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河南省图书馆古籍书目集部订误关键词:古籍书目;古籍编目;订误 摘 要:河南省图书馆古籍书目(集部) 自出版以来,为读者及古籍工作者检索河南省图书馆馆藏古籍提供了很大帮助,是极为便利的一部工具书。但它在对古籍版本的著录、题名卷数的著录上也多有舛误,文章简要分析了书目中出现的问题,并对一些错误作出了订正。 中图分类号:G257.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88(2014)01-0138-03 作者简介:甘沛(1962-) ,河南省图书馆馆员。 1 引言 河南省图书馆古籍书目(集部) 始编于上世纪 80 年代,集河南省图书馆古籍工作者之心血,历数年之功,终成完篇。中州古籍出版社于
2、 1996 年正式出版河南省图书馆古籍书目(集部) (简称集部 ) 。编纂古籍书目是一项即繁琐复杂,又耗时耗力的工作,没有恒心与毅力,没有对古籍无比的热爱是难以编制出古籍书目的。 集部出版至今,给读者利用馆藏古籍,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给古籍工作者查考古籍版本源流,提供了实用的资料。但集部亦存在一些问题及错漏之处,笔者不揣浅陋,略订正集部之误,以请图书馆同仁指正。 2 古籍版本著录之误 2.1 同书名同版本的书,著录有误 2集部中楚辞集注湖北崇文书局刻本共有两个款目,一为光绪元年刻本,一为光绪三年刻本。查看原书,光绪元年刻本内封镌“光绪纪元夏月,湖北崇文书局开雕” , 光绪三年刻本内封镌“光绪三年
3、三月,湖北崇文书局开雕” 。这两个牌记,使编目者误判为崇文书局在光绪元年和光绪三年分别刊刻了楚辞集注 。用原书进行比对,除内封牌记略有差异外,版式、字体及版片的裂纹都是完全一样的。所以,可以判定楚辞集注是在光绪元年刊刻后,光绪三年重印时更换了内封。 “光绪三年刻本” ,当著录为“清光绪元年湖北崇文书局刻三年印本” 。 离骚集传情况也是如此,它有三个款目,版本依次为光绪元年刻本,光绪三年刻本,民国元年鄂官书处刻本。查验原书,依然是除内封牌记不尽相同外,余者皆同。故“民国版本”应著录成“清光绪元年湖北崇文书局刻民国元年鄂官书处印本” 。 尚有李太白文集等书,亦是重蹈覆辙。由此可见,编目人员在判别古
4、籍版本时,不应当仅凭古籍牌记来著录版本,要把同名的书放在一起进行比对,才能更准确地判定版本。 2.2 未能准确著录版本时代 太师诚意伯刘文成公集 , 集部著录为清乾隆十一年刻本,编目依据大概是乾隆十一年序文。但细读“刘文成公集后序” ,其中有“康熙丁亥,有瓯郡江心寺僧名月川者,公之嫡裔也,慨然搜刻是集,幸获郡伯林公原本,依其卷次而厘订之,此集乃复见于世。逾年工未竣,而月川又已溘逝,所遗之板遂浸没于瓯。至雍正庚戌,前邑令万公访之耆宿,知瓯江有钞本,借录而补锓之,遂成全璧”之语。清雍正八年万里3的补刻明太师诚意伯刘文成公集序中有“然尚有恨者,自十一卷至十八卷俱阙,遂出一岁俸,仍以授瓯江贤裔,俾付梓
5、人督成之,凡阅五月,计八卷,页二百有余,锓既竣,遂书数语于前”之语。书中卷一至十、十九至二十,卷端题有“裔孙孤屿元奇重梓” ,卷十一至十八,卷端题有“芝田令新阳后学万里续梓” ,与序文所述相符合。经过通读序跋,可知是书康熙时由刘氏后裔先期刊刻,雍正时由县令万里捐资续刻而成。而乾隆时再次刷印该书,增加了“刘文成公集后序”于书中。这部书的版本应著录成“清康熙四十六年刘孤屿刻雍正八年万里补刻乾隆十一年印本” 。 昌黎先生全集 ,清乾隆六年昆山永怀堂刻本。此书版心镌有 “永怀堂” ,正文前有葛正笏乾隆六年的序。编目员依据序及版心注记确定版本。但序文中有“昌黎先生集,先曾伯祖靖调先生校刊本也,后版归东海
6、舅氏,年久漫漶,不无残缺。今案旧本重加修补,以成全璧”之句,记述了此书刊刻及雕版存世状况。考订“永怀堂” ,是明朝人葛?的室名,在明末曾刻印昌黎先生全集 。根据序文所述,版心注记,结合考订情况,此书版本著录为“明末东吴葛?永怀堂刻清乾隆六年葛正笏重修本” 。 隰西草堂诗集 ,清道光四年铅印本。中国最早的铅印本出现于咸丰时期,故此书版本著录错误。查验原书,一观即知其乃民国铅印本。 2.3 版本著录不明晰 集部在对版本的文字描述上,还有让人感到困惑的地方。 净德集 柯山集 学易集 简斋集 金渊集等书,版本著录有“清乾4隆四十一年武英殿聚珍版本” ,有“清武英殿聚珍版本” 。 武英殿聚珍版书是乾隆年
7、间由武英殿用木活字刷印的一套丛书。 集部对上述古籍的版本描述,让人分不清它们是武英殿聚珍版书中的某种活字本,还是据武英殿聚珍版书翻刻的刻本,即俗称的“外聚珍” 。对这些书一一甄别,发现既有文字与版框同向开裂的,也有文字的笔画相互交叉的,排除了它们是活字印本的可能。因缺乏明确的版本依据,可将版本著录成“清刻武英殿聚珍版书本” 。 太史升庵全集的版本著录是“清道光二十四年据明版重刊本影印” 。这样的版本描述,实在令人摸不着头脑。 范文忠公初集的版本著录是“光绪年间补刻本” 。版本项只揭示了补刻时间,该书在何时所刻,款目里没有明确的著录。 欧阳南野先生文集的版本著录是“民国六年据道光十五年蜀江书室刻
8、本重印” 。版本描述不当,著录为“清道光十五年蜀江书室刻民国六年重印” ,才能让人一目了然。 钤山堂集 、 高子文集等书,版本著录是“旧刊本” 。时代范围太宽泛,也是不可取的。 3 款目立目之误 3.1 重复立目 望溪先生文集有两条题名、版本及附注项完全相同的款目,区别在稽核项,标注“12 册 2 函 2 部”与“16 册 1 函 4 部” 。因册数的不同而重复设立款目,是不恰当的。此款目应合并,在一条款目下将稽核项中古籍的册数、函数及复本数标注清楚。 栾城集有三条同5版本款目,只是题名卷数有异,分别是“栾城集四十入卷后集二十四卷三集十卷” 、 “栾城集四十八卷” 、 “栾城后集二十四卷” 。
9、从中能看出其中一部是完整的书,另两部则是残书。其实,只保留一个款目,将复本情况著录于附注项即可,无需设三个款目。 版本的误判也是集部重复立目的一个原因。 李太白文集有两条相邻的款目,刻书者均为宝笏楼,但年代著录一为清乾隆二十四年,一为清乾隆二十五年。经将二书比对,版本同。编目员误判为两个版本,故重复立目。 庐陵宋丞相信国公文忠烈先生全集的两个款目,分别是“清雍正三年五桂堂刻本”和“清乾隆二年五桂堂刻本” 。查验原书,实为同版。两书内封均题“雍正三年新镌” ,书内又都有乾隆二年的序。为何两者的版本著录会有差异?笔者推测,一个是以内封作版本依据,一个是以序跋作版本依据,而没有对这部书进行版本分析。
10、因此二书要合并款目,版本改为“清雍正三年五桂堂刻乾隆增刻本” 。 杜诗会粹有“清康熙二十四年文蔚堂刻本” 、 “清刻本”两个款目。因一部书略有残损,书前内封及序文均缺,编目员难以判定刻书时间,只能著录成清刻本。但只要将这两部杜诗会粹放置于一起加以对比,即可知它们是同一版本。 杜诗会粹应只立一个款目,于附注项标注复本即可。 3.2 不宜用古籍合刻或附刻单独设立款目 以杜诗详注为例,如完整无缺,应包括正文二十五卷,卷首一卷,附编二卷。 集部中除有杜诗详注款目,又有诸家咏杜附录6款目。 诸家咏杜附录是附刻于杜诗详注之后的非独立著作,不宜单独立目。正确的做法是,两部书先比对版本,如是同版,要集中于一个
11、款目,并在稽核项注明“部二存附编二卷” 。如二者非同版,设两条款目,题名统一著录为杜诗详注二十五卷首一卷附编二卷 ,残缺书不能仅著录合刻、附刻题名,并在稽核项标注“存附编二卷” 。 集部里有问羲轩诗钞 问羲轩剩草两款目。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曰:“问羲轩诗钞二卷、剩草一卷,国朝庄纶渭撰。其子世骏校刊。剩草乃所著杂文及案牍,又别录成帙,附于诗集之后焉。 ”故问羲轩剩草作为附刻,不能单独立目。查验原书,它们原本就是一套书,被拆分放置。而二者合为一条款目,是理所当然。 诸如苏诗续补遗二卷 东坡和陶诗一卷 亭林余集一卷等都是用合刻、附刻题名作款目,应予以纠正。 4 题名卷数著录之误 4.1 题名著录不准确
12、 集部的“编例”有言:“书名概以卷端原题书名著录。 ”但编目人员在选择题名时,在个别款目中并未严格遵循。 五百家注释韩昌黎全集一书,卷端题名重刊五百家注音辩昌黎先生文集 ,内封题名五百家注音辩韩昌黎先生文集 ,编目员却依据封面题签所题五百家注释韩昌黎全集作为正题名,实不可解。其下又有五百家注音辩释韩昌黎先生全集款目,是依据内封著录。笔者以为以上两书均应以卷端重刊五百家注音辩昌黎先生文集作正题名为妥。 7白香山诗集款目,也是根据内封题名著录的,如果依据卷端客观著录,题名则是“白香山诗长庆集二十卷后集十七卷别集一卷补遗二卷” 。它能更全面、更准确地揭示古籍的内容。 庾子山全集 ,卷端题名“庾子山集
13、” ,内封题名“庾开府全集” ,而款目中题名“庾子山全集” ,实是莫名其妙。 前文中曾提到杜诗详注的附刻“诸家咏杜附录二卷” ,题名极不准确。 杜诗详注总目把附刻部分标注为“附编二卷” ,附编上卷含“少陵逸诗、诸家咏杜” ,附编下卷含“杜诗补注、诸家论杜” 。 “诸家咏杜”只是附录的一部分内容,实不能作题名。 4.2 题名著录前后不一致 集部中有李义山诗文集笺注玉溪生诗笺注三卷樊南文集笺注八卷 ,随后又有玉溪生诗笺注三卷樊南文集笺注八卷 ,而两书内容完全相同。书中“总目”题名是“李义山诗文集笺注” ,卷端题名是“玉溪生诗笺注”和“樊南文集笺注” 。古籍的题名著录,正文卷端是首要依据,一般来说要
14、按照卷端所题,客观著录题名。但此书的总目题名,包含了“玉溪生诗笺注”和“樊南文集笺注”的内容,用它作为正题名也有一定道理。原则上说,不论用总目题名还是用卷端题名,必须形成统一。即要么将两条款目著录成玉溪生诗笺注三卷首一卷樊南文集笺注八卷首一卷 ,要么著录成李义山诗文集笺注十三卷 。笔者更倾向于前者,既符合古籍著录原则,也全面揭示了古籍内容。 集部中李义山诗文集笺注玉溪生诗笺注三卷樊南文集笺注八卷 ,实际上是题名重复著录,绝不可行。另外“玉溪生诗笺注”和“樊南文集笺注”都有卷首8一卷, 集部里也未著录出来,有所遗漏。 4.3 未著录原刻卷数 剑南诗钞有多个款目都没有著录卷数,此书卷端没有明确分卷
15、,所以编目员就只著录题名,不再著录卷数,这是不正确的。原书共有六个卷端,有相同的题名,它用小题“五言古” 、 “七言古” 、 “五言律” 、“七言律” 、 “五言绝” 、 “七言绝” ,取代了“卷一” 、 “卷二”这样的分卷方式。 剑南诗钞实为六卷。 半舫斋遗草一书也未著录卷数。此书卷端有题名,正文共 17 页,页码连贯。按著录规则,应著录一卷。 张忠敏公遗集未标卷数,附注项注有“存卷 46” ,这说明它本身是分有卷数的。残书不能因书籍残缺而不在题名项著录原刻卷数,亦不能将实存卷数当做原刻卷数加以著录。 渔洋山人精华录训纂 ,与上述类同,仅在附注项注“存卷 510” ,在题名项未著录原刻卷数“
16、十卷” 。4.4 卷数著录错误 紫竹山房诗集十二卷文集十六卷与紫竹山房诗集十二卷文集二十卷 ,单从题名卷数看,应当是两部不同版本的同名书。但比对两书后,发现却是同版本。 “文集十六卷”一书,目录亦显示文集分十六卷,令人疑惑。仔细查看,发现目录被割补,才意识到它实是残书。这种情况在古籍中较常见,书贾对残缺书中的目录进行做伪,来“以残充全” ,欺骗购书者。所以,两书文集卷数均是“二十卷” 。 5 其他错误 5.1 丛书零种分散著录时,未揭示属何种丛书 9按古籍著录的规则,丛书之零种,要在版本项著录其所属丛书名称。楚辞集注 ,其版本著录为清光绪遵义黎氏据元刊本影印。观其书,内封题有“古逸丛书之九”
17、。查阅中国丛书综录 ,它对楚辞集注的版本描述与集部的著录是有差异的。对这部书的版本项,正确的著录是“清光绪遵义黎氏日本东京使署影元刻古逸丛书本” 。 吕新吾先生去伪斋文集 , 集部著录清刻本,但从序跋及版刻风格,推断此书是明刻本,书中多见补版,说明清代重新刷印时,对雕版进行了修补。此书是丛书吕新吾全集中的一种,其版本项,即要反映版本时代和类型,又要揭示所属丛书,著录为“明万历刻清同治光绪间递修吕新吾全集本” 。 象楚辞辩证 离骚集传等,都是丛书崇文书局汇刻书之零种,要在版本项将“崇文书局汇刻书”著录出来。 集部中未标注是丛书零种的款目尚有不少。如:安雅堂文集安雅堂未刻稿 ,它们属安雅堂全集 ;
18、西堂杂俎 哀集 述祖诗等,都是西堂全集的零种。 5.2 稽核项的错误 放翁先生诗钞的款目中,稽核项统计为 4 册 1 函。实际上, 放翁先生诗钞只有 2 册,函套内另有 1 册山谷先生诗钞 ,1 册石湖先生诗钞 。这三种书无论从版式行款,还是从开本、书衣等外部特征看,完全一样,大致可确定它们是一套丛书。查中国丛书综录 ,知是宋四名家诗中的三种,那么, 放翁先生诗钞这个款目要更名为宋四名家诗 。 10吴征君莲洋诗钞也与上述情况相似,该书实有 4 册,稽核项统计为 6 册 1 函,其余 2 册是傅征君霜红龛诗钞 。它们是各自独立的著作,故需要增加傅征君霜红龛诗钞款目。 5.3 款目中有错字、漏字现
19、象 曹月川先生集康熙正宣堂刻本,其中“宣”字错。书中内封及版心注记都是“正谊堂” 。 苍?全集 ,卷端题名是“苍谷全集” , “?”字错。同例还有白?山人诗钞 , “?”应改为“谷” 。 安雅堂文集四卷杂据一卷, “据”字应改为“剧” 。 重锈香雪文钞 , “锈”字应改为“镌”。 培远堂偶存稿的著者陈宏谋, “宏”字应改成“弘” 。 乐善堂全集 御制诗 御制文 御制全韵诗等,著者是清高宗弘历, “?”字均错,应改为“?” 。同样,如“上海涵芬楼据明万历刻本影印” 、 “ 宣统元年问影楼据万历本铅印”等,凡万历之“?”字,均为错写。 6 结语 综上所述, 集部或是在古籍版本的判定,或是在题名的规范上,部分款目存在错误。 集部的编纂者也清醒意识到书目中会有错误存在,故在“后记”中坦言:“限于我们学力浅薄,见闻疏漏,类例之不当,部居之错列,书名、著者、版本之失考,桀讹孔多。 ”集部作为一部正式出版的古籍书目,其中虽有舛误,但却是瑕不掩瑜。它依然是读者用来检索河南省图书馆馆藏古籍的重要工具。 参考文献: 1 河南省图书馆中文古籍书目?集部M. 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