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支持江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建议摘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党的十八大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2014 年江西省城镇化率为 48.87%,仍处于城镇化率 30%70%的快速发展区间,预计到 2020 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 60%,未来新型城镇化领域投入将达到 1 万亿元,投融资需求巨大,金融的支持作用是关键。文章分析了江西省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不足之处,围绕运作主体、统筹化运作模式、市场化运作模式、构建多元化筹资模式、构建高位统筹机制五方面,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投融资对策。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支持;投融资模式 一、江西金融支持城镇化建设的不足 (一)公益类项目融资主体缺乏
2、依据监管政策,监管类融资平台主要解决水利、计划内保障性住房、公路法下的收费公路项目的融资问题,列入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解决土地储备的融资需求,监测类融资平台不能申请公益性项目贷款,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加之公益、准公益项目引入社会资本的难度较大,此类项目面临的融资主体缺乏。2014 年江西省科学研究、水利、居民服务、教育培训、社保医疗、文体娱乐、公共管理等公益领域获得的贷款份额分别是 0.02%、1.18%、0.14%、2.68%、0.74%、0.55%、2.26%,均少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等行业 6.07%、19.51%、7.15%的份额。 (二)统筹化运作模式缺乏 2014 年江西省融资平
3、台总资产规模大部分低于 50 亿元,由于整合力度不强、资源注入不够,省、市、县(区)各级平台总资产规模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除了全省污水处理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外,鲜有通过省、市域,龙头企业统筹的方式集合多方力量,统筹运作项目融资。 (三)市场化运作模式缺乏 就全省融资平台来看,货币资金普遍偏少,平均仅占总资产的7.5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 0.51%;土地使用权占总资产的比重平均为46.38%,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 12.76%,以土地出让收益为主要还款来源及抵押物。而江西省矿产、水资源丰富,是农业大省,而大额矿权、水域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等融资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相关产权交易、确认、评估和
4、抵质押登记机构、制度尚未建立。 (四)风险防控机制缺乏 江西省部分地方政府债务率偏高,直接影响了融资空间。有些设区市财政负债超过政府当年可支配财力。全省的政府债务管理体制没有健全,风险预警和统筹管控能力较弱。 二、江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投融资政策建议 (一)就监管政策限制,构建市场化运作主体 一是引进民营、外资等社会资金,注入土地、矿权、园区、收费权、水域经营权、企业和金融股权等经营性资源,构建以企业信用为依托的市场化运作主体即城市综合运营商,突破监管政策对融资平台为公益类项目融资的限制,构建符合监管要求的,能为城镇化建设各领域项目融资的合格融资主体。 二是省域统筹建设市县项目时,由省、市县
5、公司和投资者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或创建城市开发基金,构建省域统筹的市场化运作主体,壮大公司、基金实力,统一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项目。其中组建项目投资公司类似于城投公司,政府对此熟悉但因引入新的资金将会稀释原股东的控制权从而不利于再次引入新的投资者;成立开发基金适合滚动开发,便于再次引入社会资金扩大规模,能以股权投资作为种子资金撬动大额信贷融资,但对市场化运作要求较高。 (二)就融资主体分散,构建统筹化运作模式 一是针对省内融资主体分散的现状,在省级层面,由省直各主管部门牵头,分别打造、整合各行业以企业信用为主要依托、市场运作为基石的省级投融资平台,以“统借统还”模式破解全省同质性项目融资难题。 二是
6、构建统筹化运作模式。由省级公司统筹市县项目建设与融资,市县级政府以投资或代建等形式参与建设、融资和还款。大力推广中小企业“四台一会”和龙头企业统筹园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农户贷款这些统筹化融资模式。 (三)就融资资源缺乏,构建市场化运作模式 一是创造融资资源。建立公共收费制度,以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收费权作为融资资源;建立补贴制度,以农业,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公路建设等项目的政府补贴作为融资资源;建立政府购买制度,以政府的项目补偿金,公共领域发展基金,政府偿债基金,政府回购款等作为融资资源;建立资源转化制度,土地增减挂钩和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后,结余土地的出让收入可作为融资资源,冠名权、矿
7、权、水域经营权、收费权等可作为融资资源;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等的确权、抵押、交易机制,将农村资源转化为融资资源。 二是整合挖掘融资资源。按“以丰补欠”的理念捆绑、组合项目,共同融资,以经营性项目的融资资源解决公益性项目融资难问题;通过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方式挖掘、盘活融资资源。 (四)就融资渠道单一,构建多元化筹资模式 一是运用公私合营 PPP 模式中的 PTI、BOT、TOT 等融资方式,引导民营、外资资金参与城镇化项目建设。二是争取市政债券发行试点,建立城镇化建设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农业风险基金等,充实项目建设资本金。三是综合运用企业债券、公司
8、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信托、股票、保险资产债权和股权投资计划、资产证券化、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等市场化融资方式,鼓励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基金参与的方式,解决资金难题,从而达到融资和避险双重目的。 (五)就政府债务风险,构建高位统筹机制 一是建立融资规划机制。科学制定政府新型城镇化规划中长期投融资规划,对投融资的规模、范围、原则、时序等做出计划。 二是建立高位推进机制。定期召开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地市政府参与的城镇化融资专项会议,研究解决省级统筹融资重大事项。 三是建立省域统筹机制。赋予省级公司统筹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同质化项目的职能,统筹全省棚户区改造、临空港、城市道路、给排水管网、环境治理等重大同质类项目建设与融资。 四是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立地方投融资平台总体资产负债表,把“举债、用债、还债”情况全部纳入。建立地方政府投资预算制度,根据可支配收入编制预算计划,并进行绩效评估,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地方政府投融资预警系统,建立如动态监测地方政府财政债务率等监控指标与风险信号。各级政府设立偿债准备金,用以偿还政府融资平台违约债务。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