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给农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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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授权给农民”内容提要农民革命、乡村建设,是中共革命历史进程中难分轩轾的革命取向,同时也是农民从乡村传统走入现代革命,从被动客体变为革命主体的历史逻辑。而“授权给农民”则是中共乡村革命与乡村建设的逻辑基础和最佳结合点。其中乡村权力的重塑与乡村秩序的重构,底垫了这一逻辑的前提,乡村民众的参与和乡村建设的展开,则是这一逻辑的必然结果。但是革命与理想的交织,尽管描绘出乡村中国绚烂多姿的革命画卷,而战争与动员的对接,显然也呈现着乡土社会幻隐幻现的历史残留。 关键词农民革命乡村建设政治参与乡村权力 中图分类号K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14)01-0070-08 近年来,缘于时代

2、和现实的双重吁求,学术界对乡村建设的关注持续升温。无论是从现实问题回观历史的研究理路,还是以史学的睿智探寻乡村建设的经验启迪,都彰显出历史与现实难分轩轾的学术关怀。尤其是围绕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乡村建设和中共的乡村改造,更是在学者们的耙梳中有积壤成山之势。但是梳理已有的研究理路,目前大体存在着两种研究取径,一是将视野放到中共对乡村社会的具体改造与乡村治理的操作性分析上;二是注重中共在乡村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政策性表述。但是从历史与逻辑的角度展开探究性的论著似乎并不多见。2毫无疑问,乡村改造在很大程度上和乡村建设是重合的,但是乡村改造并不完全就是乡村建设。与此同时,中共尽管从理论上已认识

3、到中国革命是农民革命这一历史命题,但是在变动不居的革命环境中,中共又是如何实现从理论到逻辑的统一的,目前的研究还缺乏对此进行系统性的探究。事实上,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曾有过精辟地阐释。他说:“中国的革命实质上是农民革命” , “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实质上就是授权给农民” 。综观中国革命的发展道路,毛泽东的两个“实质论” ,当是中共开展乡村革命与乡村建设在历史与逻辑上的最佳结合点。 一、革命的逻辑:从乡村革命到授权 给农民的历史追索中国革命是农民革命这一命题,尽管在中共成立之后不久就提过,但是在中国革命道路变动不居的复杂环境下,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基本上还是定格在理论方面的阐释。具体可参见刘学礼:乡

4、村革命与乡村建设一书的相关章节。及至大革命失败前后,乡村革命才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全方位展开。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乡村革命的展开,在理论架构上并非始于土地问题,而是如何确立民众的政治权力问题。 1927 年 7 月 20 日,中共发布“中央通告农字第九号”文件宣告:“近年农民运动的进展,已表明中国革命进到一个新阶段土地革命的阶段。 ”但是在这一文件中,中共反复强调了关于乡村革命的策略问题,即如何看待和认识土地革命问题。 “九号文件”一开篇就指出:“土地革命只是一个过程,这一过程的进展,需要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小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权和工农武装。 ”随后在该文件的第四个部分又专门对此3进行了阐释:“土地

5、革命只是一个过程,政权争斗是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必有夺取政权的争斗,才能推翻封建地主的乡村统治,才能促进土地问题的爆发而且给他以解决的权力机关。在南方各省如广东湖南,虽则农民运动的主要特点已经进到没收大地主,其实农民如果没有取得政权,单纯的解决土地问题是不可能的。依湘粤的经验,这个分析是丝毫没有错的。 ”关于如何开展政权的斗争,文件进一步指出:所谓政权斗争“就是要建设农民的革命民权,换言之即农会政权之建设。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4 册,第357、359、119 页。 很显然,这一通告的主要着力点并不在于如何开展土地革命,而在于考虑如何“建设农民的革命民权

6、” 。实际上早在五四运动期间,毛泽东通过发动和组织湖南的反帝爱国运动和领导反对军阀赵恒惕、张敬尧的斗争中,已然认识到“只有通过群众的行动确立起来的群众政治权力,才能保证有力的改革的实现。 ”毛泽东自述 ,人民出版社,2008 年,第45 页。后在其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进一步表达了这样的思想:“农民有了组织之后,第一个行动,便是从政治上把地主阶级特别是土豪劣绅的威风打下去,即是从农村的社会地位上把地主权力打下去,把农民权力长上来。这是一个极严重极紧要的斗争。这个斗争是第二时期即革命时期的中心斗争。这个斗争不胜利,一切减租减息,要求土地及其他生产手段等等的经济斗争,决无胜利之可能。 ”

7、“把农民权力长上来” ,注重乡村农民权力,而不是首先关注土地问题,是由于组织农民运动的共产党人在开展具体实践的过程中清楚地感4知到,乡村民众的基本诉求就是“政治的要求比经济的要求更要利害些” 。而乡村农民之所以表达这种诉求,则是源于近代以来乡村社会出现的权绅化现象以及民团土匪为害乡里、屠戮乡民,由此造成绅民矛盾异常尖锐的结果。 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具有平和的田园色调,薛暮桥说,以前中国的农村问题并没有像这样严重, “许多田园诗人还能摇着鹅毛扇子唱归去来兮 ,回到农村中去找他们的理性世界。虽然那时候的农民,一般也是受着严重的封建剥削,不过他们靠着男耕女织 ,还能含辛茹苦地过他们的安定生活。 ”薛暮桥

8、:旧中国农村经济 ,农业出版社,1980 年,第 3 页。然而进入近代以来特别是 20 世纪以来,地方绅士凭借新政变革开始出现了权绅化的倾向,绅士曾经所独有的社会文化威望逐渐褪去,从而导致地方权力越来越远离乡村民众的利益。特别是地方权绅化的倾向,又使其加紧了与军阀和地方武装的结合,形成了所谓的“一省的督军是一省的军阀,一村的乡绅便是一村的军阀” 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资料选编 ,人民出版社,1981 年,第 162 页。的局面。特别是由于这些权绅不仅是地方民团的支持者,有的直接自己组建民团组织。这些民团组织对乡村农民的随意处置几乎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相关资料显示,这些地方民团实际“

9、是统治农民的直接机关。逮捕屠杀农民简直变成这些局长老爷的家常便饭,只要土豪劣绅鼻子里哼一声,农民便有进局的危险。 ”更有些团防私用刑更属普遍,农民稍不如命,即加以土匪名,实行“挂半边猪” 、 “踩杠子” 、 “坐快活凳” 、 “断脚筋” 、 “辣椒薰鼻” 、 “倒挂”等使人战栗的刑法,因此农民不“进局”5则已, “否则不死也成残废。 ”中国革命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编:马日事变资料 ,人民出版社,1983 年,第 480 页。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地方民团的恣意妄为,不仅引起了乡村民众的强烈不满,即便国民党“也一齐标榜着实行打倒土豪劣绅了。 ”日田中忠夫:国民革命与农村问题上卷,李育文译,上海商务印

10、书馆,民国 16 年(1927) ,第 70 页。 正是由于这些民团肆意杀戮乡村民众,民众对其“比贪官污吏所盘踞的县政府及一切征税机关,更属畏惧,更属痛恨。 ”湖南农民运动的真实情形 , 向导周报第 199 期,第 2191 页。于是改变乡村权力机构的政治诉求便首先成为民众最主要的诉求。正如海丰“七五”农潮之后,一位农民在所作的报告中指出:“农民要求武装自卫甚迫切。 ”彭湃文集 ,人民出版社,1981 年,第 174 页。因为一旦组织农民运动,他们便会“反对军阀战争的扰害,反对民团的压迫,同时更积极的要求有自己的组织,要求武装自卫”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政治的要求比经济的要求更要利害些” 。

11、他们进一步要求“有一个不苛取人民,不扰害人民的政府,这个政府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为农民谋利益。 ”因此“在各省农民运动中,必定要走这条路经过的。 ”阮啸仙:全国农民运动形势及其在国民革命中的地位 , 中国农民1926 年第 10 期。 除此之外,地方权绅与土匪会首之间也有着密切关联。在鄂豫皖地区,地方豪绅与枪会、大刀会和土匪联合起来,形成“杂色军队及土匪割据区域” 。 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 2,中央档案馆等,1985年编印,第 48 页。他们“对农民极为苛刻” , “逮捕农民最勤” ,被认为“比较国民党军阀军队更反动许多” 。 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6甲 5,第 44、61 页。还有

12、的地方甚或被冠以“匪省” 、 “匪窝”之称。如旅京陕籍学生曾不无感慨的指出:“陕西是中国著名的匪省 ,又是古今如此的旱省 。民国以来,各地人民都受军匪的糟蹋,但是像陕西所受的糟蹋恐怕再找不出来第二个,各处都有天灾,但是像陕西天灾之多恐怕也没有第二个。 ”魏惜言:陕西的革命事业应当怎样做 , 共进杂志1925 年第 94-95 期。还有人说:“匪窝的陕西,在国内就已驰名,在陕人已司空见惯。 ”中折:陕西土匪何自来 , 共进半月刊1924 年第 65 期。在陕北保安县,由于连年土匪骚扰,就连县政府及各局都移居与距离旧县城八十里的永宁寨。据时人调查,该寨“三面洛水环绕,地势异常险峻,人民都悬崖凿穴而

13、居” 。由此不无感慨地说道, “此皆为亡国灭种之现象,有心者不能慨然而思有以挽救之乎?”林祭五:陕西之社会调查 , 新陕西月刊1931 年第 6 期。由于匪患给民众造成极大地威胁,甘肃的一位农民这样说道: 以前土匪比牛毛还多,谁还敢安安宁宁的停在家里,都是钻在梢沟里,总是天黑的时候才回来吃饭。先打发一个人在坳里(原上)去瞭望,看有没有土匪来。家里的人把锅拿出来(先是藏了的) ,赶快烧火做饭,吃了后又把锅和粮食拾起来(藏起来的意思) ,这才一家子又钻到梢沟里去。如果没有土匪来,半夜才回来,常常一夜一夜都在梢林里。人不能安安宁宁的种庄稼,许多地都荒了,我开店被土匪拉了一次,几乎把命送了刘凤阁主编:

14、陕甘宁边区陇东的经济建设 ,中共庆阳地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1996 年编印,第 297 页。 可见,地方权绅、土匪民团等组织,已然构成了乡村社会最为严重7的灾难之源。故此有人指出,即便“在革命策源地之广东,陈炯明、邓本殷这些军阀虽然给革命摧倒了,但是下层绅士阶级依然存在,所以各县的吏治依然和从前一样革命依然不会成功,也便是下层土豪劣绅依然没有动摇的缘故。 ”克明:绅士问题的分析 , 中国农民1926 年第 10 期。这也就是说,在中共乡村革命中,经济因素显然不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事实上,尽管从整体上来讲经济不平等因素是促进社会变革的内在动力,但是经济的不平等并不一定会与乡村革命之间存在必然的

15、因果关系。就中共乡村革命而言,还需要在经济因素和乡村革命之间构建另一座桥梁,这即是重塑乡村权力以重构乡村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因此毛泽东提出乡村社会的“第一个行动”便是把“地主权力打下去,把农民权力长上来” 。这样的认识显然已成为一个具有时代性的选择。 二、权力改造:重塑乡村权力主体 如果说乡村革命是以疾风暴雨式的暴力革命在摧毁旧的制度,那么重塑乡村权力则是通过重建乡村社会秩序、重构乡村社会关系来完成的。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改造的方式又有明显地不同。在苏维埃时期,中共是以农会为组织基础,通过阶级划分和苏维埃选举等形式,来实现对乡村社会权力的彻底改造。 农会原本是以研究农学、改良农业、推动农业

16、发展为宗旨的职业组织。但是大革命之后,中共明确指出“农民协会已经不是一种职业组织,而是以穷苦农民为主干的乡村的政治联盟” 。中共中央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中央档案馆编:八七会议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 年,第886 页。这也就意味着农民协会的成立,开始确立了农民在乡村权力结构中的主体地位。 “照得农民协会,主体原属农民。凡剥削地主,以及土豪劣绅,不容投机混入,破坏本会章程。以后筹备农协,总要真正农人,会内一切事件,全由农民执行。 ”衡山县志 ,岳麓书社,1994 年,第718 页。这样“地主权力既倒,农会便成了唯一的权力机关,真正办到了人们所谓一切权力归农会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

17、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 4 册,第 111 页。不过此时的农会组织,只是中共利用乡村社会之外的意识形态力量而赋予民众的一种体制性的权力,而不是一种社会性权力。事实上,当小农生产者还需要依靠土地进行生产和生活时,乡村社会的权力种类和来源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体制性的权力,因为这种外在的权力对于长期处于专制统治下的乡村民众而言,似乎还不能马上从观念上彻底得到改观。 阶级划分是中共重塑乡村权力的另一种途径。地主阶级是革命的对象,因此中共对地主的政策是毫不含糊、毫不宽容的, “施行严厉的制裁与镇压” 。 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 (下册) ,江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 310 页。很显然

18、,这个政策的基本精神就是消灭地主阶级,不仅要从土地、财产、经济上被剥夺净尽,而且不给予任何政治权利,使其在政治上的权威丧失殆尽,社会上的声望地位跌落为最低点。对于普通农民来讲,不仅在土地革命的过程中将没收来的财物,都散发给了他们,更重要的是他们也在土地革命中分得了土地。 “分田后,没有长工了,零工也大幅度减少” 。 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 ,人民出版社,1982 年,第226 页。与此同时,中共还相继出台了新的劳动政策。从前主要是地主富9农雇佣雇工的政策,在土地革命之后没有人再去发展剥削性质的雇佣关系。这样原来意义上的雇农在苏区基本上不存在。实际上,中共的阶级划分,其本质是马克思的社会分层理论,其

19、核心思想就是以财产关系为核心重构乡村社会关系。这样不同的阶级便享受不同的政治经济待遇,被置于预定的农村乡村权力结构的框架之内。而原来的地主豪绅的权力却因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受到了挤压,并最终失去了其在基层社会的权力地位。 苏维埃选举是中共通过基层乡选建立苏维埃政权,在实现对基层权力改造的同时,以便在更大程度上巩固以工农为主体的权力结构体系。1931 年 11 月,中央苏区通过了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 。条例规定苏维埃政权一般设乡、区(市) 、县、省、中央五级。苏维埃政权采取层级选举方式,以地方苏维埃为基础,自下而上按级选出代表,组成上一级苏维埃,直到全国苏维埃为止。然后再由最高苏维埃决定政

20、策,发布政令,其政令又按自上而下的方式逐级贯彻执行。这一组织以基层苏维埃为基础,构成一个完整的政权体系。这些法律法规的一个核心思想,首先是从选举制度上来建构基层社会的权力主体结构。即在苏维埃政权结构体制下,只有工人、农民、红军和一切贫苦农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参加政权的。很显然,通过基层选举建立的乡苏维埃政权,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并管理自己的国家,不仅推翻了先前地主豪绅阶级的统治,建立了工农群众自己的政权,保障了工农群众的政治民主权利,而且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旧的阶级关系和政治格局,使得以工农为主体的权力结构成为新政权和

21、新社会的主宰。 10抗战时期,中共审时度势将原来的苏维埃选举改为参议会选举,通过参议会制度塑造以农民为主体的权力主体格局,进而来实现对乡村权力的改造。1937 年 5 月,中共颁布了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 ,由此开始了大规模的议会选举。在此过程中,中共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塑造乡村权力主体结构的: 第一,在乡村选举中不必机械地照搬“三三制” ,确保农民占据多数。对此,李维汉曾给予明确地说明。他指出由于解放区主要在农村,乡参议会实质就是乡人民代表会,乡村的人民主要是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因此“农民由地主代表,于理不通,于情不合。 ”所以不宜吸收众多地主阶级的代表参加,而应由农民自己选择他们

22、所信任的能不损害他们的根本利益的人参加。而且从根本上来讲, “乡村的选举运动也包含着阶级斗争” ,特别是在新市乡中,具体表现为店员、学徒和老板的斗争,小商人和大商人的斗争,农村中则是农民和地主的斗争。所以即便是在大力开展“三三制”的情况下,也主要反映在边区、县两级政权机构上,而对于乡级则不必机械地实行“三三制” ,只照顾党和非党联盟就可以了。因为“三三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党和非党联盟, “而是在我党占优势的情况下各革命阶级包括中间派在内的抗日联盟。 ”李维汉:回忆与研究 ,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 年,第 517-518 页。这样即便实行了“三三制”模式,但是在乡村社会依然是以农民为主。 第二,通过开展劳模运动树立乡村社会的权威。长期以来,在中国乡村民众中的社会意识之中,民众等同于牛马的身份认知以及“穷是命里注定” 、 “劳动下贱”的宿命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等级制度,即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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