议激烈的问题。 大陆架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其丰富的资源,而是往往会涉及到国家间管辖海域的划分和划界问题,关系到国家战略的制定。国家主张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的新发展,法律上的大陆架概念不断变化,它和地质地理学上的概念不同。 海洋法公约中对大陆架的定义是各国主张大陆架权利的主要依据。大陆架的概念包含两层有关联而不同的含
6、义:自然的大陆架与法律上的大陆架。 海洋法公约还对大陆架区域的确定规定了两个标准,自然延伸标准和 200 海里标准,而以自然延伸标准为主。 海洋法公约起草时,一些国家曾在大陆架划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的问题上发生了很大的争论,一些国家主张公平原则,而另一些国家主张中间线原则。当时没有达成一致,公约最后规定,有争议的两国协商解决,最后达到公平的目的。 随着人类对有限的陆地资源勘探开发逐渐步入尾声,可能蕴含油、气和其他战略资源的大陆架已经成为寸土必争的地方,一轮新的通过大陆架扩容而控制更广阔海域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瓜分大陆架的时代或许将要来临。但是各国的大陆架划界必须提交联合国进行裁决,不能“自己说了算
7、” 。 专属经济区和渔区划界 4专属经济区是指在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个海洋区域,其外缘与领海基线间的宽度不得超过 200 海里。沿海国在这一区域内享有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的主权权利;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源等的主权权利;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和保护海洋环境的管辖权。别国在该区域内享有船舶航行、飞机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但应遵守沿海国制定的法律和规章。沿海国为了对专属经济区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制订必要的法律和规章。 根据 1958 年通过的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和 1982 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确立的领海制度
8、,沿海国在其领海内享有专属捕鱼权,而这一制度的大部分内容就是规定了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渔业资源的专属权利。在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经过国际社会的长期讨论与实践,传统捕鱼权也得到了多数沿海国的认可与尊重,即沿海国在其专属渔区或管辖范围内拥有优先权,而其他国家在其国民长期以来惯常捕鱼的区域享有继续捕鱼的权利。 领海基点基线的划定 2012 年 9 月 10 日,中国政府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消息一出,很多人对“领海基线”这个平时比较陌生的概念产生了兴趣。 领海基线是测算沿海国领海和其他管辖海域的起算线,也是沿海国内水与领海的分界线,是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外部界限的基准
9、线。因此,确定沿海国领海基线的位置是确定不同海洋管辖区域的前提,对测量不同区域的具体宽度至关重要。 海洋法公约规定的领海5宽度不超过 12 海里、毗连区宽度不超过 24 海里、专属经济区宽度不超过 200 海里和大陆架的宽度及外部界限等,都是从领海基线量起的。 领海基线有 3 种:正常基线、直线基线和混合基线。正常基线是指“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 ,低潮线就是落潮时离岸最远的一条线,这种基线多用于海岸线较平直、海陆界限较明显的地段。在海岸线极为曲折的地方,或者紧接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地方,可在沿岸和岛屿外缘选定若干点,将相邻各点用直线连接起来形成一条折线,就是直线基线。
10、混合基线是指交替采用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来确定一国的领海基线。根据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不论沿海国选择哪种基线,都需要确定并公布其领海基点的坐标,并将载明领海基点和基线的海图副本、地理坐标表副本交存于联合国秘书长。 领海基线选择在何处以及选择怎样的基线,对沿海国的主权管辖范围有直接影响。1958 年 9 月 4 日,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 ,确定了中国领海宽度为 12 海里。1992 年 2 月 25 日,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以立法的方式确定了中国领海的基本制度。1996 年 5 月 15 日,中国政府公布了第一批领海基点基线,确定了中国大陆领海的部
11、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2012 年 9 月 10 日,中国政府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海上之争自古有之,15 世纪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后,强国争夺海洋主要是为了跨过海洋从而占领陆地。而自 21 世纪以来,由于陆地资源稀缺,已经不足以支撑世界经济的发展速度,世界各国都把目光转向了“海上圈地” 。与几百年来的海上霸权之争不同,海洋资源之争在很大程6度上是科技之争,而海洋科技活动的背后,仍然是权益之争。 在世界新一轮海上“圈地”运动兴起之时,由于我们没有及时地从陆到海实现转变,错失了良机。这次保卫钓鱼岛主权行动,是一次提升全民海洋意识的重要契机,本质上就是要维护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利益,从而扭转海洋权益维护方面被动的局面,真正让中华民族成为海洋大国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